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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QQ专题《女神的圣斗士》侵权问题!(各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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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年7月6日晚上9点多,我在本社区看见经过(纵火少年大人)批准而至此宣传的文章被锁定,于时第一个赶到了大人所写的“重要公告”本人惊奇地发现,原来QQ专题《女神的圣斗士》竟然如此地抄袭文章!
作为我,QQ论坛>游戏论坛>动漫游戏>圣斗士星矢的主要版主,我致辞道歉!其实这件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起。在昨天,我和其他一位版主商量过,想找纵火少年大人授权转载一些信息,今天晚上,得到了授权!并且非常得开心,能认识纵火少年大人(其实我觉得纵火少年无论人品还是一切都是非常的好)
对此时,我非常的吃惊,我没想过QQ专题人员会这样做(不知道做的人到底是谁,竟然会这样,真是气死人,TC公司应该扣工资等,连最基本的网络道德也没)
这件事其实我并不了解,我也没想到过,我是真心想与热血社区和睦相处的!对于这件事,我已经通报了上级,相信上级一定会做出一个很好的处理!
我也会帮你们讨回公道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谅解!

(另外声明一下,专题的事与我们QQ论坛圣斗士版主“双子¢加隆”“JACKY”“南宫飞云”无任何关联与瓜葛,因为我们对此时并不了解!但既然侵权的事QQ专区已经做出来了,我就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请大家期待吧……)

PS:希望得到你们的谅解![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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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QQ专题《女神的圣斗士》有些是从TOM专区买来的,但不可否认大部分为抄袭搜索网的内容,为了配合调查,请大家一起巡查,到底哪些文章以及图文和资料是抄袭来的,哪些是自己写的,哪些又是外面转来的!谢谢大家配合。。。我代表QQ论坛>游戏论坛>动漫游戏>圣斗士星矢的主要版主,向大家致谢,并且对于专题的事情也向大家道歉下!
请大家一起监督!专题地址为:http://gamezone.qq.com/comic/seiya2.shtml

                                              QQ论坛圣斗士版主:双子¢加隆  200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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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说TOM还好!一说我就来气!上次就是因为那里抄袭我们网站和论坛的文章,随意盗链我们网站的图片!我去找那位作者理论!没想到受到了TOM论坛好多会员的攻击!所以我发誓再也不去TOM论坛!

楼主所说的:“QQ专题《女神的圣斗士》有些是从TOM专区买来的”这种说法!更加让大家无法接受!楼主的职权范围只是在论坛,而且那QQ网站的事情我们大家也相信不是楼主所为!但是我敢说里面80% 的图片和消息的出处,都是来自我们的论坛和all4seiya网站!与其去TOM买还不如到我们all4seiya网站申请授权转贴呢!只要注明出处、作者和转贴的网站!所有文章、图片和资料我敢说我们的纵火老大会无条件的提供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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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TOM抄袭在先了,,挨,,,对他不做太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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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6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双子¢加隆在2004-7-6 22:54:14的发言:
为了配合调查,请大家一起巡查,到底哪些文章以及图文和资料是抄袭来的,哪些是自己写的,哪些又是外面转来的!谢谢大家配合。。。


其实这个真的大可不必指出了,哪些是抄袭来的一目了然。
这是“面子”问题,希望你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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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6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次事情来的非常突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但是我会做好我应做的,既然TOM是最大的盗连者
我们也会好好处理的~毕竟公司是花了钱买的资料,当时TOM提供了很多的资料。。。
对于这次事情,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大家和睦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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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ke在2004-7-6 23:49:14的发言:


其实这个真的大可不必指出了,哪些是抄袭来的一目了然。
这是“面子”问题,希望你能明白。


我能了解你们,但TC公司是花了钱买来的,所以为了区分开来,请指出来!配合我们调查,谢谢……
不要认为不必,其实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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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在QQ群中,建议到社区发贴,果然也来了。建议你们查清此事。利于贵公司的管理。

建议:腾讯可以以赢利性商业网站的名义向TOM公司进行上诉。
内容为 剽窃他人作品用于商业交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1 12:31: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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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血影在2004-7-9 18:38:43的发言:
那天在QQ群中,建议到社区发贴,果然也来了。建议你们查清此事。利于贵公司的管理。

建议:腾讯可以以赢利性商业网站的名义向TOM公司进行上诉。
内容为 剽窃他人作品用于商业交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1 12:31:43编辑过]

对,建议我已经提上去了
但专题的事我也真的一点忙也帮不上
因为毕竟不是我们做的……[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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