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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大可不毕理我,翻出这里,先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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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只是想说一句,自己喜欢的人没必要强迫别人也喜欢,自己不喜欢的人,也不要强迫别人也不喜欢.
都是伟大的人,那里伦得着偶们瞎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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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不必理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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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干嘛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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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MM说的很精辟!都是大实话!

但是问谁又能做得到呢!自己喜欢的也希望别人喜欢,给别人介绍!如果人家不喜欢说几句不中听的话!就会受不了!小则不理人家,大则和人家吵个翻天!

唉,人是伟大的人,但试问哪一个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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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是神,省省力气,有的事情再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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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可谓是性情中人啊 来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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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很有道理,不过看上去楼主似乎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吧?(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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