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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吧]印尼的怪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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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印尼日前出台了好几条法律(草案),让一些老百姓哭笑不得。根据这些法律,如下行为日后都属非法,有被抓去坐牢的危险。

印尼国会正在审议《反黄法》草案。根据草案透露出来的内容,该法对人们在公共场所的穿着进行了严格限制:不准妇女露肚脐,禁止裸泳、天体浴,不许男子光着上身晒太阳,禁止在公共场所接吻等。该草案遭到巴厘岛民众的强烈抨击。在巴厘岛,一些人视妇女赤裸上身为美。印尼其他团体也加入抗议队伍,人们表示,印尼是多元文化国家,不能让某种价值观凌驾其他价值观之上。政府最后表示,将修改草案,重点放在禁止传播淫秽书籍和音像制品上。

印尼文化教育部正草拟《语言法》,打算2007年推出,主要内容是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说外语。如果草案实施,这些语言将被禁止在酒店、会议场所、旅游景点等使用。印尼《国际日报》指出,草案所说的外语实际上指的是汉语。草案制定者出于种族偏见,不愿看到汉语热日益升温,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和政府的多元文化政策对抗,于是笼统使用“外语”一词。但禁用“外语”对发展旅游业和国际交往来说是极大打击。主流媒体《印尼媒体报》评论说:“禁止在公共场合用外语,最终只是纸上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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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尼人渣都有毛病,比小JAPAN好不了多少,甚至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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