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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醒目:投诉会员 马宁 对沙加大人的诬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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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宁在以下的帖子的10楼、43楼 言辞侮辱 沙加

http://www.all4seiya.com/bbs/read.php?tid=37931
引用第10楼马宁2006-12-21 19:03发表的“而且一直有一张图,是沙加猥亵在阿雅的后面!企图。。。”:
  企图和阿雅发生关系,老是跟着阿雅,难不成想。。。?而且在第二话中,也说到了。连老哈都为之惊讶,沙加道来的话是,他和阿雅去了阿格隆河上游的“花园”转转,竟然大家在拼命,沙加却和阿雅去了那么舒服的地方,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想猥亵阿雅嘛,真够色B的,还处女座呢,真是的,这里一定有隐藏剧情嘛。当然这个内容肯定不会放出来的勒!真不得不让人想入非非呀。估计当时老哈一听,心里一定就快嫉妒爆掉,因为老哈一直想和阿雅结为百年之好嘛!可惜,被沙加给搞掉了,看来这一腿十有八九,是有的了。真是的,哎。真龌龊啊。我抗议!
[s:20]  [s:37]  [s:31]  [s:34]

引用第43楼马宁2006-12-22 15:35发表的“总之,我就是这么想的,真受不了!”:
  我一看到那个沙加和阿雅的站位,就受不了,死鬼沙加,就会站在后面,想猥亵阿雅呀,我真的是受不了,真想把这个臭男人给揪出来!墨喝墨喝一下!阿雅那么嫩,就被沙加老是猥亵在后,真受不了,我崩溃啦!!!
[s:20]  [s:22]  [s:39]  [s:38]  [s:37]  [s:34]


冥王篇后章出来,大家都很高兴,适当八卦一下、yy一下本来无可厚非
但是马宁的言辞太过分了,完全是在诋毁、侮辱 沙加大人
链接的帖子里已经有很多圣迷都看不下去

请版主处理!!!

[s: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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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象错版了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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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这么点言论自由都不给人家?……
再说人家原话明显只是EG罢了

帖子也发错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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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虽然论坛是言论自由
但是就算是调侃的话也似乎有点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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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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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LS自己把自己拖出去揍一顿~~~就这样吧:)

不过这样的EG还是少点吧,感觉低俗而不是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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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猫贴2006-12-22 16:22发表的“”:
无聊, 这么点言论自由都不给人家?……
再说人家原话明显只是EG罢了

帖子也发错版了

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可以口无遮拦..
我个人觉的这样说确实是过分了点...也许是无意.. [s:37]  [s:37]  [s: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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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To 5楼:同感,或者说是比较低层次的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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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马宁,他是个专业地道的圣迷,我关注他很久了 [s:33]  [s:33]  [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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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天下圣迷是一家吗...............
马宁说的确实有欠妥当,不过他已经认错了,大家就原谅他把.....别这样了......... [s: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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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无聊,自己意淫就完了呗,还当着大家的面污蔑沙加大人 [s:39]  [s:39]  [s: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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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也有度!
个人认为其言论低级下流,严重损害的沙加的形象和沙迷的感情!
请版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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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汗,这个....有点想象力过于丰富了吧??? [s: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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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低俗的言论确实不应该出现在现在这么高兴的时刻,我支持楼主!

yy应该有个度的,涉及到某些方面的言词更加不应该出现,而被投诉者这样的口无遮拦确实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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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sd15513702006-12-22 17:26发表的“”:
支持马宁,他是个专业地道的圣迷,我关注他很久了 [s:33]  [s:33]  [s:33]
你不应该因为他是个“专业地道的圣迷”而支持他低俗的言论,况且楼主给出的那些发言一点也不专业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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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言论确实太…………,建议你公开道歉,其实大家互相都是很友善的,希望你能理解楼主和大家的心情。

而且最好快点,不然会被剥夺五感的   [s:14]  [s:14]  [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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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过于粗俗了。

不过,为什么楼主不直接通知斑竹呢?斑竹会酌情处理的。

你这样发帖,客观上起到了广告宣传这些话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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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s:31]  [s:31] 小题大做了吧,说不说在他,听不听在你,何必这么兴师动众,顶多把说话过头的帖子删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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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坏事,自然会早报应啊......... [s: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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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既然敢这么说,也要有接受别人拍砖的准备吧。说不说在他,拍不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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