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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ren

【正式指控】现正式对会员"dianmao525"及其MJ等提出指控, 请管理人员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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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雲再生2006-08-11 15:08发表的“”:
我有个问题
我那个号昨天发满50了,可到今天依然不能发帖,统计表上似乎也依然和昨天一样,我们几人都还显示是50帖,请问这是为什么?

youko37兄也替草尾兄提过同样的问题
哈哈,同病相连啊!不过过一天就恢复了,就像我现在又能回复了,是数据库的问题
难怪今天君一直用MJ……

PS:以后尽量别满额,否则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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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dianmao525,我现在真的有点佩服他了啊!!能引起一个人反感的人没什么,引起这么多人反感那就是水平了啊!!!
不过,他说话的确是很气人的!

PS:感慨一下发帖数!看看俺的注册时间啊,再看看俺的发帖数!俺是很汗颜的,相当的汗颜啊!!希望能多多的发一些或跟一些高质量的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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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说是本论坛开设以来最长的一篇投诉文  可以说创了本论坛之最了

但是关于会员dianmao525的问题,并非是个简单的对与错好与坏能够处理的了的

dianmao525的回复大多数都是认真的在回复,并非草草了事.姑且不论他的观点或理论是否正确.确实他在回复中喜欢加上"可笑"等等让人看了极不舒服的字眼,有些话说的咄咄逼人,这个确实是他的不对,他伤害了与他辩论的其他会员的感情 这点我们会向他提出正式的警告.如果他还是不顾警告依旧如此,我们保留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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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白羽鸟.2006-08-14 12:58发表的“”:
这个可以说是本论坛开设以来最长的一篇投诉文  可以说创了本论坛之最了

但是关于会员dianmao525的问题,并非是个简单的对与错好与坏能够处理的了的

dianmao525的回复大多数都是认真的在回复,并非草草了事.姑且不论他的观点或理论是否正确.确实他在回复中喜欢加上"可笑"等等让人看了极不舒服的字眼,有些话说的咄咄逼人,这个确实是他的不对,他伤害了与他辩论的其他会员的感情 这点我们会向他提出正式的警告.如果他还是不顾警告依旧如此,我们保留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处罚的权利


白羽鸟.,那也麻烦你一下,我邮箱里的脏话也请你给我个回复

2马甲问题,也请给我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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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北斗 如果有人用短消息进行辱骂 那也一样要受到处罚

关于MJ问题 我看是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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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白羽鸟.2006-08-14 21:24发表的“”:
回北斗 如果有人用短消息进行辱骂 那也一样要受到处罚

关于MJ问题 我看是一场误会
原来误会也能成为一种武器,那我也没话好说,不好好利用误会的我看来也只能沦落到白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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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anmao525是有些过份了,我已对他进行了警告,并给予一周的禁言。如果他再犯,再给予更严厉地处罚。我们还是要给他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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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5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525是禁言了,可他的马甲还在上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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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本体被禁言后,马甲“雷光兽”吵得更凶了,管理层是否应该给予本体更严厉地处罚?

而且,马甲更有藐视本论坛的版规的意味在里面,不知道这够不够的上处罚的理由?
引用第851楼雷光之美兽2006-08-15 04:00发表的“”:

关于无视的问题 我所谓的无视指的是在他们一干人等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我的观点是错误的情况下 他们没资格来向我确认什么 所有让我确认的问题 在他们没有证明我的观点是错误之前 我一概无视 这就是我所谓的无视 而不是连他们的回帖也一起无视
至于我以“可笑”开头的回答 无非就是三个原因 回复内容里带有漫骂我或者侮辱我的字眼的帖子 或是嘲笑对方拿不出证据也要胡搅蛮缠 以及鄙视拿不出证据也要发一些毫无意义的水帖之人
人当然没有绝对完美之人 但是却有相对完美之人 正如我以前在帖子里评价冰河那样 通常自信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而且像美斯狄和阿布罗狄那样实力不怎么样的人都保有相当的自信 何况是我这种和从小到大所接触的人相比不论综合能力或者单项能力绝对佼佼者 相对完美的我 有些目空一切又有什么奇怪呢?而且这也是每个人的个性不同而已 有目空一切 不可一世 张扬跋扈 自命不凡 也会有谦虚谨慎 大智若愚 不可能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一样的
至于你说去站务区告状的问题 我觉得这和小学生的行为无异 通常小学生就喜欢到老师那里状告某某怎么怎么样了 某某又如何了 而且我个人也比较喜欢以自己的能力来办事
另外你说的我以前反驳你的问题 那时候我的确不知道你的处境 我以为你只是存心拿着版规来捣乱的 我如果知道他们曾经对你群起而攻之的话 我不但不会反驳你 而且绝对会站在你这边帮你反驳他们的谬论
引用第851楼雷光之美兽2006-08-15 04:00发表的“”:

我说奉陪到底就是想看看他们到底想怎么玩 能灌水到什么程度 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这倒好 他们的花样就是状告管理员
我的确很自恋 但并非盲目自恋 自身的优点的确可以多加欣赏 但是自身的缺点也不能全然不知 而且像外面装可爱 背地里往别人邮箱里直扔脏话这种“优点” 境界即使达到世界一流 也不能盲目欣赏
引用第851楼雷光之美兽2006-08-15 04:00发表的“”:

首先我所谓的帮楼主反驳他人 并非是拿楼主的错误观点强词夺理 黑的说成白的 我帮楼主反驳他人指的是他人反驳楼主的观点中出现了错误 那么我会帮楼主反驳我所发现的错误
另外一打多是可耻的问题 首先这只是个小小的论坛 并非是需要对自己言行负担法律责任的法庭 楼主只是阐述自己的观点 即使楼主的观点是错误的 也没有必要一群人群起而攻之吧? 是楼主成了过街老鼠? 还是楼主成了梁上君子? 所以我认为人多欺负人少就是不公平 就是可耻的

最后我要劝劝你 没必要对这个论坛任何一人生气 也根本不值得生气 因为版主看重的是人而不是版规 只要反驳你观点的人数众多 版规不过是透明的而已 就像我们两个 你被人在邮箱里骂 而你又是一个人告状 所以版规就是不存在的 而我参与的80页的帖子 因为告状的人数众多 帖子里面的人身攻击 灌水等等一切“罪名” 全成了我一人所为了
所以你认为值得 甚至有必要和这个论坛任何一人生气吗? 有这个生气的功夫 去做些更有意义的 让自己心情舒畅的事情岂不是有价值的多 听听音乐 看看电影 玩玩游戏 唱唱卡拉OK 泡泡妞 等等 不都比为了这些个跳梁小丑而生气有意义的多吗?
不和他们计较 不代表就认同他们所说一切观点了 反正我以后只要看到他们一干人等的谬论 必将他们反驳到体无完肤 他们以后与你的争论 我也会站在你这边 只要发现他们的谬论 必定反驳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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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那更好,给我解释马甲问题,我拽你很长时间了


至于你说的问题,我已经跟他提过了,请问他在这帖子之后还有过争论吗?

他是在找我争论,不是找你,现在请不要逃避我的问题,马甲问题,脏话问题,邮件问题,你骂了我N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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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rayzrz2006-08-11 02:30发表的“”:
哇KAO,这简直是“罄竹难书”啊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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