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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欧阳政

[罪孽深重]手把手教你如何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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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4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zeroyjt2006-05-13 21:19发表的“”:
好,明天就杀个人试试~!
记得不要和别人说你认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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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哈,好东西啊,偶也去杀个人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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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5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沙铃2006-05-14 01:07发表的“”:
哈哈哈哈哈哈,好东西啊,偶也去杀个人试试
罪孽又加深了,这回死了铁定要下地狱了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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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求别让城户纱织小姐看到,要不你们估计就见不到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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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5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Darkness2006-05-15 12:25发表的“”:
只求别让城户纱织小姐看到,要不你们估计就见不到偶了。
安啦,根据守则第7条,她看了不敢对你怎么样 [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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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还要收费!!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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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买也可以看,看来斑竹还真是有特权的。
楼主这贴有教坏小孩嫌疑,而且还收了不少黑钱。命令楼主3天内给各斑竹以每人论坛币50万、总版主100万、管理员120万的罚款兼贿赂,大家就当没有事情发生过,否则的话……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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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杀LZ试试,看看是不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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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楼yimingyang2006-05-15 13:32发表的“”:
不用买也可以看,看来斑竹还真是有特权的。
楼主这贴有教坏小孩嫌疑,而且还收了不少黑钱。命令楼主3天内给各斑竹以每人论坛币50万、总版主100万、管理员120万的罚款兼贿赂,大家就当没有事情发生过,否则的话……嘿嘿
所以说我还不是很黑,真正黑的就像这个样,我全副身家加起来连1W都没有,你直接杀了我得了,正好可以给你试验一下~~~~

PS:那为啥还有版主买帖了?
引用第27楼潇洒兔子2006-05-15 15:30发表的“”:
先杀LZ试试,看看是不是有效!
你楼上那位斑斑已经把我给杀了~~~~请另找对象下手~~~~如果你想找回他算账我也不会阻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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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ki_fx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5-1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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