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圣斗士
使用道具 举报
A4S囧神
引用第8楼千本翼于2007-02-04 15:52发表的“”: [s:37] [s:37] 不过禁BL是不是有点过分俄~~~~
白银神圣斗士
引用第22楼千本翼于2007-02-05 14:13发表的“”: [s:37] [s:37] 弱弱的说,我的也写好发文区了………… 爬………… [s:37] [s:37] [s:37]
黄金圣斗士实习生
慰灵战士
青铜神圣斗士
黄金神圣斗士
引用第26楼sd1551370于2007-02-05 15:48发表的“”: [s:39] [s:39] [s:39] 这帖正事搞定了?那水了哈
引用第25楼芙蓉居士于2007-02-05 15:46发表的“”: 不晓得文区那篇米美和一辉的文章更新没 去看看哈~
引用第24楼北斗于2007-02-05 14:52发表的“”: 这有什么啊,只是要魅力,又不是要威望和精华,要是一篇文章都没有的话,我看到时候就不是魅力,经验的问题,而是面子的问题了 TOonmyoji:你做错了一件事,不是要魅力,要经验要错了,是你要的对象错了,我没有给经验和魅力的权限啊 [s:19]
引用第30楼onmyoji于2007-02-05 17:54发表的“”: 要不要都无所谓了啦~~某其实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来过把文艺瘾~~嘿嘿~~ [s:14] 赚魅力的最好方法还是灌水~~ [s:11]
引用第33楼北斗于2007-02-05 19:04发表的“”: 今天看到千本翼的文章,我快羞得要爬着走了 TO:ONMYOJI,你也来写文吧,大家一起上吧,就当发泄自己的心情,一起来参加吧 偶这些时间挺累的,开始想弄图了(虽然知道自己很烂)
引用第29楼ljseiya于2007-02-05 15:52发表的“”: 那篇被锁定了,文区的新规则
引用第36楼onmyoji于2007-02-05 20:07发表的“”: 也就是说任意题材的原创圣文(不含BL)罗~~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5-5-3 02:15 , Processed in 0.101308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