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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蛇丸

[投诉]周边区ID真红的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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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jewelz_gre2007-08-30 21:22发表的:

在发贴前好好关注一下周边

国内的diy神话真红绝对能进前3
什么叫“只会”
.......


这样说没用,这帖子他不会来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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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youko372007-08-30 22:02发表的:



这样说没用,这帖子他不会来第2次 。
难道和公主一样?
公主现在已经完全融入我们的大家庭了
这个人。。。。唉 [s:14]  [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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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lijunfeng2007-08-30 09:25发表的:
lijunfeng觉得楼主说得对,热血社区是大家的地方,怎么能容得下lijunfeng这种只会出水帖呢!!!
這太有意義了.....






建議閣下早點睡,少發帖,愛惜腦細胞




知道嗎?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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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jewelz_gre2007-08-30 21:22发表的:

在发贴前好好关注一下周边

国内的diy神话真红绝对能进前3
什么叫“只会”
.......

我一没打他,二没骂他,我只是单纯的拍砖,到最后我也没有骂他,就这么简单,论坛上一切有争议的回复在一定范围内都是可辩的,可是一旦上升到人身攻击和侮辱的方向,自然就是自己给了自己一个下不了台

论坛是靠语言来交流,语言是靠大脑来组织,如果一个人在发现自己不能用语言组织出合理合情的回复的时候,介于网络的因素,人身攻击和辱骂是他认为的最能够打击对方的招数,但却不曾知,这样的举动只是让自己更难堪

一个巴掌是绝对拍得响的,当他自己扇自己的时候,这个巴掌会很响亮

想想我说的话吧,这个巴掌,真红的闪光 扇得他自己很响亮

任何一舆论都是有导向的,而且我也不建议任何板块的处罚以发帖的形式在版区内公告,这样对已经被处罚的ID一样是不客观和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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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大蛇丸2007-08-31 01:12发表的:


我一没打他,二没骂他,我只是单纯的拍砖,到最后我也没有骂他,就这么简单,论坛上一切有争议的回复在一定范围内都是可辩的,可是一旦上升到人身攻击和侮辱的方向,自然就是自己给了自己一个下不了台

论坛是靠语言来交流,语言是靠大脑来组织,如果一个人在发现自己不能用语言组织出合理合情的回复的时候,介于网络的因素,人身攻击和辱骂是他认为的最能够打击对方的招数,但却不曾知,这样的举动只是让自己更难堪
.......


好了,兄弟也可以消消气了。BZ也已公布处理结果了。 [s:9]

再废话就不是真红的错了。 [s:11]

好象有句谚语叫什么来着,得什么不什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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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和谐 [s:11]  [s:11]  [s:11],打住吧 [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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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youko372007-08-31 08:25发表的:



好了,兄弟也可以消消气了。LZ也已公布处理结果了。好象有句谚语叫什么来着,得什么不什么......忘了。 [s:9]

.......
得理不饒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久久來一下,論壇還真是風波不斷啊! [s: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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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youko372007-08-31 08:25发表的:



好了,兄弟也可以消消气了。LZ也已公布处理结果了。 [s:9]

.......

37,某些人骨子里就有喜欢惹事的因子存在,改不了的!唱反调也算是哗众取宠的一种途径吧!和他废话什么?

反正结果也出来了,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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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luren2007-08-31 12:32发表的:


37,某些人骨子里就有喜欢惹事的因子存在,改不了的!唱反调也算是哗众取宠的一种途径吧!和他废话什么?

反正结果也出来了,不多说了。

兄弟说的某些人是..??
例如82xx05??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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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大蛇丸2007-08-31 01:12发表的:


我一没打他,二没骂他,我只是单纯的拍砖,到最后我也没有骂他,就这么简单,论坛上一切有争议的回复在一定范围内都是可辩的,可是一旦上升到人身攻击和侮辱的方向,自然就是自己给了自己一个下不了台

论坛是靠语言来交流,语言是靠大脑来组织,如果一个人在发现自己不能用语言组织出合理合情的回复的时候,介于网络的因素,人身攻击和辱骂是他认为的最能够打击对方的招数,但却不曾知,这样的举动只是让自己更难堪
.......
人多的地方
是非肯定也多
还是潜水好
与LZ共勉之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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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楼r-gun2007-08-31 08:55发表的:
和谐和谐 [s:11]  [s:11]  [s:11],打住吧 [s:14]
严重同意!!!!!!!!!!!!

都是在同片土地上共同生活的同胞~~
都是圣迷
有什么好争的??
在论坛互相叫版
叫赢了也没有钱拿
叫输了又如何??

要争
不如去勤练运动参加奥运
跟外国人争
还来的有意义些~~

每天在论坛看到这些鸡毛蒜皮之事
看久了也是相当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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