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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独的狼

[公告]版内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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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收到BZ大大的通知,
我会尽力的~~~!!!
[s:9]  [s:9]  [s:9]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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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abow7222007-12-23 09:01发表的:
狼版請問一下
假設我一整天沒上來,有不少人發了好帖,我連續發帖雖超過九帖,但又有人回覆蓋過去,這樣也算刷版嗎

狼版是否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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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潜水~~~出来支持一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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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帖要不要置頂啊.............或加入板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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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2、连楼发帖(由于引用不同回帖的连楼回复不算,因为如果要把多个引用编辑在一个回帖里回复的话操作比较复杂,不做强求); <<<這個不難的,請BZ做個教學,教一下,就會多些人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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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細細妹2007-12-23 11:41发表的:
2、连楼发帖(由于引用不同回帖的连楼回复不算,因为如果要把多个引用编辑在一个回帖里回复的话操作比较复杂,不做强求); <<<這個不難的,請BZ做個教學,教一下,就會多些人懂了
不断的复制粘贴,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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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响应斑竹 哈哈举报给10点 这是一条勤劳致富的道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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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abow7222007-12-23 09:01发表的:
狼版請問一下
假設我一整天沒上來,有不少人發了好帖,我連續發帖雖超過九帖,但又有人回覆蓋過去,這樣也算刷版嗎
刚才一直在忙,没功夫看帖。
至于连续九帖算刷版其实这只是给大家一个提醒,只要大家心里面有这个概念,回帖的时候想着点,适当注意就行,偶而刷版了也没什么大问题啦,呵呵。
引用第23楼abow7222007-12-23 11:39发表的:
這帖要不要置頂啊.............或加入板規中
已经有置顶的详细版规了,这个就不置顶了吧,而且放在下面可能反而有更多人能注意呢。
引用第24楼細細妹2007-12-23 11:41发表的:
2、连楼发帖(由于引用不同回帖的连楼回复不算,因为如果要把多个引用编辑在一个回帖里回复的话操作比较复杂,不做强求); <<<這個不難的,請BZ做個教學,教一下,就會多些人懂了
这个我想就不强求了吧,因为这样要多开一个窗口,甚至更多,然后再复制粘贴集中到一个回帖当中,确实比较麻烦。论坛还是要尽量给大家提供一个宽松舒适的讨论环境的,也没必要规定的那么死嘛。
我们的愿望就是希望大家善用编辑键编辑帖子,不要刚回完一帖突然又想到有什么话想说就马上又跟一帖。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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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BZ的意见还是相当复合民意的吗,支持了.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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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偶刚火星了一个 [s:22]  [s:22]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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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第四和第九条比较难以界定
[s:15]  [s: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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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好像管理变严格了啊,那岂不以后回帖都要小心(针对刷版的问题)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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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孤独的狼2007-12-23 00:27发表的:

这个主要是指新闻过期,内容重复,无讨论价值的帖子,8小时的我看只能算是重复帖,火星帖最起码48小时吧。
那我就先写个48小时,大家有什么意见尽管提。

起码也要一个星期嘛~~~~~~有些都是学生,在校没得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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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3、挖坟(最后回复超过一个月的帖子再翻上来则视为挖坟);

有价值的坟应该挖~~~~~毕竟论坛论坛,不论,怎么谈????有时讨论是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毕竟招论据,实践也要时间,其实BZ抓好刷屏的就已经够啦!!!!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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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ben-q2007-12-24 00:49发表的:


起码也要一个星期嘛~~~~~~有些都是学生,在校没得上网!!!

没得上网的先来看看其他人的帖子就不会火星了。可以直接参与本来想转载的那些消息的帖子的讨论。

引用第33楼ben-q2007-12-24 00:54发表的:
3、挖坟(最后回复超过一个月的帖子再翻上来则视为挖坟);

有价值的坟应该挖~~~~~毕竟论坛论坛,不论,怎么谈????有时讨论是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毕竟招论据,实践也要时间,其实BZ抓好刷屏的就已经够啦!!!!抓大放小!!!!

这个是总版规,以周边版的权限似乎否决不了。

如果一个帖子一个月都没人回,那就谈不上持续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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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ben-q2007-12-24 00:49发表的:


起码也要一个星期嘛~~~~~~有些都是学生,在校没得上网!!!
这个问题我觉得楼上朋友的回复很有道理,上来的时候先关注一下相关的信息嘛,有价值的情报肯定会在比较明显的地方的。
引用第33楼ben-q2007-12-24 00:54发表的:
3、挖坟(最后回复超过一个月的帖子再翻上来则视为挖坟);

有价值的坟应该挖~~~~~毕竟论坛论坛,不论,怎么谈????有时讨论是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的,毕竟招论据,实践也要时间,其实BZ抓好刷屏的就已经够啦!!!!抓大放小!!!!
有价值的坟太多了,以前有过无数非常优秀的帖子,如果新人刚来看到好帖就挖一下的话那么第一页上不就乱套了。就像楼上朋友说的,一个月没有回复的帖子就不能算作持续的讨论了,中断一个月以上的讨论就不要再挖上来了吧。挖坟的事情能算是小吗?我想大家都会对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老帖内容产生共鸣,但是如果都挖上来的话不但扰乱了正常秩序而且也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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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小狼。。。。。。大家一起动员起来吧。。。。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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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沙子王怎么改名了啊? [s:11]  [s:11]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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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6楼死水2007-12-24 22:04发表的:
支持小狼。。。。。。大家一起动员起来吧。。。。吼吼吼

這這...........水J突然改名了好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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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受到版主的小宇宙了,以后见到火星人和摸金校尉就用天马流星拳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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