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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2楼K.Siegfried于2008-06-02 18:49发表的 :
强兄的"商品"都是自己辛辛苦苦DIY的出来的,和一般大量贩卖的性质不同.这种自制的超强作品是值得提倡的,我想他的目的也肯定不是为了赚钱而卖场景.再说他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换取神话也是无可或非的.
但是周边区版规第一条就是不能发布广告(包括签名),我认为严格的单从是否违规看,强兄的签名是违反了版规.我觉得这条版规应该适当修改一下,既不能磨砂像强兄这样的筒子的热情,又不能纵容了那些想纯粹"赚钱"的.如果一下放开过多,周边去就成了"交易区"了.而不改版规,我想会有人想"为什么强兄可以,自己却不能".
不知大家怎么看 好提议。。。
其实就算强兄弟 签名照样留着
也会有很多人通过别的方式找到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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