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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isher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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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PS:这里还有哪个圣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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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ray版上任以来,他的处事能力及管理水平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周边区人气的不断上升与ray版的“圆滑手段”分不开。
作为一个论坛,来这里的人都是志同道合的XDJM,为的就是交流与开心,虽然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我觉得论坛版规最多只能建议大家来论坛玩的一些注意事项,老实说,能认真读版规的又有几个人呢?所以大家来论坛玩就像去别人家作客一样,主人热情好客,我们也会尊重主人,大家一团和气;相反,如果主人冷漠待客也不会有人去理会他。因此我觉得在一个论坛里,版规虽然重要,但互相尊重才是管理的必由之路,这就是所谓的人性化管理。
ray版在这点上就做得很好,既懂得鼓励会员,也懂得尊重别人意见,处理事能让大家心里都舒坦。也正由于ray大的人性化管理,所以才让我这样经常在坛子里潜水的会员也偶尔发发帖,上上图与大家一起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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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那位主角不可以现身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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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vre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9-1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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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引用第22楼suncong2006-08-31 23:09发表的“”: 什么啊,我们报价怎么了,讨论价钱问题也是重要之一啊,只要不卖就OK了,在说了你也不是卖家,凭什么要求我们不能讨论着,不能讨论那,那这个还叫个屁论坛啊&#46;
</P>
<>呵呵这个是不对的,知道为什么要限制报价么?就是为了防止有些JS用各种方法得知大家现在买的价格,从而在其中作一点手段,那吃亏的就是买家了。。。同样反过来,禁止对价格的讨论,也是对被暴光的卖家的一种保护,所以请大家理解限制价格这个规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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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版规对讨论价格的限制 但处理方式应该更人性化一些 相信论坛的发展是靠群众的力量 而非个人 表把人都逼走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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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版规不是很严厉啊,删贴又不扣分,下次注意就OK拉,搞那么大干吗,做人低调点好伐,哎,有的论坛那真比这里严十倍呢,可内容精彩啊,还不得夹着尾巴做人啊,寄人篱下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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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大家以后报价用如3xx的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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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价格很疑惑的..不了解最新的市场价格..不是一样会被JS骗吗.在周边区到处都是代替价格的符号,已经很不爽了.昨天又看到个报价者死...难道别人报价这么错吗..语气这么强烈..而且到现在这位总版还不出来道歉..是何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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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YIMINGYANG斑竹也是好心啊!
再说,他今天到现在还没有上线呢!
我相信YINGMINGYANG 会给大家一个说法!
大家都是圣迷,大家都在一起讨论问题,和气很重要!都别生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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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yy 小弟弟做事情的确欠考虑,我从05年注册到现在,也被删除过不少贴子,不过现在rayzrz bz接手后不扣分了,我也就没什么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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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没有参与甚至不完全了解整件事,但从上面所有的发言中,我可以看出来一点——坛子的管理者某方面意见根本就没有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无论YY原本出与何种考虑,但他这种直接牵涉到大部分人私利的做法被群起而攻之就完全不奇怪了。

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当违章驾驶被交警扣证罚款时,第一时间想的绝不是要如何端正态度改正错误,而是满肚子埋怨这个交警怎么这么该死可恶。与坛子里这回事件不同的是,尽管大家都对交警存在很大成见,可现实生活中没几个人敢冲到交警大楼破口大骂,跟不用说去要求交警出来当众道歉啦。为什么呢?这就是威信的问题啦!

港台的非商业类玩具论坛,从来都是不允许公开报价的,只要版规里有规定,管你是谁,照办就没错,从没见到有人为这种事搞到要生要死的,想不到这么简单的事在这里弄得如此惊天动地,这大概就是中国特色吧。

不过话说回来又说,YY同志这回处理得真是欠成熟啦~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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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想到,居然能造成这么大的轰动……实在是不够冷静……

版规里写得很清楚不许报价,可是就是有人看不见,这是没办法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话的看版规。而且就算是看了,估计过不了几天也会被扔到后脑勺去。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触犯了律条那么处罚就是有必要的,不然总是会有人不记得。没有严厉的执法者,那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无论是现实世界里还是论坛上,这都是一样的。

YY这个人绝对不会为了什么个人恩怨就随便胡来,他这么做只是想为了让这个论坛变得更好。我只想说这些,至于那些抗议的各位怎么理解,那是你们自己的事。

既然来到了这里,那就请遵守规矩,否则被罚就不要大惊小怪。如果出了问题,那请平下心来慢慢谈,吵架永远都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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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引用第52楼索罗门2006-09-03 14:42发表的“”: 真没想到,居然能造成这么大的轰动……实在是不够冷静…… 版规里写得很清楚不许报价,可是就是有人看不见,这是没办法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话的看版规。而且就算是看了,估计过不了几天也会被扔到后脑勺去。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触犯了律条那么处罚就是有必要的,不然总是会有人不记得。没有严厉的执法者,那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无论是现实世界里还是论坛上,这都是一样的。 &#46;&#46;&#46;&#46;&#46;&#46;&#46;
</P>
<>不好意思,也许您没有注意</P>
<>在6月3日颁布的新版规中,对报价方面的尺度有所调整</P>
<> </P>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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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本来问题并不复杂,可能YY的那句报价者死让众人心中不舒服了,用词确实有所不当,让人不舒服,但本意应该是从为了保持论坛中立中立的角度出发,2位当事人交流一下把一些误会解开就好了,天热,火气都不要那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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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8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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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rayzrz2006-08-31 23:24发表的“”:

E大的意见十分中肯
尤其在我刚上任版主之时,给了我很多帮助,这点我至今感激不尽
其实,对于YY总版主也好,对于您的主张也好,我一直都是以“政见不同”而对待,
决不存在针对私人方面的看法
.......
当初受yy同志的高压政策和几个小人(不发图,专门攻击人的),我几乎快要离开热血了。在今年8月的某一天,我入手第二个seiya的时候,我突然冒出来个想法,就是在发一次图到论坛,如果还是被人攻击,我就再也不来热血了,算是最后一贴。 可是图片发出去了,居然没有一个人BS,这使我很惊奇,凭信而论,我的摄影技术在来到英国之后才有的提高,之前所发的图片都差不太多,之所以有这样的效果,那只能是rayzrz的人文主义政策和新管理层的宽松的管理方法了,

我记得有一部电视剧,在结尾的时候好像有这么一段,就是一个妈妈对女儿讲什么是幸福,她打了这么一个比喻,就是一把沙子,你抓得越紧, 沙子就越少。。。
我想论坛也是如此,你政策越紧,会员也就越少。我们论坛不是色情论坛,需要高压政策来保证论坛的安全和低灌水,论坛的主要目的是大家探讨自己喜爱的玩具和动画,所以我支持R版的宽松型政策和 人气最大化的管理理念,这才是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管理理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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