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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坏无绝对

【原创】十四黄金最大奥义威力排名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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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36楼的话


雲版主,3分起加的意思是:有好的帖子加3分就可以了,不用一下加180分,180分可以给分摊加给60个好帖子了,可以多鼓励该鼓励的人,不用把所有鼓励都放在不值得鼓励的帖子上。


这是个人有个人的感觉,就像这个斑竹觉得这个帖子好,就加了,不加那个,那个斑竹觉得那种帖子才好,就加了,不加这个,个人看法不同,假设比方一下就是,云喜欢这种帖子,我对这种帖子持中立态度,七之彩讨厌这种帖子,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但是云这种做法怎么看都有隐患,这种帖子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比较,只不过现在比的不一定是实力了,如果他加分,到时候起了冲突,他是锁还是不锁?不锁?吵架?锁?他们说你当初都加分了,就是认可了,现在却锁?我看到那时候该用什么话来回。

而且云确实加得离了谱,他加多少数值了???我不是赞成多加的,好的帖子才加,加代表承认,如果加得多了,那叫什么奖励???干脆叫管理员到后台去设置一下,把发一个帖子所得的经验魅力挑高点就行了,还省了很多麻烦,如果滥加,边成了奖励成了街边两角三角的烧饼,一点意义都没有,为了精神鼓励,所以就将奖励变质?这可不是个好理由。按照子数来算奖励,这也是个很荒唐的想法,我不知道是该算他是想法有异还是目的有异。文区,图区加得远没他狠,他做事前究竟用大脑思考过后果没有?



我的想法是这类帖子可以发的,但不应鼓励。


可是他目前的所作所为就是在鼓励和在纵容,不管他是怎么想的,事实就是如此。说起来,前几个月吵架的时候,80页的帖子他也有份,当然,不是说80页的帖子要他负责,他只是参与讨论的,那事和他关系不大,问题是在之后,他曾经帮着众人一起怪525,可是那事不是那么简单,他当时不能只怪525,却完全没有提到其他人的责任,这让我很难想像,要是这种帖子他加了分而造成反效果,他是否能处理。


我的话主要是说给版主听的,一点意见,版主接受我就多说两句,顺带贬了一下楼主的帖子,也是客观需要嘛。


无所谓,我对这种事情没反应,也没说你的意思,我觉得你的做法没什么不对的。


北斗兄不用担心,我是心直口快,但闹不出什么事来。以前还跟字幕组的朋友提过意见,最后也收住了不是。只要我遇到还能讲道理的人其实是开心的,就算意见和我不一致。如果遇到蛮横的,那我会主动闪的。我也不是只靠骂人吃饭,也发了不少温情的帖子(没加分):)


如果真的开吵了,你一个跑也没用,有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后面的很可能也就很难更改,你能保证你,但不能保证别人,等开吵了再退,一切都晚了,全部都来不及了,当初鸟调解,我停止追究的结果是什么???天琴见风平浪静了,拿着一本杂志上来攻击我,还转口一句“我不是为了比实力”,L他们也一旁凑合,到我再次上阵的时候,他们被我逼得受不了了,就要求我“大人大量”了,换句话说,如果真的起冲突了,你能保证的只有你自己,其他的你都不能保证,当然,错不全部在你,但是,到那时候,恐怕后果就不是一人两人来承担了。


需要再重申的是,我只是觉得这类帖子不应该加分。事实上坛子里多得是,完全无需鼓励呀:)


我泼冷水,当时在争论实力帖子的时候云也曾经参与,而且不止一帖子,现在他加分的这个帖子又有这个隐患,老实说要我不怀疑他对这种帖子情有独仲的话那我就只能考虑他太多急功近利并且不顾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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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 为了点分 也要起争执! 既然版主给都给了 就包容一下吧  况且新手原创 多给点分鼓励 鼓励也不错!也不要在乎分的高低  都是为社区做贡献 管它有分没分 分高分矮 只要自己的帖子有人顶就该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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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北斗

第一点:我当时加分是出于鼓励原创,并不是我喜欢这类帖子,事实上我自己也并不喜欢实力方面的帖子
第二点:525的事情当时大家有目共睹,我想不需要我再来说什么;至于你说一些实力帖,我也许确实是有参与过一些(其实我自己也大都不记得了),但我自认为自己的发言是完全控制好语气和态度的
第三点:关于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承认自己这次的加分行动是有点欠考虑,这我在之前的回帖里也有过意思表示了

最后再说一次,
引用第38楼雲再世2006-11-24 20:11发表的“”:
分数已经加了,各位再围绕这个问题说来说去似乎让这帖有点变味了,我希望这个话题能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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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北斗兄台是认为我不能把这里的气氛搞好了?
前面我已经说了,如果大家都是针对我而发表各自的见解,那我敢保证不会吵架;
如果是一些本来就喜欢闹事的人,那么即使没有这个贴子,他们也会在别人地方闹事,是这样吗?


我说一句题外话,比起加分,我更看重的是友谊,我不希望看到因为这些而影响圣迷队伍的团结,不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也请相信我有把气氛引导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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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数是一个相对的量,云版主您可以尝试拓宽鼓励的面。

我觉得没有必要另找地方发言,前不着村后不着地哪说得清楚。

诸位也许对讨论太敏感了,难道只希望得到恭维和赞同的话吗。什么经不经验,我就是想保持圣斗士的那份纯真。论坛最大的好处正是大家可以在一起交流和撞击,没有讨论,成什么论坛?如果讨论堂堂正正、各抒胸臆,旁观者都会受益。害怕变味?也许原味又是一场圣斗士实力比拼的大战吧。还不如客客气气又蕴藏锋芒的再讨论它几个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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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bcld12342006-11-24 21:06发表的“”:

论坛最大的好处正是大家可以在一起交流和撞击,没有讨论,成什么论坛?如果讨论堂堂正正、各抒胸臆,旁观者都会受益。害怕变味?也许原味又是一场圣斗士实力比拼的大战吧。还不如客客气气又蕴藏锋芒的再讨论它几个回合。


我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说得很好,我也是这个想法,所以请北斗兄台还是不要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草绳,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以前碰到的那样,很多人很多事都是不能用一种眼光来看待的。


对了,真得很喜欢你的头像中这张照片里的孩子,太可爱了,能告诉我他是不是你的孩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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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坏无绝对兄,可爱吧,大家都爱他眼睛圆,我特别爱他纯真、坦荡的小胸襟。他是我的偶像,我希望像他那样纯真、坦荡的生活,拥有那样的心灵。我很喜欢小孩子,但还是单身啊:)

我是男的,你也这么喜欢小孩吗,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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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楼bcld12342006-11-24 21:35发表的“”:
好坏无绝对兄,可爱吧,大家都爱他眼睛圆,我特别爱他纯真、坦荡的小胸襟。他是我的偶像,我希望像他那样纯真、坦荡的生活,拥有那样的心灵。我很喜欢小孩子,但还是单身啊:)

我是男的,你也这么喜欢小孩吗,难得!

嗯,你一进我的贴子我就注意到了,真得不是一般的可爱,每次看你的发言,我都不得不得多看这孩子两眼。其实,我也算不上特喜欢小孩的人,只是看到超可爱的孩子,我都会停下来多看几眼。

原来兄台也是男的,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女的,毕竟女孩子更喜欢小孩,这点我深有体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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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我说话像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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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确有很多自说自话的地方,而且什么级别不够云云,分明是水平低的就忽悠,水平高的就说玩玩而已,不要当真。
另外,请将讨论与辩论仔细区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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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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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兄,我的本身因为要留给神话一个空间只能用这个号来发言,你应该还记得我吧!那次事件我短信过你,如果你认为我现在的这番言论不妥,删之无妨,我不会怪你,另外,我也认为你这个贴子分数加多了,以后慢慢改进吧!

最后说给楼主的,楼主我不是来你的贴子吵架的,谁像搞事我想你现在也看明白了!但是有些人不回她还真的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算个什么了,所以我必须回,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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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不会就是那个什么525吧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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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2楼bcld12342006-11-26 00:07发表的“”:
您不会就是那个什么525吧 [s:11]
拜托 我从来不会在大号可以发言的情况下使用小号发言 那个dwswzy的大号如果我没有猜错 他的ID是矢星士斗圣 目前我来这里都是潜水 即使要用其它的号发言我也会说明自己的身份 OK?  另外 你那个头像应该是个女孩吧? 怎么你会说那是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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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是在北斗兄的谈话中知道您的存在,您近来在论坛的口碑不佳,我也未能免俗[s:11]

正好借此机会向您诚心的进上一言。您的言论所表现出来的能力,确实还没到无视其他人的地步。如果再学习一些科学方法论的知识,您的思想言论将更容易为人所接受。更为重要的,尝试去怀着一颗友善和能够自省的心,才是真正的光彩照人,也会交到更多朋友。以上只是一些简单的价值判断,我自己也没有做好,希望能与您共勉。

呵呵,是小女孩吗,我不知道耶。小时候男孩女孩很难分辨不是吗?我更喜欢小女孩呢,可能觉得这张照片是小男孩会更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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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交谈可以看到云版主是耿直和虚心的人,楼主也相当的大度和亲切,整个讨论的气氛和效果还是挺好的。

而区区小子也没打算含沙射影,针对版主或者楼主的意思,是就事论事嘛,dwswzy兄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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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51楼的,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在这里说过不止一次,不要用马甲上来说话。你的本体为什么不能说话,或者有什么原因不能说话不关我的事情,不是我造成的我不负责,你拿马甲上来说话就不对,按照道理说,马甲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

还有,你说我在搞事,请你拿出证据,要知道,四个月前,论坛大闹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我被人攻击为525的马甲的时候有几个人出来说话了???按照道理说,马甲事件我可以理解为栽赃诬赖也不过分,你们中间有几个人为我这件事情出来说过话?没有,一个都没有,最后还是我自己闹到最下面的论坛板块去的,这样的你们有什么资格来评论我???你们如此对待我就是在一定程度上的偏袒着L,我说得不错吧

你们跑来这里发这种帖子,有没有谁为最后的正常负责过?一个也没有,我叫你们去废版规,可是最下面的站务板块有没有这种帖子???没有,一张也没有,你们跑到这里在不废除版规的情况下违反版规,导致版规形同虚设,到了最后,我要你们负责的时候,你们谁出来负责的???不是不回话了,就是推卸责任了。



还有,马甲是没有发言权的,这我还是这句话,你这样说话,我完全可以认为你是为了保护本体的安危而动用马甲,不要说你给出的理由是真是假不确定,就算是确定的这也不能成为你用马甲攻击我的理由。



你如果对我不满意的话就去最下面的站务板块告我,又不敢废版规,又不敢告我,只会在这里乱喊,又拿不出证据,有什么用?你以为你这么说大家就跟着你跑吗???

80多页的帖子现在还没被斑竹删除呢,那帖子里面的混乱难道是我造成的???我进去的时候已经是一团乱了。



我不是没有给过天琴和L机会,天琴我要求他不要违反版规他不听,我让步要求他废除版规,他也不听,最后结果出来了他不认账能怪我吗?L在这里口口声声喊着“525是北斗的马甲”的时候,试问你在哪里?有谁出来帮我说话了,L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我和525的人身攻击和栽赃侮辱,你们却没有人拦,他喊了多少次,我和525都纵容着他,一直到他给我信箱里投炸弹,被我找要说法的时候,就“公道自在人心”,他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公道已经不在他心了。之后怪我逼得紧,那我忍让他的时候他是怎么对我的?你好像没为我和525说过一次话吧,现在的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跑进来其他的不管,先违反了版规再说,到了要你们负责的时候,一个个都没了影子,管理团队被骂“无能”的时候,你们又有哪个说过“自己已经违反版规了?”,跑到这里来其他的不干,一来就喊着“我要我要”,最后闹出了事情还在装无辜,后果不负,你能怪我不同意你们发这种帖子吗???



不要说着“我是无意的”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的,错了就是错了,就算是无意的,那也是错了,只不过分别是因为是无意的,不需要处罚而已------云在世,这就是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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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谢谢你出来帮我说话,不过你在没有确切情况下最好别说出那人是谁,其实那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纷争的种子还没灭。

还有,我对你不反感,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再乱冲人了,我知道很多人对你的看法不公平,甚至将L对你造成的伤害强加到你身上,但是,既然你我都懂这种滋味不好受,就不要再把这种滋味弄到别人身上去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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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2楼bcld12342006-11-26 00:07发表的“”:
您不会就是那个什么525吧 [s:11]

笑,这点你可以放心,不会是525的,他在这里树的敌比我还多,事实上也早已不需要用马甲了。

马甲是没有发言权的,马甲只有观看权,我之所以讨厌马甲也是因为如此,为了本体不受到伤害,而使用马甲,利用马甲攻击,或者利用马甲维护本体,这里也不止一次出过,当被问及马甲问题时,找理由推卸,按照道理来说这是不可行的,如果想要用马甲来攻击的话,必须自己首先告诉大家“本体”,在不说出本体的情况下,是没有资格用马甲发言,任何的理由只能是空谈。

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本体被封,或者被禁言的时候,因为本体已经没有办法发言了,所以另当别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将其视为“对被攻击者的人身攻击”应该也不为过吧。




还有,以525的性格是不会用马甲的,在他的本体不出事的情况,他没有理由用马甲,因为他的本体在这里给大家的映像就不好,所以,按照道理说,他没有用马甲的必要------而且以他的性格,个人感觉也不像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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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暂时持观望态度,但是若因陈年老账而让此帖不得不锁的话,那我只能表示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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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这么多字累吗?哦!差点忘了,你是在网吧打的,那么就算打坏一个键盘也无所谓了!

陈词滥调老是这么几句还真是乐此不疲啊!乐在其中了是吧!

云兄,你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我不会给你制造麻烦,这个贴子,楼主本意是没有坏处的,只可惜有些人......

噢!对了,麻烦某个救世主拿出“按照道理说,马甲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的具体规定来,否则,就少在这里胡诌!!!

还有,如果你也给云兄面子的话,就不要再在这里咄咄逼人了,你看不惯打可以不看,这理轮不到管!就事论事,在你在这个贴子里发言之前,气氛是好的!

最后,如果你认为我是为了“保护本体的安危而动用马甲”,那么你错了!真的我有什么该被罚的,那么到时候本体马甲一起罚,反正版主们是知道我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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