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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之彩

[崩溃]某人的头像被同事贴到单位的群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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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楼北斗2007-01-04 21:58发表的“”:


如果真的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就好了,那我也没必要硬反对.

如果只是贴出来大家一笑了之我也不会这么训他们.
.......


不说别的..光这一句的用词"训"字...就已经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请问社区里的大家有等级辈分之分么??轮的到谁来训谁???自古以来只有父母师长之类对于子孙晚辈才谈的上"训"  敢问北斗是这社区里谁的父母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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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聚有那么多问题的话,上海的这次看来会流失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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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彩姐的意思了
对偶来说是动漫一个圈子
学校一个圈子
不过学校的朋友都知道偶哈动漫哈圣斗士就是了

如果是偶
偶也不想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被圈子之外的人“掌握”就是了

P,S,北斗JJ的语气太重了
其实大家的“偷拍”是光明正大的拿相机对着当事人在
和个人理解的“偷拍”把那种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拍的照片暴光不一样吧
其实大家去也是图个开心,而且参与的大家都知道肯定会有相机的,不是吗~~~
如果真说到素质低的程度,感觉真的太重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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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我爱天猛星2007-01-04 22:09发表的“”:
不说别的..光这一句的用词"训"字...就已经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请问社区里的大家有等级辈分之分么??轮的到谁来训谁???自古以来只有父母师长之类对于子孙晚辈才谈的上"训"  敢问北斗是这社区里谁的父母师长???

表咬文嚼字了啦~~又8素语文考试的说~~[s:21] [s:21] [s:21]
(小声滴)再说北斗J很早就在这个坛子里了~也应该算“老”一辈了吧?~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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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我爱天猛星2007-01-04 22:09发表的“”:



不说别的..光这一句的用词"训"字...就已经足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请问社区里的大家有等级辈分之分么??轮的到谁来训谁???自古以来只有父母师长之类对于子孙晚辈才谈的上"训"  敢问北斗是这社区里谁的父母师长???

你们做错了事情不许别人训的话,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们父母把你们教育得素质不好的责任要由我们来承担责任???"

事情是要做的,训是不愿意听的,那我倒想问你一句,A做的事情该由B来承担???

你只要把我上面这个理由给说通了,就是你们对,你们说不通,就是你们错,如果不是带了相机上去照了还发了,我不会说你们不好

事情做出来了,就别怨别人说,你最好搞清楚,是他先把事情做出来了我才说,而不是我叫他做事情后我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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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会注意这个问题的.
芙蓉也说了,不乱拍
也不要吵了,个人有个人的意见,这里火药味很浓啊!!!
各退一步吧!
事情都发生了,吸取教训就好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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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斗JJ说得委婉点就好了.其实大家都是为了论坛好,出发点都是好的,有话好好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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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北斗2007-01-04 22:16发表的“”:


你们做错了事情不许别人训的话,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们父母把你们教育得素质不好的责任要由我们来承担责任???"

事情是要做的,训是不愿意听的,那我倒想问你一句,A做的事情该由B来承担???
.......

这绝对是误会!~~北斗JJ表把问题极端化嘛~我爱天猛星大人绝对米有这个意思~~表想太多啦~
事情到此为止好不好?~(555~~偶无赖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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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3楼youyou2007-01-04 22:16发表的“”:


表咬文嚼字了啦~~又8素语文考试的说~~[s:21] [s:21] [s:21]
(小声滴)再说北斗J很早就在这个坛子里了~也应该算“老”一辈了吧?~  [s:16]


老一辈就可以欺负人吗
我也是潜水老一辈,互相尊重历来可是中华优良传统
口口声声说别人不尊重他人,你的语气上有尊重别人吗?其实没有恶意,图大家开心,当时我也强烈要求放照片的,要罚连我一块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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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北斗2007-01-04 20:35发表的“”:

PS:丫头,已经被删了,你晚了一点,不记得是昨天还是前天被删除的,挂在这里一天还不记得是两天了,回帖率很高的说.



.......
喂。。。。你死人没事找事做是不是?照片是我要求他们放出来的,说给他们派分也是一早就约好的了。。。有问题就找我吧。。。贴子我没删。。。我移到周边区了。。。。。以后你说话小心点。。。不要影响到大家的情绪。。。。还有。。你没事最好少说话。。你一说话会引来一大群人批斗。。。。不要因为你一个人而影响了坛子里想参加版聚的一群人。。。。。。我们的版聚都是要有记录要有照片的。。。。不想参加的自然可以不用参加。。。没有必要这样说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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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吗???
大家都是有同样的爱好的人.
现在越吵越离谱拉!!!!!都快带人身攻击了......
无恶意的,干吗呢?
别人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啊!!!!
别意气用事,伤感情饿!
一次聚会就这样,那以后北京都不敢办拉!!!!!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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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orz orz orz还要会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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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s:22]  [s:22]  [s:22]  算啦算啦~~~ 大家都不要争吵啦。

谢谢北斗这么关心我的事情~~~我知道北斗是很认真的人~~~  不过,我想那张遮脸的照片也没有暴露我什么,所以也没什么关系,不用太在意的。

北斗人不坏,就是对待什么事情都挺认真的~~~可能把事情搞得有点严重了。。。 说话语气重了点~~~大家别往心里去~~~~~~

再汗: 回帖完全离题十万八千里~~~~~~~~~不愧是水版的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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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啊...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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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是贴出来大家一笑了之我也不会这么训他们.


请注意:你只是个热血普通会员,论坛赋予你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是没有赋予你教训别人的权利。不过话说回来,就是斑竹,甚至论坛管理员,都不会去教训别人。况且,国有国法,版有版规,你教训别人,对别人造成伤害,最后负责人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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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看看哈!!水一下不要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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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北斗2007-01-04 14:16发表的“”:


你们做错了事情不许别人训的话,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们父母把你们教育得素质不好的责任要由我们来承担责任???"

事情是要做的,训是不愿意听的,那我倒想问你一句,A做的事情该由B来承担???
.......

什么逻辑?要你来承担后果了么? 这个会员只是在说明,你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去教训其他人,别无它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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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500多的化妆品啊~~~~~~嘻嘻,偶只看到这一句了
羡慕and Y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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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A4S聚会"名义上的组织者", 我认为聚会照片被贴上来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也认为这次来参加聚会的每个人都是正直的,任何一个人在坛子里贴照片都不是为了谋求物质上的利益(论坛上那点儿分也没法在现实中花, 总不会是还有人看重这个吧...).

来参加聚会的大家都是普通人, 并不是什么国家政要或者影视名人,  所以没必要太把自己当个人物.
万代丸算半个次世代的编辑吧...?人家担心过照片被公布的问题么...?
在不合适的场合孤芳自赏 只会显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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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2楼七之彩2007-01-04 23:11发表的“”:
[s:22]  [s:22]  [s:22]  算啦算啦~~~ 大家都不要争吵啦。

不过,我想那张遮脸的照片也没有暴露我什么,所以也没什么关系,不用太在意的。

.......


感谢彩J滴通情达理...[s:32] [s:32] [s:32]


所谓面由心生也就是这个道理了...呵呵~!!!  [s:14]  [s:14]  [s:14]



那个....水烧开鸟....关火去... [s:22]  [s:22]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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