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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没天理

没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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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
难怪说话和做事都语无论次
我慎重的告诉你!!!!!!!!!
首先我们不是装
因为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事就不会象你这样去处理
你遇到的事是大家都有的
这论坛里谁没有买过有遗憾的神话
我就有过
但大家都象你一样这样幼稚的处理事情和发泄个人情绪
能解决问题吗?
我和你说,首先论坛就好比一条马路
有红灯有绿灯
版主就象是指挥车辆的交警
所有的论坛
包括自己的版规
你如果犯了版规
只要是有章可循的
你就得认
你可以很潇洒的离开
但你不可以继续在论坛象泼妇似的张嘴就来
污染了论坛里的空气
我前面也骂了你
我承认
但我在马中宝的帖子里说了
我是这种人
见不得象你们一样的引民愤的举动
以彼之道,还师彼深!
你们牢记!我是对事不对人
你说中国人没人权
国外的论坛难道就没有版规吗?国外的人也会象你一样处理事吗?国外没人权的事比中国少吗?
你刚才说得一大堆话
只有一句是对
那就是你没文化
自己好好想想吧
你如果想不通
我前面说过
你可以把你做的事和你说的话
给你家人评评看
看他们怎么说?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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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完没完啊......可能我与当事人年龄相差太远了,实在无法理解。
LZ....要是买个有瑕疵的玩具,被人封封IP就生气成这样的话....我只能这样说,你是很难在这个世界立足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每个地方都有规矩,但你有自由选择你待的地方。
选择一个你觉得待得舒服的地方好了。
[s: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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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小子。不要给我发无聊的短信啊,我懒得看的,你就在这里发言吧。周边区缺你不行的,就没生气了,忘了跟你说,你要把你这出猴戏演好点,对的起我们这里的全国观众的眼球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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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LZ发了那么多贴感到很无语,你是要人权,可是社会也要公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看了楼主的表现,我发觉了一个问题,就是你可能是神经有问题脑残人士,你应该去参加北京的特奥会,哦,算了,你也别去了,去了只会为我们国家摸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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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天了,实在忍不住要说两句,LZ你是真的............希望你离开A4,谢谢. [s: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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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很少发帖,不过这事我也想说两句。
LZ他确实有他的脾气,但事情激化到这一步恐怕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某些版主在事前处理时能更变通或许不会搞到这一步。

比如删他发言,我觉得是有些过分了,只要不违背和谐就没必要删。你删人家帖子会给人一种以强权压人的感觉,这样LZ的逆反心里自然越来越重了。

再一个,只要不违背和谐原则不黄不暴力,那所有人的发言都是可以的。至于版规既是人定的也是人执行的,搞不好就跟中国法律似的,说的都是似是而非的话 做起来全市人治社会,那样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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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这里的老会员,之前也见过类似情况,可以说,在这里的人都是喜欢“圣”才相聚的,大家都希望在这里和有共同语言的朋友交流,正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见面不是为了争吵而是为了交流,难道大家也要为了这点小事而破坏整个社区的安宁吗?希望大家有缘相聚能够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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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始终觉得因为删贴,扣分,封ID之类的事情而争吵根本毫无意义

不知道有些人怎么想的

这只是虚幻的网络,只要你有人品,遵守一定的网络规则,不要人身攻击,不要做的太出格就行,就算被删贴,扣分,封ID什么的,又不会少你一分钱,掉你一块肉,至于嘛?做人还是心胸宽广点吧

希望以后不要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了,就算出现,我也再不回帖,又不关我事,这回就当我无聊闲的 [s:131]  [s:131]  [s: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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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先看一下版规再发言!不知道在那,我帮你找,如下:
http://www.all4seiya.com/bbs/read.php?tid=21106
如果你没违反版规,斑竹删你贴,那就是斑竹的错!
反之,如果你违反版规,斑竹删你贴,那就是你的错!再加上对人侮辱,那就是错上加错!
OK?!!!到一个地方就要遵守当地的规章! [s:132]  [s: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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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LZ "~~~~"符号看得我恶心死 还有你会说话吗 都是病句 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去参加"你行 我也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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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难得的好玩具被版主调教的玩坏了……
可惜啊、真可惜,呜呼哀哉……  [s:148]  [s:148]  [s:148]

论坛能不能搞几个新人调教员?呃错了,是新人指导员……[s:146][s:146][s: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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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封个ID而已,没必要再争执了,如果连这种小小的事都忍受不了,你将来怎么办?我真的不希望再看到你发牢骚了,我想看的只是越来越多的神话新消息,而不是你的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话. [s: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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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冤枉,在这里得不到解决。那就什么也别说,一个字走,那你是“爷们”!现在搞到这个地步又没多少人认可你,又不停喊冤,好像自己抽自己耳光,那就是“×们”!建议现在心平气和下来,是男人就别说什么了!好好玩自己神话!!!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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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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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9楼gucci于2008-02-19 14:30发表的  :
哎 个情况正混乱啊 我正好看看热闹 请你们继续 谢谢~~但是我的知觉告诉我“没天理”很有强调,佩服~~佩服 支持!!
。。。。厄

难得看到万年潜水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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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ren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2-19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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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悼 "▂豳`乄葬▂"  同志

你的精神是可贵的!虽然只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权利且方法不当!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缺少怀疑权威的精神!

希望你能成熟些,你前面的做法只让大家怀疑你理亏.


多谢你啊,做为反面教材
你让我在面对那个女人时没有失去理智,没有歇斯底理

差的东西不一定坏



希望版主日后工作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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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哪个神话做的没有公道了……被标题骗进来的某人OTZ
原来是事件回顾

LZ我就不说什么有的没的了,但是那个,文章分类写错了啊,不是“商品情报”……您这样会引起误解的口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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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這種作為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更顯示自己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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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楼whuang于2008-02-19 10:57发表的  :
哎呦
马中宝
又是你啊
你也不错啊
老是挺关注我,挺顶我的
.......


支持,大家不要和脑残者争论
楼主是幼稚冲动可以原谅
什么宝的就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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