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S

 找回密码
 进入圣域
楼主: 70869413

为什么其他人灌水不用扣分?(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6楼孤独的狼于2008-01-08 21:51发表的  :
我也掺一句,锁了不太合适……
其实楼主真的没犯什么错误,而且楼主的执著精神真的很让我钦佩。
我不是在跟着起哄,也不是想和圣版作对,绝对没那个意思,我是真的从心里钦佩楼主的精神。
我也不是想和圣版作对
况且圣矢版主已经道了歉
但我又不是要求圣版受罚
要求的只是版主公正的执行职务也不行?
为什么众版主坚持要包庇老会员?
为什么众版主坚持只挑新会员来扣分/锁帖/禁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8楼rhadamanthys于2008-01-08 22:12发表的  :
LZ英语还真棒,但是我那句话:HOW OLD ARE YOU!"应该这么理解:"怎么老是你啊?!!"[s:131]
你的英语还利害啦,这么深奥的意思,我真的不会看啦

顺便说一声
放最顶的图里论坛的英文名称错了
http://www.all4seiya.com/bbs/p_w_picpath/a4s_red/logo.png
BURNNING BLOOD FORUM
BURNING 一字应该是只有一个 N 的
还有
Overseas SaintSeiya Fans please see help!   Register   Help in English
Help in English 那一页的图全挂了
http://www.all4seiya.com/bbs/help_en.ht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0楼70869413于2008-01-08 23:40发表的  :
为什么众版主坚持要包庇老会员?
为什么众版主坚持只挑新会员来扣分/锁帖/禁言?
呃……不要一棍子都打死啊……[s:1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啥,楼主,你连楼了,请在一个贴子里把话说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3楼RP死水于2008-01-09 01:08发表的  :
那啥,楼主,你连楼了,请在一个贴子里把话说完。。。。。
对不起啦
因为论坛的 快速回复模式每次只能引用一帖
我已经把6,7楼,9,10楼,22,23,24楼,26,27,28楼,35,36,37楼,42,43楼,59,60,61楼,合拼了
请代我把7,10,23,24,27,28,36,37,43,60,61楼删了吧
谢谢
建议最好从后面开始删
不然不小心删错了别人的帖就不好啦
引用第62楼孤独的狼于2008-01-09 00:22发表的  :
呃……不要一棍子都打死啊……[s:134]
对不起
难得有版主支持
我知道众版主是明白我的立场的
公正处理不要双重标准,谁不想啊
但是要扣老朋友的分就不好办啦,是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看來,lz做一位主職扣分的,也不錯
lz啊,看得出你是個很熱誠\很效真的人,英文的程度也好,也許很適合當bz......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lz,通过你的不懈努力,扣分的尺度对于新人有多放宽了也说不定~~越来越少的新人被扣分难道不是你想看到的么?

做热血战士就爽快点~差不多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要扣老朋友的分就不好办啦,是吗

------------------

LZ还是不要用“新人”做救命稻草比较好,毕竟以前被扣过的“老朋友”也不在少数囧……把QJ重点放在其他方面吧……

此处难得娱乐,这楼蹲了 [s:1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6楼微热噗呦噗呦于2008-01-09 11:02发表的  :
lz,通过你的不懈努力,扣分的尺度对于新人有多放宽了也说不定~~越来越少的新人被扣分难道不是你想看到的么?

做热血战士就爽快点~差不多得了
我从来没有要求放宽对新人的扣分尺度
收紧对于旧人的扣分尺度不等要于放宽对新人的扣分尺度吧
越来越少的新人被扣分只是旧人不用扣分双重标准的另一极端
我想看到的是不论新人旧人
该罚的就要一视同仁
引用第67楼Daioto于2008-01-09 11:17发表的  :
但是要扣老朋友的分就不好办啦,是吗
------------------
LZ还是不要用“新人”做救命稻草比较好,毕竟以前被扣过的“老朋友”也不在少数囧……把QJ重点放在其他方面吧……
.......
别的版块被扣过的“老朋友”有多少我不知道
我的重点是在冥王神话版里LC第64话抢楼的圣矢版主的"微笑朋友"
为什么版主可以提醒“老朋友”编辑?
为什么版主可以容许“老朋友”编辑?
为什么“新人”就不给时间编辑直接扣分?
既然版主已经认错及道歉
为什么还是不愿意扣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虽然本意没有错,但是你这样的“纠缠”已经在无形当中为论坛管理工作带来影响了。版主们已经为是允许发布帖里灌水问题议论了好多天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管理过论坛,如果你做过你就会知道无法做到你所要求的那种“公正”。 版主最多只能做到尽力而已, 难免会出现“枪打出头鸟”的情况。

现实社会上也并非能“一视同仁”,网络上也是社会的缩影同样也没有所谓的“一视同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LZ把精力投入到圣的讨论中吧。
这点小宇宙,要不我返还给你?

现在是各方面挖消息和新制作的时期,大家没精力陪你继续荒废时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没空管这个事。。。。让楼主在这里自娱自乐吧。。。。现在是极乐篇LC还有周边新闻都是出得非常多的非常时期,管理人员都以全幅武装去找资讯了。。。 [s:1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服版想得太天真了,楼主这样的坚持并非是要讨回小宇宙就可以完事,他的目的是要将冥王神话帖里那些灌了水而逃过版主处罚的会员全部“绳之以法”了才会开心,他不能容忍自己被罚了,与自己犯同样“罪”的人“逍遥法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9楼白羽鸟.于2008-01-09 14:25发表的  :
你虽然本意没有错,但是你这样的“纠缠”已经在无形当中为论坛管理工作带来影响了。版主们已经为是允许发布帖里灌水问题议论了好多天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管理过论坛,如果你做过你就会知道无法做到你所要求的那种“公正”。 版主最多只能做到尽力而已, 难免会出现“枪打出头鸟”的情况。

现实社会上也并非能“一视同仁”,网络上也是社会的缩影同样也没有所谓的“一视同仁”。
我也不想对众版主的管理工作带来影响
我也明白版主不可能把灌水的全找出来一一扣分
但我已经把它们全抓出来啦?
扣个分,以圣矢版主的速度9分钟内就完成啦

我明白管理论坛难免会出现“枪打出头鸟”的情况
但那几个缩头鸟为什么还是不肯补一枪?
而且是打枪的微笑警告它们缩头的

网络上没有“一视同仁”的腐败是与现实社会上的一样的么?
那么圣矢版主是否曾经收受贿款?
引用第70楼服港想韩于2008-01-09 17:34发表的  :
LZ把精力投入到圣的讨论中吧。
这点小宇宙,要不我返还给你?

现在是各方面挖消息和新制作的时期,大家没精力陪你继续荒废时间了
这点小宇宙不用还给我啦
只要你帮个忙
把第64话19至23楼的抢楼帖扣个分
这样大家也不用继续荒废时间了
引用第72楼喜酿于2008-01-09 18:15发表的  :
服版想得太天真了,楼主这样的坚持并非是要讨回小宇宙就可以完事,他的目的是要将冥王神话帖里那些灌了水而逃过版主处罚的会员全部“绳之以法”了才会开心,他不能容忍自己被罚了,与自己犯同样“罪”的人“逍遥法外”。
灌了水而因为版主看不到而逃过版主处罚的,没话说
我要求“绳之以法”的只是那几个灌了水当时版主看到而且微笑提醒编辑所以逃过版主处罚的

我并不是不能容忍所有与自己犯同样“罪”的人“逍遥法外”
我只是要求把那几个版主已经承认错误地“网开一面”的“绳之以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0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劝告LZ: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没必要那么认真 不然人活的很累
说句不好听的 在一个单位里你如果这么较真 那不会有人对你有好感的
况且这里只是网络 虚拟的世界 都是浮云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句式就是“我不是……,只是……”
死死纠缠于“新老会员”,“微笑提醒”,“执法不公”等等,说不好听就是偏执,而且自己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不论再和他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PS: [s:141] ←多美好的“微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圣版把分都扣了,LZ还是回继续纠缠的。LZ有空还是多看看社区,为什么老要在这里纠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不要再回贴了,版主锁了吧,他要愿意继续发续2,续3就让他发去吧~~
让他自娱自乐去吧,没人理就好了.
整个一金钟罩,谁说什么劝什么都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受贿款一刚。。
LZ已经扭曲到开始上人参了啊。。挺不容易的囧rz。。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楼主真是个极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进入圣域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4-11-22 18:43 , Processed in 0.093486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