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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gg

[紧急公告|仅作告示|已锁定]字幕组今后作品发布将做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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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引用第138楼傻二2007-02-27 21:10发表的“”: 关于版权的定义 131 楼自己可以去 google 或者 baidu 搜一下 我就不代劳了 关于字幕组是否侵权的问题 这是铁定的事实 也无须多做争辩 不论去律师那咨询 还是起诉到法院 都是一个答案 我想表达的是 字幕组应该看清楚自己的位置 自己适不适合 有没有权利去指责别人盗用自己劳动的成果 &#46;&#46;&#46;&#46;&#46;&#46;&#46;
</P>
<>我们说的版权和法律课堂里的估计有点出入,原谅我们这些门外汗吧&#46;&#46;&#46;</P>
<>不过这样我心里始终平静不下来,我们花心血做出的东西貌似被别人盗用还得使足了劲舔着脸的承认自己错了^^  法律真是个神奇的东西&#46;&#46;&#46;&#46;恩恩&#46;&#46;&#46;&#46;&#46;&#46;&#4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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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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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8楼傻二2007-02-27 21:10发表的“”: 关于版权的定义 131 楼自己可以去 google 或者 baidu 搜一下 我就不代劳了 关于字幕组是否侵权的问题 这是铁定的事实 也无须多做争辩 不论去律师那咨询 还是起诉到法院 都是一个答案 我想表达的是 字幕组应该看清楚自己的位置 自己适不适合 有没有权利去指责别人盗用自己劳动的成果 &#46;&#46;&#46;&#46;&#46;&#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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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的版权和法律课堂里的估计有点出入,原谅我们这些门外汗吧&#46;&#46;&#46;</P>
<>不过这样我心里始终平静不下来,我们花心血做出的东西貌似被别人盗用还得使足了劲舔着脸的承认自己错了^^  法律真是个神奇的东西&#46;&#46;&#46;&#46;恩恩&#46;&#46;&#46;&#46;&#46;&#46;&#4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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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9楼xgg2007-02-27 21:13发表的“”:
我已把版权改为劳动成果,各位停止不必要的法律上的争论,本来写的版权,算作用词不当吧

另外,我们也将考虑绝大部分圣迷的利益

改个词也不能改变什么

就好象尽管118L 已经转贴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137L 还是不承认侵权的事实

著作权具体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字幕组可以数一数自己符合哪些

1 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 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

4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 复制权 以印刷 复印 拓印 录音 录象 翻录 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6 发行权 以出售或者赠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 出租权 (下面的有些关系不大的我就不打完整了 太长 打字很慢)

8 展览权

9 表演权

10 放映权

11 广播权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 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 摄制权

14 改编权 即改变作品 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所谓同人作品可能涉及侵犯此权利)

15 翻译权 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 汇编权 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 应当有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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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觉得楼上的是在炫耀自己浩瀚的法学常识...... [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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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2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baidu,google,yahoo,还是哪儿呢??啊啊啊?

今天新学的

上联:内事不决问百度
下联:外事不决问谷歌
横批:雅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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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8楼傻二2007-02-27 21:10发表的“”:
关于版权的定义 131 楼自己可以去 google 或者 baidu 搜一下  我就不代劳了

关于字幕组是否侵权的问题 这是铁定的事实 也无须多做争辩 不论去律师那咨询 还是起诉到法院 都是一个答案

我想表达的是 字幕组应该看清楚自己的位置  自己适不适合 有没有权利去指责别人盗用自己劳动的成果
.......
现在这样只在论坛发公告谴责还不算低调??真要高调点,那到其他论坛去多发几个帖子宣扬一下这个白痴马 宁的事迹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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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 这帖是法律探讨贴吗?法律探讨就请就此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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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3楼亿万星辰2007-02-27 21:23发表的“”:
忽然觉得楼上的是在炫耀自己浩瀚的法学常识...... [s:21]

我并不是炫耀什么  我也记不住这些  我也是把手头的法典拿过来现查的

对于字幕组的行为  我个人表示感谢  或者说表示感激  让我能及时看到中文的作品

但是这并不表示我赞成或者说字幕组的做法持肯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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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27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管你肯定不肯定,你能改变什么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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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的是,即使是法律专业毕业也不可能全然了解法律特别是本科刚毕业,四年我们学到的更多的是理念,而且作为法律人说话更要谨慎,不要拿法律条文直接去套到某一行为中,傻二同学所列的说据似乎把著作权法解释得窄了些,我会再去查资料的(在国外发表的作品是否直接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呢?我想查查伯尔尼公约和TRIPs),我们都先停止这样的争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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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2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管你肯定不肯定,你能改变什么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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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位管理层人员都出来说法律问题停止争论...
就停吧....

我们还是继续声讨指责那剽窃别人劳动成果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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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3楼傻二2007-02-26 23:47发表的“”:

别人这样拿过来用 就剽窃了你的作品 你受到了伤害 你心理不平衡

那么站在著作权人的立场上 东映公司花了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动画

被你一个拷贝搞过来 翻译了 放在网络上免费让大家下载观看 他又情何以堪??

好,就你懂法律,所以请您以后不要看任何字幕组任何动画片
否则,东映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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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想起来字幕组声明要保护自己字幕的版权这事 我就觉得有些好笑

自己侵犯别人的权利时 就拿自己的劳动拉 国情拉什么的来说事

当别人可能侵犯自己的权利时(有没有这个权利还未知) 就义正词严的出来声讨 要怎么样怎么样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我今天不跟你继续探讨法律问题,但是就上面的话你觉得你过分么?
四年大学不只学知识,更多的是学为人处世,你认为你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讲出这样的话对得起谁?

我再清楚的说一遍,字幕组的劳动成果是ALL4SEIYA内部共享的,这样的做法没有侵害到原作者的权利。字幕组不求那些享受了这项劳动成果的人心存感激,但求不要讽刺伤害。

谁没有知识沙漠?谁希望自己辛苦做出来的东西被人窃取?

人要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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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7楼傻二2007-02-27 21:29发表的“”:


我并不是炫耀什么  我也记不住这些  我也是把手头的法典拿过来现查的

对于字幕组的行为  我个人表示感谢  或者说表示感激  让我能及时看到中文的作品
.......

没人认为你在炫耀,这个帖子里又不是没人学法律,没有法典也可以google、baidu,人人会

想要显示自己的思维独特、学识渊博、与众不同奉劝大人您还是换个地方显摆吧

不过话要说回来
您今天真是辛苦了,长篇大论的证明您的ID起得有多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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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那些抄袭G组作品的家伙

严重的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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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唔……
是不是法律里有类似这样的推导:

如果有人物A进行的第一步是不合法的,那么之后即便人物B对第一步产生的结果做出不合法的举动,A对B的行为提出质疑,B也可以以一句“你本身做的就不是合法的事,有什么脸面来追究我”来华丽丽的闪去呢?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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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1.锁帖吧..
2.攻击对象应该锁定在那位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者...

管理层人员出来说的话好像都被54了...叫大家不要再争论法律问题...
而还是有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不然就手段强硬点...谁再争论封了谁的ID...好言相劝无用之下就得善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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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有关法律的问题还是不要再讨论了!我对字幕组很感激!希望字幕组能够继续出内封字幕的MKV!为了收藏格式的统一!为了我们共同热爱的圣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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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字幕组的无私努力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结果跳出来大谈法律哦,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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