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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帖子我有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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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址这里:

http://www.all4seiya.com/bbs/dispbbs.asp?BoardID=41&id=11572&replyID=11572&star=1&skin=

第一,象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第二,原作者说自己无法发贴,但是还可以给我发短消息?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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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真的有这样的事发生,我听到有人这样反映过,但不知是怎么回事。

让他换一台电脑试试?或是另外申请一个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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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纵火少年在2004-7-7 21:59:26的发言:
似乎真的有这样的事发生,我听到有人这样反映过,但不知是怎么回事。

让他换一台电脑试试?或是另外申请一个帐号?

还有工房的那位斑斑也向偶反应过这个问题呢~~~~~:(

当时还以为是权限问题,难道是因为IP地址?

印象中中毒殿也在这里发、回过帖子,而那位斑斑就一直没成功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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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抬头看我楼上的两位,红黄蓝————正好三原色~~~(捧腹~~~)

说正经的:那个“处理”“处罚”的问题?= =+ (不会是又让我去做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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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以惩罚!而且明目张胆的说谎!居然说:“去天马梦想 可以授权给你”太嚣张了!

另外,中毒无法发帖的的问题,以前我也碰到过!是防火墙的事情!换一款防火墙或杀毒软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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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诺顿防火墙就会这样,我现在就是这样,所以我每次发贴前都要吧他禁用才行

所以换一款防火墙或杀毒软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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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qulou在2004-7-8 9:22:05的发言:
使用诺顿防火墙就会这样,我现在就是这样,所以我每次发贴前都要吧他禁用才行

所以换一款防火墙或杀毒软件就可以了!

对了,不知道斑斑打算怎么处理?那位筒子非法转贴,还说是自己的文章,这个说什么都不对吧?

= =有点损的做法就是在版面贴置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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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嚣张了~
第一 非法转贴 违反版规
第二 剽窃他人作品

建议 此贴删除 并且对发贴者加以惩罚

另外 偶用的就是诺顿防火墙 偶可以正常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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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白羽鸟.在2004-7-8 10:42:48的发言:
太嚣张了~
第一 非法转贴 违反版规
第二 剽窃他人作品

建议 此贴删除 并且对发贴者加以惩罚

另外 偶用的就是诺顿防火墙 偶可以正常发贴

至于惩罚,扣除威望。(

个人观点:偶曾打算在该版发类似公告的置顶帖写明处罚理由---------8过剽夺他人作品可不是一件小事,比非法转帖更严重。虽然这个有点损人。

看来是需要发威望操作帖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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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祸可闯大了,我原来还以为中毒就是女学生呢,以为是他的马甲(因为中毒在这里我是知道的,但是最近看不到他了,以为他换了ID),斑竹注意一下吧,这种(非法转贴)事好象开始抬头了,去看看文区吧,我看了想流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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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Y920在2004-7-8 11:04:38的发言:
个人观点:偶曾打算在该版发类似公告的置顶帖写明处罚理由---------8过剽夺他人作品可不是一件小事,比非法转帖更严重。虽然这个有点损人。


同意

[Power=1]扣除威望对一般用户好像没有什么太大意义吧
个人观点:将其全部属性清零,并且要求她发贴道歉,做出合理解释!
               若不照做,可以考虑删除ID![/Powe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8 14:06: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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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qulou在2004-7-8 14:03:43的发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8 14:06:16编辑过]

[power=0]恩,偶们这里算是有点特殊,某些论坛威望-6就等于禁言了。
发短信给予警告、说明处罚理由。
同意考虑属性归0[/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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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可以发帖了,用别人的机器登陆的。
女学生根本就不是我的马甲。我从来不用马甲的。
而且这篇文我在这里发表过了,是发在讨论区general的。现在似乎不仅仅在这里有人非法转载了,大海传说,还有一个足球小将的论坛都出现过这种情况,他们说是当作官方的资料而转载的,我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第一个转载的,正在查。
至于怎么处理,请各位老大根据这里的版规斟酌吧。
谢谢彩姐姐和各位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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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Y920在2004-7-8 17:02:4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qulou在2004-7-8 14:03:43的发言:
  



[/quote]

这样处理很合理!不过这样处理对那位“女学生”会员根本起不到作用!因为我觉得她根本就不会在乎这些东西!我想最好去天马梦想找一下这个会员!在那边也处理一下!

PS : LY不是那里的版主吗?能找到这位会员吗?帮忙在那边处理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8 19:27: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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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负责的版面是新闻、周边区。搜索了一下,似乎那位“女学生”并没有在那边发过帖子,用户列表上也没有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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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处罚!这样也太没大没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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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还没有看到这位会员答复。。。。。。

我想这件事这几天尽快解决吧……老拖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请大胆放手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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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Power=1]我已经把这帖删除了,并发短信要求这位会员对此事进行解释,而她的各项属性已经都为负数了,好像属性不用归0了^_^[/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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