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S

 找回密码
 进入圣域
查看: 788|回复: 5

[转载]精彩回放1-CC经典圣坛文章被剽窃事件之争取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2-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击进入----&gt;精彩回放2-CC经典圣坛文章被剽窃事件之小编出现篇!http://www.all4seiya.com/bbs/dispbbs.asp?boardid=43&amp;id=16893&amp;star=1#200485</P>
<>点击进入----&gt; 精彩回放3-CC经典圣坛文章被剽窃事件之事情解决篇!http://www.all4seiya.com/bbs/dispbbs.asp?boardid=43&amp;id=16894</P>
<>
此文仅是陈述事实,请大家多多重视版权问题。另,为了更好区分,赢赢大人的添加的话KK用蓝色字体标明了
</P>
<>转自:chinaren圣域论坛
作者:赢嬴
原文链接:http://saintchinaren.myserver.org/bbs/wdbread.php?forumid=2&amp;filename=f_68&amp;page=1</P>
<><B>赢嬴声明:本系列中仅供大家了解CC文章被盗事件始末,其中黑体字为赢嬴个人添加,普通字体为所有相关帖子,除更改个别不会引起歧义的错别字外,赢嬴以人格保证这些帖子都是真实回帖内容。黑体字为赢嬴方便大家了解帖子相关联系所用,并有一些赢嬴个人感情因素在里面。因为嬴也是当事人之一。所以黑体,斜体字仅供参考。不代表本论坛意见</B></P>
<><B>大家好,我是主播赢嬴。 </P>
<>圣迷界近日引起的轰动爆炸性事件——CC大神的圣坛经典巨作《雅典娜暴力烹饪室——刨冰事件》被一无名卑劣小白盗用,将主角名字更换为犬夜叉人物,在一上市不到一年的动漫报纸《动漫周刊》上登出,顿时引起圣迷界人神共愤。下面是事件现场: </P>
<>第一时间发现此事的朋友们来到了动漫周刊论坛反映情况。
</B></P>
<>
dujiaoshou: </P>
<>这次的动周的《叉叉下厨记》是一篇抄袭的文章
原先出自,〈雅典娜暴力烹饪室系列》中的刨冰事件
http://xyz1412.nease.net/cc/cc1.htm(大家可以去这里看看)
只是把雅典娜换成犬夜叉,把卡妙换成杀生丸,其余的完全一模一样
这篇《雅典娜暴力烹饪室系列》在圣斗士的同人系列中是满出名的一个系列,所以这个真的很不能原谅!!!!!!!!!!
也许我说话那么冲,会让小编讨厌哦,可是我的确很喜欢动周,所以讨厌抄袭。 </P>
<P>
<B>与此同时,热心的朋友们在各大圣站发贴,希望找到原作者CC。同时声讨剽窃文章的可耻罪人。 </P>
<P>我们不愉快地发现,动漫周刊的论坛上,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版权意识,对此事态度轻佻。出现了下面这样令人气愤的帖子: </B>
</P>
<P>carl :
没注意
不在意
没关系
下次注意
人非圣贤`~~~~~~~~~~~~~~~~ </P>
<P><B>然后,几位会员陆续出现,并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由,希望平息此事。大家请注意,这其中的“人非圣贤”四字,成了惹祸根源。而其余一些会员,均以玩笑态度对待此事,部分会员甚至发贴称“不会吧……”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勿庸置疑。 </P>
<P>此时,几位挂版主头衔的编辑出现了,并做如下发言:</B>
</P>
<P>小三(编辑,斑竹) :
瀑布汗…… </P>
<P><I>注:此处为惹祸根源二 </I></P>
<P>不休(编辑,管理员):
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P>
<P><B>此时又出现一自以为聪明的普通会员如此回答: </B></P>
<P>songjiang </P>
<P>万事皆有雷同啊!可能是刚刚巧合而已。加上抄袭的到处都是。 </P>
<P><I>原来万事可以雷同到只有名字不同,连语气词都一模一样! </I></P>
<P><B>而这时,出现了一位斑竹,极不严肃地回帖: </B></P>
<P>白月光 :
谢谢你的帖子
我想动周也不是故意的把
再说,既然你都如此说拉,那么偶想你一定很爱动周哦
所以谢谢你
还是那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对不对 </P>
<P><I>顾左右而言它,如此不认真的态度使圣迷愤怒加剧。同时该斑竹在发言下面贴出的一系列嘻嘻哈哈,抽烟的表情令人不悦。 </I></P>
<P><B>一开始的轻佻态度注定会引起更大的风波。此后编辑们一直未对此事作出回应。加之动漫周刊论坛人员对此表现出的不以为然的态度。这件事在圣迷之间越传越广,引发了大面积的不满情绪。 </P>
<P>此时冰莲大人挺身而出,为CC说了句公道话,(同时代表圣迷向冰莲大人致谢)
</B></P>
<P>冰莲:
一个有名的报刊发生这样严重剽窃之事。深表遗憾。对于现今的盗、剽窃他人原创作品。不仅在网上无法制止,就连出版的实物也是这样。难道在中国真的没有版权可言吗? </P>
<P>请问不休大人。对于这件事的处理,仅仅是在这里说句不痛不痒的道歉话吗? </P>
<P>这是授权转贴的CC大人原文。相信不休主编大人能够处理好此事。
http://www.bigmovie.com.cn/bbs/ShowPost.asp?id=1747 </P>
<P><B>随后,CC大人了解了此事,也亲自过去询问。同时,更多的圣迷朋友也来到了这个论坛,并开了多个帖子要求编辑予以解释。由于帖子多达五六个,因此无法按照事件顺序转播。为了使大家阅读通畅,一些错别字也予以修改,现主力贴如下:</B></P>
<P>cnzone7526 (也就是作者CC本人):
作为<雅典娜暴力烹饪室>的创作者,我希望这件事情得到负责的答复和认真的处理.也谢谢为我说话的朋友. </P>
<P><B>12月4日下午,原作者正式出现要求处理此事</B></P>
<P>SK  :
什么叫“人非圣贤”?!
动周是公开发行的刊物,出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编辑在审稿时不够慎重,况且抄袭是何等卑鄙的所为!
写不出来可以不写,而不是把别人的东西搬过来换个马甲当自己的发表!
强烈要求动周严肃处理此事,并且希望该抄袭者公开道歉! </P>
<P><I>动周为《动漫周刊》简称 </I></P>
<P>星琪 :
笑,居然可以用这种什么人非圣贤的理由就想不了了之?严重抗议你们这种不付责任的说法,这难道就是你们应有的态度?这种事情不仅是在圣界,在所有的地方都是很可耻的,你们尽管可以去我们圣界的坛子看看,想要人气和名气就直说,能说出这种话的人,脸红不脸红啊,希望你们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的话闹的不可开交不是我们的事了,笑... </P>
<P><B>冰莲大人另开一贴,有理有据地指明,《狗狗下厨记》乃剽窃所得:</B></P>
<P>冰莲 :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圣斗士中国联盟的总版主。今天我站的另位总版卡珊德拉发现贵刊本周报纸中一专栏“恶搞大本营”里有篇名为〈狗狗下厨记〉的文章,此文与CC大人〈雅典娜暴力烹饪室——刨冰事件〉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名字被篡改外,内容是出奇得雷同。(这一期的封面是柯南) </P>
<P>里面的人物名字均被篡改过:雅典娜变成了犬夜叉,卡妙变成杀生丸,修罗身份和戈葳类似,迪斯则也被改成其他人物的名字…… </P>
<P>这是贵刊的文章: </P>
<P></P>
<P>下面的文章是经CC授权。是明眼人的可以看出来除了名字不一样之外,其内容文字完全照抄。</P>
<P><B>下面请大家放松一下心情,一同来欣赏CC大人的经典搞笑文: </B></P>
<P>CC大人的原文:http://xyz1412.nease.net/cc/cc1.htm</P>
<P>大家可以和动漫周刊〈狗狗下厨记〉对比一下! </P>
<P><B>经典回顾结束,让我们回到现场: </B></P>
<P>cnzone7526 :
在下是一个圣迷.之前在众多圣坛发表了<雅典娜暴力烹饪室>这一系列的圣斗士同人.
地址参见http://www.bigmovie.com.cn/bbs/ShowPost.asp?id=1498&amp;topage=2 </P>
<P>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2&amp;topic=471 </P>
<P>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35&amp;topic=2084 </P>
<P>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35&amp;topic=2087 </P>
<P>由于篇幅关系,恕在下不把所有地址放上.
昨天接到朋友发来的消息,贵刊今日发表的<狗狗下厨记>和在下的<雅典娜暴力烹饪室之刨冰事件>内容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我认为已经构成了剽窃.
正式刊物出现了这种错误,应该严肃对待,而不仅仅一句"下次注意"便了事吧.
说实话,看到贵刊会员对"剽窃行为"的态度,我真的很惊讶.本来我的朋友过来提意见,希望得到比较正式的负责的答复,但是看到他帖子中的回言.似乎大多人认为别人认真完成的文章被"剽窃",剽窃者和传播者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贵刊编辑的想法也是如此的话,我非常遗憾.
现作为文章的原作者,正式提出抗议,并提出以下要求: </P>
<P>请贵刊物刊登道歉启事
请抄袭者书面道歉
请严肃处理抄袭者 </P>
<P>
请编辑严肃处理这件事情.
如果拒绝在下的要求,也请说明理由.
谢谢. </P>
<P>水月悠华: </P>
<P>CC大人是在下的朋友,昨天听说这等事件后我们都非常气愤,这片文章在圣界非常有名的,也是圣界出类拔萃的好文之一,贵刊没有经过CC大人任何授权,甚至剽窃他人文章,希望贵刊可以给个说法。 </P>
<P>
yingwosheng :</P>
<P>cnzone7526大人的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是圣斗士同人文里的经典
这个编辑大人们随便向任何一个圣迷或者圣斗士论坛求证即可 </P>
<P>文章写成于2002年夏并且首先在原来的chinaren圣域论坛发表
永远的圣斗士,青峰夜话,朝花夕拾,天马梦想,龙心境界等国内几个大的圣斗士主题站均有收藏
地址参见http://www.bigmovie.com.cn/bbs/ShowPost.asp?id=1498&amp;topage=2
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2&amp;topic=471
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35&amp;topic=2084
http://www.ysh.cn/lb6000/cgi-bin/topic.cgi?forum=35&amp;topic=2087 </P>
<P>代表所有圣迷和有良知的漫迷严厉谴责<狗狗下厨记>可耻的抄袭行为!!! </P>
<P>感谢不休等版主们做出的回复
但是,真正说明问题的是贵刊编辑们如何处理
真正有意义的是贵刊的实际行动 </P>
<P>原作者cnzone7526已经向贵刊提供了原创的依据,和处理的要求
“请贵刊物刊登道歉启事
请抄袭者书面道歉
请严肃处理抄袭者” </P>
<P>请动周的编辑们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尽快做出处理决定!!!
给原作者cnzone7526一个说法,给所有圣迷一个说法!!! </P>
<P>所有圣迷都将一直关注这件事情的处理! </P>
<P>谢谢</P>
<P><B>冰莲大人为此,特意修改了在动漫周刊的签名: </B></P>
<P></P>
<P>冰莲: </P>
<P>CC大人的这篇系列文被圣域界称为精典之作品。现今被剽窃在贵刊实物之上,不仅要在网上发表道歉信,而且要在贵刊上开专栏对CC大人公开道歉,消除这篇剽文带来的负面影响。 </P>
<P>现今很多网站不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歪理充分毫无廉耻非法的转贴原作者的原创作品。这种无视版权现像的存在,主要是因网管和版主的得管不力、纵容这种非法行为。只要网站有人气、有人看。管它什么版权。严重BS这样的网站,坚决抵制这样的歪风。 </P>
<P><I>说得既大气又在理,佩服一个 </I></P>
<P>一个有名的报刊发生这样严重剽窃之事。深表遗憾。对于现今的盗、剽窃他人原创作品。不仅在网上无法制止,就连出版的实物也是这样。难道在中国真的没有版权可言吗? </P>
<P>
请问不休大人。对于这件事的处理,仅仅是在这里说句不痛不痒的道歉话吗? </P>
<P><I>“不痛不痒”四字形容得惟妙惟肖</I>  </P>
<P>希望贵刊严肃处理此事。并对CC大人公开道歉! 也希望今后审稿严格,不要再发生有损贵刊名誉的事情。</P>
<P><B>这句话真正点明了我们的目的——为CC讨个说法!</B></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7 22:51:14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SK: </P><>作为忠实的圣迷,我喜欢圣斗士已经十几年了,也正是因为有了圣,才有了我今日对于动漫的热爱。相信国内和在下一样的人不在少数。
贵刊此次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国内所有圣迷的感情。作为一本公开发行的刊物,居然抄袭同人的作品,实在是令人感到可笑与悲哀。希望贵刊能够对此事作出合理的并能为广大圣迷所接受的解释! </P><><b>SK说得没错,剽窃者是中国漫迷的耻辱!</b></P><>星琪: </P><>我现在可以告诉编辑现在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的影响力,请编辑考虑清楚
1,你们的杂志以后都会被人鄙视,而且这件事会在圣界流传,很可能动漫界也会知道
2,就拿现在来说,如果你们再不正式道歉就会有大批圣迷跑到你们坛子来投诉来声援,现在我所知道的已经有10个以上坛子有谴责你们的帖子了,而且有几个是人气很高的坛子
3,你现在不严肃处理作者不道歉,以后我相信偷文的人会越来越多,想想你们今后的发展
另外,我看你们版规里有不触犯法律这条把,笑,来看看这几条法律如何?
(二)国内外版权法中复制和复制权的概念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中规定:“复制是以现在已知的或未来开发的任何方法将作品固定在除录音制品以外的物质载体上,由此作品能直接地或借助机器或装置被感知、复制或传输的行为”。1991年欧盟的《计算机程序指令》中则规定:任何方式和任何形式对计算机程序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在线的或离线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复制都被包括在权利人的专有权之内。而国际《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只规定:“作者的复制权是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复制其作品的专有权”。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中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而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中则规定:“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然而,在版权理论中,“复制是指不增加再创作内容的作品‘再现’。” </P><>三、网络复制权的限制
法理告诉我们,一种广泛的权利必须要以适当的权利限制相制衡。版权的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本文仅讨论网络复制的合理使用。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而既无须征得许可又无须支付报酬。当然,合理使用不得侵犯版权人的精神权利及其他权利。
网络本身具有信息共享和自由流通的理念。但自网络诞生之日起,网络的信息共享性便与传统版权的专有性不可调和地冲突着。解决这一冲突的法律途径是:在保护版权的基础上对这种专有权利实行必要的限制,在保证作者独占使用其作品的前提下规制他人以不同的条件利用该作品。上述情形在相关法律上表现为版权的限制,其主要制度有合理使用。根据经济分析法学的原理,合理使用区域的建构,并不必然导致作者利益受损,而这必然有助于公众用户的创作活动,必然促进作品信息的传播和使用,因此是有效益的。反之,任由作者独占其作品的全部信息资源,任由其严格控制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这必将会形成过高的交易成本。显然,这是一种无效益的选择。 </P><>我也不懂法律,只是看这几条大概可以解释你们现在的行为,如果再得不到解决,法庭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其他论坛除了被人唾弃之外就每什么大影响了,你们可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想清楚把 </P><>
笑,现在的风气现在的人品啊,在其他网站上抄不算还上了报纸,抄的还是圣界鼎鼎有名的CC大人的暴力烹饪,这和直接和人家说:来鄙视我把.有什么区别?不要以为什么不会有人发觉,就这一两次还是什么,虽然说这次责任不能全怪刊务,但是你们回答的是什么态度?事不关己还是什么意思啊,文章就是从你们这里留出去的,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CC的态度已经表示的非常明确了,不要在那里推卸责任了,快点解决不是很好么,为什么每次出这种事都不能圆满的解决要闹的满城风雨那,现在我常常去的论坛都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后果请你们考虑清楚 </P><>冰莲: </P><>各位筒子们请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 </P><P>不休 :管理员。也是这个盗文版面的老编。 </P><P>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P><P>小三:版主 </P><P>瀑布汗…… </P><P>白月光:试用助版 </P><P>谢谢你的帖子
我想动周也不是故意的把
再说,既然你都如此说拉,那么偶想你一定很爱动周哦
所以谢谢你
还是那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对不对 </P><P>============================================ </P><P>看看吧。。这就是他们的态度。一副无所谓。一副人非圣贤。。。轻描淡写不痛不庠的道歉。。。
没有一个人出来对此事件进行积级处理,好像是在说这事件发生了。又能怎么办,最多保证下次不犯。 </P><P>但就是因为这些管理员。版主的态度,造成网络上一些网站非法转、盗他人原创作品恶风之盛。 </P><P>而且继曹版《棋魂》事件之后,又出现这样的状况。做为漫迷,真是为中国动漫感到悲哀。 </P><P>
流氓兔子: </P><P>請編輯身為一個資訊業者(我不用新聞業者,因為你們根本不算得上是.),正視一下這次發生的事件,不但要專重原作者,更重要的,是要對得起自己這個----編輯的身份,一篇文章刊載在報章上出現的,其實,是不止改改錯字,修修文筆便放出來的,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沒有人抄襲,維護作者本身辛辛苦苦的勞力成果. </P><P>請編輯好好的重視一下自己的工作吧! </P><P>yingwosheng   </P><P>如果这几位正好是动周的编辑
特别是不休大人,那就容易多了 </P><P>我们到这里来
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解决的
不休大人:
“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说明您是反对这种剽窃行为的,我们很高兴
我们也相信您以后一定会尽您所能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P><P>但是眼下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要怎么解决
是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 </P><P>原作者已经提出了她的要求:
请贵刊物刊登道歉启事
请抄袭者书面道歉
请严肃处理抄袭者 </P><P>请您认真地考虑、 </P><P>至于试用助版白月光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说法
请恕我直言
不像是一个杂志的编辑或者是一个板块的版主能说出来的话
会员年纪小或者没有常识都可以理解
作为编辑或版主都如此,难免让人怀疑这次的剽窃行为不是偶然 </P><P>不管怎样,我们只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妥善解决 </P><P>谢谢 </P><P><b>婴这样说,是非常讲道理的了,既员了小编们的面子,又把道理叙述得清清楚楚。前面冰莲大人已经拿出了相关资料,《狗狗下厨记》确为剽窃无疑。如果此时编辑们聪明一点,接着婴的帖子马上说句话,什么事都好商量。可是编辑们似乎不以为然。于是更多的朋友气愤不过:</b></P><P>乞食清光: </P><P>我现在才知道CC大人的《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被剽窃,没立即来声讨还向大人道歉个先。 </P><P>啊啊,还不仅仅是《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的名字连同名字也更改了呢,大人你也剽窃得真够彻底呢,笑。别给在下看到有一天您还将CC大人其他的文章一起列到您的名下啊。 </P><P>如在圣坛混过那么点时间的人都知道CC大人的名字,更别说《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这篇文了。
在此,这位大人,还请你向CC大人慎重的道歉。非法转载本就是一大错,如今你还将自己的名字贯在上面,有些许羞耻心的人都不至于此。如今你已揪起众多圣迷的公愤了,还请收敛点,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的过失并向CC大人赔礼道歉,以不至于一错再错。 </P><P>躲在后面不是英雄好汉,就算阁下不是英雄也请尽到一个人做人的本分,懂得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的道理。 </P><P>至于斑竹大人的意思我们不是不了解,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是CC大人允许不允许你们转载的问题,也不是作者名字是否更改的问题,而是CC大人是否能得到正式的道歉这点。斑竹没有查清作者就登载是有编辑大人门的过失,但最大是错在剽窃师CC大人的那位大人,如果不能得到公开的道歉,我想这事是不可能有个完结的。 </P><P>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CC大人或其他圣迷的意见。谢谢。 </P><P>斑竹大人你们的态度看来并不大剽窃这件事认真看待呢。
网络文章版权问题请问你们是怎么看待的,是不是亦认为网络文章无版权呢?(为什么又是狗……和师傅的文被剽窃有关吗?)
请慎重看待这个问题,并公开想读者表明,以及道歉。 </P><P>这也代表贵杂志的信誉问题,如果不交代清楚,各位编辑大人们如何在往后的发行中面对读者?
还是贵杂志希望以登载剽窃文章的名声继续在市面上驰骋于众? </P><P>剽窃,侵权的事是很严重并被众人鄙视的。当然,我指的是稍微有版权意识的人。没一篇文章都包含了作者的心血,是作者的一部分。试问,如果阁下的文章或图被别人盗用,自己却为被还以一个说法,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阁下会舒服吗? </P><P>这是很令人心寒的事,为了贵刊及贵论坛的将来,请重新看待这个问题。 </P><P>以上仅代表在下个人意见,与作者及众圣迷无关。如有失礼请见量。谢谢。 </P><P><b>此时,嬴本人也了解到,CC文章被剽窃一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方式,于是以正义的身份出场,发了下面几个帖子:</b></P><P>赢嬴: </P><P>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 </P><P>我杀了个人然后用一句“人非圣贤”挡驾,是不是就不用偿命了? </P><P>如果你们动漫周刊只是个为了赚漫迷钱不择手段的盈利刊物,那就明明白白说出来吧! </P><P>
要怎么处理拿句话出来,不要打马虎眼。 </P><P>钱是你们赚,文是作者辛辛苦苦写,现在出现这种剽窃事件,你们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算什么? </P><P>这个钱你们赚得光彩么?凭凭良心再说话! </P><P>不要说套话,不要以为马马虎虎不痛不痒“提出批评”就可以打发我们 </P><P>将心比心,各位编辑们,如果你们的工资被人冒领了,相信你们就不会这么冷静了吧 </P><P>
小孩子不懂事,编辑们都是老油条了,应该不会不懂事吧,怎样平愤不会不知道。 </P><P>CC写文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今天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就要正个名而已。知道你们是刊物,发错了登个启事只是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有多少诚意呢?从你们斑竹的回帖来看,对这件事并不重视。这也是大部分圣迷朋友不满的原因所在。如果你们一开始表现出足够的诚恳,相信大家现在也不会如此愤怒了。因此对你们即将在下一期发表的所谓道歉产生怀疑也是常事。自己反思一下吧</P><P>
紫烟梦雪: </P><P>抄袭是最可耻的行为
作为一名作者,要是看到自己的作品仅仅被改了人名就发表出去,会是怎么样的想法?
CC大人的雅典娜暴力烹饪室是我们圣界公认的经典
那文我也看过不少次
如今贵刊的《狗狗下厨记》居然内容一模一样
希望贵刊能给我们圣迷一个合理的说法 </P><P>说到抄袭,郭X要好的多
毕竟他的《幻城》也有自己原创的部分 </P><P>星琪: </P><P>引用:
--------------------------------------------------------------------------------
原文由 yingwosheng 发表:
其实很想对那个剽窃的人说一句
你也太不会抄了
偏偏要抄这么经典的地球人都知道的文章
笑,说你什么好呢 </P><P>-------------------------------------------------------------------------------- </P><P>
是啊~~~我特别喜欢小食那句话:有点可怜那人,偷谁的不好偷XX的…… </P><P>这不是直接和全世界说,来,唾弃我吧…… </P><P>唉…………………………………………………………………………
狂笑~~~有的人就是那么欠扁,不过有句话也有道理
真的要偷文一定是写的不错的,写的不错的那也一定会有点名气,所以说一定会被揭露出来的,某人不要抱什么侥幸的心理,以为什么偷那么一两篇这里不是专门的圣坛不是圣界里面的地盘就不会出什么事,圣迷的遍布势力不是很小的~~! </P><P>
赢嬴: </P><P>请始作俑者道歉,同时动漫周刊也应该有个表示 </P><P>这件事不是斑竹冷冷就算了 </P><P>请拿出切实的解决方案 </P><P>我们不是随便就可以敷衍的孩子,相当一部分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P><P>都是漫迷不想把事情闹大,请给出解决方法而不是打哈哈</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b>真是低估了圣迷的智慧耶,我们可不是几句话就能打发的小孩子</b></P><>芙萝拉: </P><>叹气,看到这个消息,真的忍不住叹气,我原本还以为动漫杂志上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但是,恩,人果然不能太铁齿,不然是会出问题的…… </P><>看了讨论区的帖子,看到那几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好吧,也许,也许这几个字能够代表什么,但是,莫非各位没有听说过“亡羊补牢”么?有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改正错误的勇气,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贵刊的FANS并不会因为你们承认犯了错误而鄙视你们,相反,他们会更加牢固的凝聚在你们身边,因为他们看到了真诚,但是,各位,如果你们无法让你们的读者看到真诚,耸肩,不避讳的说一句,迟早完蛋。 </P><>不是我诅咒你们,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希望你们能够正视这次事件,给予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了,我知道你们的工作也很辛苦,也许不能及时看到这些帖子,但是,不管如何,请你们不要逃避,因为,逃避是可耻的。 </P><><b>诅咒~~~~~JJ好可怕 </P><>大部分朋友对某些对版权问题毫不重视的“漫迷”表示遗憾。我们也看出,在网上抄袭成风的气氛下,我们的大部分圣迷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心态交流,这一点,是值得骄傲的。</b></P><>疯诗:   </P><>不止作为一个圣迷,仅仅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要求动漫周刊的编辑告诉我,你们准备如何处理如此严重的剽窃事件? </P><>这不是一个“人非圣贤”(我不是语文专业人士,但是稍微有些语言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词不适宜用在此处。)可以交代的过去的! </P><P>小编工作辛苦,小编不一定所有的文章都可以做到明察秋毫,但是小编可以在发生错误的时候立即加以挽救,立即向被侵权的CC大人道歉! </P><P>言尽于此,时刻静待编辑回音。</P><P><b>这时出现了一个带着管理员头衔的人出来发言:</b></P><P>糊涂阿丑:
首先,阿丑代表周周向大家致歉! </P><P>关于〈犬犬下厨记〉一事,我们会在第42期给大家一个正式交待!! </P><P>42期12月11日正式出版。。请留意42期动漫周刊 </P><P>赢嬴 </P><P>42期的道歉内容至少也应该现在坛子上公布一下吧。 </P><P>一个刊物应该对自己发表的内容负责。 </P><P>首先应该让受害人满意。 </P><P>期待有更好的结果。</P><P><b>这时候惊现一只小白,这只小白其实一开始大家就见过了,就是第一个发表“人非圣贤”的那个,伟大的版主们也赞同他的理论呢:</b></P><P>carl : </P><P>那大家认为该怎么道歉呢???????
我觉得“对不起”三个字就足够了
那大家想要什么说法呢???????
我认为“42期的说法”一定足够了
那原作者想要什么赔偿呢??????
我认为“你直接找负责人”就足够了 </P><P>这是漫迷们灌水的地方
不是法院
说两句就行了
没必要一天到晚口诛笔伐的
想要“爽”的结果
就直接去踢馆!自己去!
其他人也别跟着起哄了! </P><P><b>简直是胡搅蛮缠啊,既然自己这么不知好歹,嬴乐得和他辩辩:</b></P><P>赢嬴: </P><P>说句对不起谁不会,关键在态度在诚意!
如果一开始负责人对此表现足够的诚意,足够的态度,谁都不会来这里为CC说话
再者,如果我们不说话,这件事根本就没人管。
自己去看看编辑们的回帖吧,根本没有当一回事!
谁在起哄?谁都有自己要做的事谁没事回来这里起哄?
说话别这么难听,这件事谁有理谁没理以正常人的情绪心理等等等等来看,一切都是很清楚的。
我们没想闹,我们要的是真正的,合道理的说法 </P><P>
carl </P><P>编辑已经说了42期会有说法
我们就不要再说什么了
到时候自然分晓
至于“态度问题”
我以前几乎没见过编辑们常出没于这里
再者
“熟能无过”说出来说不诚恳
“对不起”说出来说不诚恳
怎么样算是诚恳
大家想听到什么样的话
我智商低
除了说“对不起”我不会说其他道歉的话了
你教教我
你想得到详细的解答
就等42期
再者声明一下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过结
我只是说我所想而已 </P><P>PEGA : </P><P>对不起三个字就足够?
在论坛里盗文,都不可以这样就了事吧?……何况现在《动漫周刊》是公开出版物,发行量多大,发行范围多广? </P><P>在刊物上发表,剽窃者不但冒犯了原作者的名誉,侵占了原作者的心血,也吞食了原作者劳动的价值(最实际的,稿费!)! </P><P>作为一份全国性的刊物,更应该以身作则地维护作者的权益才是,一定要有个确切严肃的说法!而不是三言两语代过就算!!剽窃者绝不能姑息~~~~ </P><P>
剽窃者无耻: </P><P> “熟能无过”是来形容无意间犯下的小错的,对于这种无耻的剽窃行为都用这个来形容的话那我就不怀疑你智商低了,我怀疑你人品低,你要是觉得剽窃这种事没啥大不了的话那我就只能送你三个字了:不要脸! 你是不是常抄袭才会这么说啊?无耻! 说"对不起"三个字当然是没用的,杀人还要偿命呢,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的. 
看来所有圣迷都在关注这件事情,赢嬴大人说的对,我们没想闹,我们要的是真正的,合道理的说法! </P><P><b>嘻嘻,不知道这个“剽窃者无耻”是谁的马甲哩?大人面对这样的小白,真是辛苦,还要当小学老师讲解词语用法…… </P><P>这个小白阿,真是不知道好歹。嬴可是学过逻辑的哦,开始驳:</b></P><P>赢嬴: </P><P>哪句话有“对不起”三个字? </P><P>“不休 : </P><P>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P><P>诚挚在何处?一句话里面有“诚挚”两个字就叫诚挚了?如果要认真处理,为什么不马上给出前后事情因果以及给出严肃的处理方案?作为管理员以这样的态度面对问题,谁能相信诚意?
“小三:版主 </P><P>瀑布汗……” </P><P>做斑竹的人,不晓得是不是小编之一。出了事情不处理反而灌水,做斑竹是干什么的? </P><P>白月光:试用助版 </P><P>谢谢你的帖子
我想动周也不是故意的把
再说,既然你都如此说拉,那么偶想你一定很爱动周哦
所以谢谢你
还是那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对不对 </P><P>
顾左右而言它,这叫诚意? </P><P>生活里面如果谁犯了错误,然后一遍听歌一边随随便便说句对不起,你心里会舒服么?我们要的是“对不起”,但是不是简单的三个字,而是真正包含诚意的“对不起” </P><P>
“我以前几乎没见过编辑们常出没于这里”:请问这个版是什么版,叫什么名字?叫“读者小编交流版”如果说小编们平时不来这里,那么这个版有什么用?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叫诚恳么? </P><P>圣迷是讲理的,如果小编们回答问题态度严谨一些,我们是不会再发贴子的。圣迷们不是爱挑事的人,也不等于谁就好欺负!</P><P><b>更好笑的事情出现了,这个小白没话说了,居然开始拿“圣迷”二字做文章</b></P><P>carl :</P><P>请你说话注意语气
我们之间没有人格上的差别
我尊重你以及你们的观点
但同时也希望得到你以及你们的尊重
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普通的漫迷
我们之间不是敌人的关系
至于你时下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希望阁下也冷静下来
不要让人觉得“你们”只会骂人
也希望你们不要把我定性为“不要脸”等等一流
当然我现在暂且仍然相信编辑们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我作为大学生
好歹对法律及道德有些许了解(可能不及你多)
所以
请各位也尊重人
要得到对方的尊重一定要先尊重人
想得到什么就必须先付出什么 </P><P>请不要一口一个圣迷
全国的漫迷都是一样的
不要拉帮结派
我现在作为一个普通的漫迷
作为一个普通的人
请求你尊重我
不要把我划分到什么“圣迷”或者其它什么的以外的地方
我只是一个在被告方还没说话的时候
仍然相信他是无辜的 一个普通的和你们一样的人而已
我们讨论可以
骂架就免了
好吗?? </P><P><b>这就有趣了,人家在讲道理,谁骂架了啊?这不是没事找抽么?其实啊,是这位小白没话讲了哦,可怜可怜人家吧 </b></P><P>赢嬴: </P><P>笑,是圣迷就是与漫迷区分开了么?我骂你了么? </P><P>每一句都在讲道理,哪一句攻击你了? </P><P>在下向来没兴趣和谁骂架,而且我也没有对你进行人身攻击。 </P><P>圣迷这个词向来存在。 </P><P>请你不要主观臆断别人的意思。圣迷这个词不是我造的。 </P><P>至于拉帮结派,在下当不起,请你不要再挑起其他矛盾了 </P><P>我们对事不对人! </P><P>我是圣迷同时也是幽游迷,灌篮迷等等等等,这有冲突么?拉帮结伙从何而来!</P><P><b>小白要遭到报应了,请看“剽窃者无耻”是如何反击的</b></P><P>剽窃者无耻: </P><P>恩,好,我说话客气一点."我们之间没有人格上的差别"不,这句话错了,我们的差别就在于我觉得剽窃是可耻的而你觉得没什么."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普通的漫迷"这句话又错了,我们的区别就在我很爱圣.
"至于你时下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要大言不惭的说理解别人的心情.
"希望阁下也冷静下来"我已经冷静下来了.
"不要让人觉得“你们”只会骂人"我觉得一个不把剽窃当可耻行为的人被骂了也没什么.
"当然我现在暂且仍然相信编辑们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这个轮不到你来说,你不是编辑
"想得到什么就必须先付出什么"这句话同样送给你,我不觉得一个不拿剽窃当可耻行为的人值得尊重.</P><P><b>可怜的小白已经无话可说,只能虚弱地: </b></P><P>carl :</P><P>你这话说的就有些过了</P><P><b>我们真是煞费苦心了,可是小白就是小白……只好继续跟他讲道理:</b></P><P>疯诗:</P><P>楼上的大人,抱歉我们无法体谅到每一个人的心,CC大人是极受尊重的圣迷前辈,今日她受到了如此的冒犯,请设想一下:当我们理直气壮的来要求一个正规出版社的合理解释却至今无人回应的时候,我们该不该抗议?该不该斥责一下说风凉话和至今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人? </P><P>假如你真的想为编辑辩护些什么,请不要对我们的合理反应有所异议,相信你是看到的,事情发生多久了?现在已经多晚了?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这又是谁造成的? </P><P><b>这话说得还不明白么?聪明的给了台阶赶紧下别说话了就是。这是这位同志就是不怕死的典范: </b></P><P>carl :</P><P>我的意思就是
指责的话先不要说
等有了定论 如:确实是动周的编辑在`````的情况下````````
再来说这些话 </P><P>这件事的严重性
就在于它是法律问题! </P><P><b>你还知道这是法律问题,啧啧,不简单呦。这位小白同学在其他帖子居然也有回帖,真是…… </b></P><P>carl :</P><P>既然说了会登报
就先不要急好吗
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
至于你说我误会你
我在此表示歉意
希望这样不会又被认为没有诚意 </P><P>
我作为《动漫周刊》的读者(好歹算个上帝)
出来说几句(OK?)
抄袭固然不好!
但作为局外人
还是要像柯南一样把问题先看透彻
把任何一种可能都想清楚
不要抓到个人就开始@%*``@&amp;%(*%%~~的说个没完
也不要在强烈感情的驱使下说些不好听的话
给对放多留些时间
哪怕有道理,也不在乎一天两天
再者,不经常上论坛的编辑们终于看到帖子后
也说了话
暂不论拖了多久,有回应就行
那么就等着42期的到来吧
大家就这样静静的等</P><P><b>你又不是斑竹又不是编辑,你的诚意解决得了问题么?真的有诚意就别来捣乱嘛。就算你说话,起码像样点,看看下面几位JJ是怎么说的吧。人家是有理有据,你还是靠边站。 </b>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kamakame :  </P><>我想,在圣迷的圈子里,不知道这篇文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
蒙在鼓里还情有可原,但知道事实真相后如果依旧不作出任何有实际意义的行为,则有损于杂志的形象。 </P><>剽窃者无耻: </P><>CC大人是很受尊敬的圣迷前辈,CC大人的作品我相信圣迷们都看过.因此全体圣迷要求贵刊编辑立即向被侵权的CC大人道歉!不要弄得身败名裂才肯道谦.我觉得贵刊物刊应该登道歉启事;抄袭者要书面道歉;必需严肃处理抄袭者  </P><>秋水澹寒烟: </P><>没有发现此文是剽窃,只不过是孤X寡X,还有情可原,但一句“人非圣贤”就想蒙混过关的态度实在令人bs! </P><>yingwosheng:   </P><>静待?
笑,人家连怎么处理都没吱一声,我们待什么内容?
42期?那这里的一片抗议声呢?作者可是首先在这里声明的
不回帖不发帖不表态,我们可不可以认为是编辑们在回避,或者有意拖延? </P><>请不要对我说“这都是你的猜测”
笑,出了这种事情竟然没有责任者站出来说句话
作怎样的猜测都不过分的吧 </P><>
赢嬴: </P><P>42期等答案,自己没理还要受害人花时间等待啊,错误每个人都会犯,关键是有没有种认啊 </P><P>什么读者小编交流版啊 </P><P>小编都不来交流个P啊 </P><P>我们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要求得很简单,小编怎么就不吱声呢? </P><P>都是些不管事的来说“见42期” </P><P>如果42期解决不了问题呢?拖到43期? </P><P>不就是想通过这种渠道多赚钱么? </P><P>你们真的是动漫刊物么?根本就是一切向钱看,拿着动漫作为盈利手段的垃圾! </P><P>我们已经反应了这么久,原作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足可以看出,你们不过是利用青少年对动漫的喜爱捞钱的刊物! </P><P>千秋: </P><P>原来……这个问题29号就有筒子提出来了……
29号星期几?今天几号??好嘛~还隔了个大艾的生日│││││││││││││││││││ </P><P>人非圣贤……不错,其实圣贤也是有错的,错了怎么办???表问我……人和鬼都明白!
从9楼到15楼看得我是一个汗啊│││││││││     指斑竹和编辑们无厘头的帖子
就这么回复的么? </P><P>笑死~对不起,不过我真的要笑死了……</P><P><b>冰莲JJ说话就是厉害:</b></P><P> 回复:  
我们真是煞费苦心了,可是小白就是小白……只好继续跟他讲道理: </P><P>疯诗 </P><P>
楼上的大人,抱歉我们无法体谅到每一个人的心,CC大人是极受尊重的圣迷前辈,今日她受到了如此的冒犯,请设想一下:当我们理直气壮的来要求一个正规出版社的合理解释却至今无人回应的时候,我们该不该抗议?该不该斥责一下说风凉话和至今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人? </P><P>假如你真的想为编辑辩护些什么,请不要对我们的合理反应有所异议,相信你是看到的,事情发生多久了?现在已经多晚了?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这又是谁造成的? </P><P>
这话说得还不明白么?聪明的给了台阶赶紧下别说话了就是。这是这位同志就是不怕死的典范: </P><P>carl
我的意思就是
指责的话先不要说
等有了定论 如:确实是动周的编辑在`````的情况下````````
再来说这些话 </P><P>这件事的严重性
就在于它是法律问题! </P><P>你还知道这是法律问题,啧啧,不简单呦。这位小白同学在其他帖子居然也有回帖,真是…… </P><P>carl </P><P>既然说了会登报
就先不要急好吗
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
至于你说我误会你
我在此表示歉意
希望这样不会又被认为没有诚意 </P><P>
我作为《动漫周刊》的读者(好歹算个上帝)
出来说几句(OK?)
抄袭固然不好!
但作为局外人
还是要像柯南一样把问题先看透彻
把任何一种可能都想清楚
不要抓到个人就开始@%*``@&amp;%(*%%~~的说个没完
也不要在强烈感情的驱使下说些不好听的话
给对放多留些时间
哪怕有道理,也不在乎一天两天
再者,不经常上论坛的编辑们终于看到帖子后
也说了话
暂不论拖了多久,有回应就行
那么就等着42期的到来吧
大家就这样静静的等 </P><P>你又不是斑竹又不是编辑,你的诚意解决得了问题么?真的有诚意就别来捣乱嘛。就算你说话,起码像样点,看看下面几位JJ是怎么说的吧。人家是有理有据,你还是靠边站。 </P><P>
kamakame   </P><P>我想,在圣迷的圈子里,不知道这篇文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
蒙在鼓里还情有可原,但知道事实真相后如果依旧不作出任何有实际意义的行为,则有损于杂志的形象。 </P><P>剽窃者无耻 </P><P>CC大人是很受尊敬的圣迷前辈,CC大人的作品我相信圣迷们都看过.因此全体圣迷要求贵刊编辑立即向被侵权的CC大人道歉!不要弄得身败名裂才肯道谦.我觉得贵刊物刊应该登道歉启事;抄袭者要书面道歉;必需严肃处理抄袭者  </P><P>秋水澹寒烟 </P><P>没有发现此文是剽窃,只不过是孤X寡X,还有情可原,但一句“人非圣贤”就想蒙混过关的态度实在令人bs! </P><P>yingwosheng   </P><P>静待?
笑,人家连怎么处理都没吱一声,我们待什么内容?
42期?那这里的一片抗议声呢?作者可是首先在这里声明的
不回帖不发帖不表态,我们可不可以认为是编辑们在回避,或者有意拖延? </P><P>请不要对我说“这都是你的猜测”
笑,出了这种事情竟然没有责任者站出来说句话
作怎样的猜测都不过分的吧 </P><P>
赢嬴 </P><P>42期等答案,自己没理还要受害人花时间等待啊,错误每个人都会犯,关键是有没有种认啊 </P><P>什么读者小编交流版啊 </P><P>小编都不来交流个P啊 </P><P>我们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要求得很简单,小编怎么就不吱声呢? </P><P>都是些不管事的来说“见42期” </P><P>如果42期解决不了问题呢?拖到43期? </P><P>不就是想通过这种渠道多赚钱么? </P><P>你们真的是动漫刊物么?根本就是一切向钱看,拿着动漫作为盈利手段的垃圾! </P><P>我们已经反应了这么久,原作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足可以看出,你们不过是利用青少年对动漫的喜爱捞钱的刊物! </P><P>千秋 </P><P>原来……这个问题29号就有筒子提出来了……
29号星期几?今天几号??好嘛~还隔了个大艾的生日│││││││││││││││││││ </P><P>人非圣贤……不错,其实圣贤也是有错的,错了怎么办???表问我……人和鬼都明白!
从9楼到15楼看得我是一个汗啊│││││││││     指斑竹和编辑们无厘头的帖子
就这么回复的么? </P><P>笑死~对不起,不过我真的要笑死了…… </P><P>
冰莲JJ说话就是厉害: </P><P>冰莲 </P><P>那我们就相信一次。希望在第42期动漫周刊上能看到满意的答复。 </P><P>贵刊的《动周用稿制度》 第三条:
3 来稿--就是粉丝们向我们投的稿件啦,不过是E的还是邮的都可以,8过最近发现很多稿子有抄袭的现象,请投稿的粉丝自重,偶们小编还没有火眼金睛到每篇稿子都能审出来的……万一登上去了,对动周对原作者都是一种侮辱。 </P><P>如果做得不好,的确是这样哦--“侮辱” </P><P>PEGA :  </P><P>我个人觉得…… </P><P>“42期的说法”之前……是否应该跟原作者有个沟通?……这个说法怎么说,如何说,也得让当事人满意吧? </P><P>现在不是道不道歉的问题……而是你如何道歉,你的道歉别人是否接受的问题~~~~ </P><P>难道真是简单的三个字——对不起……人家就得照单全收吗!?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b>此时不知死活的小白再次跳出来,怎么哪都有你啊?</b></P><>carl :</P><>我赞同这个观点
所以
当事人的态度很重要
最好的方式就是他们之间直接发生联系
而作为我们
先观其变
等有了定论
再~~~~~~~~~~~~~~~~~~~~~
不要说的像是我们知道了一切一样 </P><>
赢嬴 :</P><>小编也是当事人啊,发生了这种剽窃的事情,当然小编比较无辜了,但是起码也要有个正确的态度 </P><>发个随随便便的帖子怎么可以? </P><>起码应该陈述事实,表示承认一切,然后致歉,然后公布一下处理办法啊,怎么能这样随随便便。 </P><>斑竹是一个坛子的形象,如果面对这样严肃的事情斑竹也采取轻佻的态度,如何服人? </P><>carl :</P><>我们不要把问题巨化
也不要把问题细化
我认为编辑不能在论坛上随便承认什么
就像不能随便发两个贴一样
这同样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这件事不是当事人有意导致的
又如果当事人就这样为博得大家一点头
就承认了“错误”的话
那么他就背下了所有的错误
要负所有的法律责任
所以,错误也是要分块儿的
这一部分是我的错
那一部分是你的错 等等等 等~~~~~
也请大家不要一股脑把错误全不强加在编辑们头上
好吗??</P><P><b>小白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你那叫什么逻辑啊?用几个专业词了不起啊?</b></P><P>cnzone7526: </P><P>抱歉,只怕在下看不到贵刊第42期。本地没有这种报纸出售。又如何确认内容?在下的圣迷朋友很多不在广州(贵刊是广州的报纸吧),又怎么看得到编辑们对待此事的处理。对于在下的抗议和要求不给回音,让我等待,但是结果如何在下无从知晓。能否请编辑们提前把更正的声明放到坛子上来,让在下和朋友们看个明白呢。<b>CC再次出来声明</b></P><P><b>这小白简直欠揍,下面这句话是人话么?</b></P><P>carl:

原来如此
打个电话直接去询问吧 </P><P>cnzone7526: </P><P>笑,叫在下打电话问对方在报纸上更正没有?处理剽窃者没有,有没有道歉?不太合适吧。在说电话中谈,无法确认身份,搞不好被当作骚扰者。比较危险。
这么多关心此事的朋友都打电话去问好像也不合适。
事情已经的到了这个地步,贵刊能否服人,让大家都认识到小编对待“剽窃”的态度很有必要啊,楼上的朋友,恕我谢绝你的建议。 </P><P><b>这小白真是极品了……</P><P>这时候,情况又转变了~~~~~~~~糊涂阿丑发了个暴强的帖子:</b></P><P>糊涂阿丑: </P><P>跟大家说明一下,阿丑不是动周的编辑,对这件事了解得不是很清楚 </P><P>在我没弄清楚事情之前,我无法跟大家作进一步很详细地说明,不能也没有权利代表动周作出什么决定 </P><P>对于原作者CC,动周自会有安排,在我们作出行动前,请大家不要妄自猜测</P><P><b>晕,你不是编辑你来发表什么官方意见啊。这不是故意放假消息么?原来一切故事都要一波三折才有读者,终于见识到了│││││││││bbbbbbbbbbbb </P><P>
还是看看赢嬴多么善解人意吧:
</b></P><P>赢嬴: </P><P>嗯,本来是理解编辑的,毕竟一个人目光有限,不可能看过所有的文。其实这件事情只要相关人士一开始表示诚恳的态度,本来是很容易的。结果相关人都是在打哈哈,这也是大部分过来发贴谴责的朋友们生气的原因。 </P><P>其实一个动漫刊物出现抄袭这样的事情机会是很大的,重要的是如何处理 </P><P>要道歉,起码应该先陈述事情经过,然后道歉,起码说一下“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们的疏忽,因为网上文章比较多,我们看文有限,希望你们能原谅。我们会在下期更正。稍后给出处理方案”这样的话吧。我们又不是得理不饶人,人心都是肉长的。态度好一点的话,这件事情也不会闹大。但是看到几位斑竹的态度这样,着实看不到诚意。因此当事人不接受道歉是正常的。 </P><P>既然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希望小编们早点解决。 </P><P>现在是一句话——下期刊物上才给答复,这样处理是不是太生硬了。CC是受害人,起码应该先告知受害人一下,将会发表什么内容呢?如果下期刊物的内容不能让受害人满意,那么是不是下下期还要再登呢? </P><P>所以请不要再拖延时间了好吗?一份诚恳的道歉声明以及真正诚恳的做人态度是可以解决这件事的。我们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P><P><b>而对于之前的小白,或者称为正义使者?同志们的回复是这样D: </b></P><P>PEGA:
   
引用:
--------------------------------------------------------------------------------
原文由 carl 发表: </P><P>请不要一口一个圣迷
全国的漫迷都是一样的
不要拉帮结派
我现在作为一个普通的漫迷
作为一个普通的人
请求你尊重我
不要把我划分到什么“圣迷”或者其它什么的以外的地方
我只是一个在被告方还没说话的时候
仍然相信他是无辜的 一个普通的和你们一样的人而已
我们讨论可以
骂架就免了
好吗?? </P><P>-------------------------------------------------------------------------------- </P><P>不不……这里大人你弄错了……
我们也是普通漫迷……只不过在前面,更是圣迷……是圣把这里面的大部分人引上漫迷这条不归路的……明白? </P><P>我们也并没有不尊重人的意思!
只不过……对这次事件一开始被揭发后,某些人对剽窃的姑息态度而非常的不满而已! </P><P>虽然说,斑竹不是小编,到作为一个动漫出版物的专门论坛的斑竹来说,一言一行多少都会让人有“代表着这份刊物的态度”的意思……所以,部分斑竹的表现,也让我们非常失望…… </P><P>我们并没有不让被告方说话的意思,但问题是直至现在,都没有任何一个被告(《动周》编辑或剽窃者)出面表达要“说”的意愿…… </P><P>这样的处理态度,引起大家的愤怒,也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吧? </P><P>
yingwosheng :</P><P>to:carl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事实清楚证据俱在
所以首先不存在“确实如何如何……”
本来就是十分确实的事情
大家群情激愤,你看不过去,为什么不想想大家为什么这么激愤? </P><P>试想,如果动周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初就给予积极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诚意
而不是一拖再拖漫不经心,大家还会这么激愤么? </P><P>要知道,自己的文章,或者自己喜欢的文章被剽窃,这种心情,不是当事人,是不能理解的
再者,大家的情绪虽然激愤,但是句句话都在理上,没有一句是为了骂人而骂人的
就是为了保持圣迷以至漫迷的形象,也为了这件事情能解决
笑,说到“骂人”,真要是骂起来,恐怕就不是眼下这样光景了 </P><P>在这件事上,CC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还有我们这些读者们
读者相对于媒体始终是弱势群体,我们当然必须全力争取 </P><P>最后我再重申一遍我们的要求,这个才是重点:
“起码应该陈述事实,表示承认一切,然后致歉,然后公布一下处理办法啊……” </P><P>这几乎已经是处理此类问题的通则,我们仅仅提出这样的要求,carl认为,这样并不过分吧? </P><P>
再次重申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
赢赢说得很清楚:
起码应该陈述事实,表示承认一切,然后致歉,然后公布一下处理办法啊,怎么能这样随随便便。 </P><P>就算是论坛上非法转贴了文章(请注意,使非法转贴,而不是剽窃)
也要正式发帖向原作者道歉,处理非法转载者
何况是剽窃?
何况是正规的,有影响的刊物上的剽窃????? </P><P>tcarl:</P><P>我们已经很克制了
我们只是提出问题并且要求解决而已 </P><P>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克制不克制的问题
而是动周的态度有问题 </P><P>我们在这里气愤,气愤文章被剽窃,你看到了
可是动周态度随便,没有诚意,这你怎么就没看到呢?</P><P><b>一个巴掌拍不响,又来了一个善良的漫迷:</b></P><P>家晓猫: </P><P>做为动周的漫迷,偶也希望动周能有个比较好的答复
毕竟出这样的事不是很好~~~
虽然这不能算是动周小编全捕的责任~~~
但希望在这事上有比较好的答复
侵权可是挺严重的事啊~~~
对动周的名声不好~~~ </P><P>但请各位大人息怒~~
偶认为动周一定会表态的~~~
动周也是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新的刊物
不足有是正常的
以后吸取改之就可以了 </P><P>你们这样围攻它~~
对谁都不好吧~~
敬等42期吧
主要责任在抄袭者不是吗
动周会有满意的答案给你们的吧 </P><P>另外说句
你们不要白费力气在这论坛上了
动周的编编很少来这泡的
郁闷ing
也不要指骂偶~~~偶是普通漫迷 </P><P>而且偶40期刚好没买~ </P><P><b>这位善良的圣迷告诉我们,原来编辑们根本不来啊~~原来如此啊~~~~</b></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wosheng:

围攻?

楼上的大人看遍所有帖子就知道我们为什么“围攻”了
顺便说一句
从头到尾编辑们就没一个人正经站出来表个态
笑,人都不在了
我们围攻谁去了? </P><>
家晓猫: </P><>跟你说了不要指象偶了~~~
你是不是冲昏头了~~
好心好意发表一下意见错了吗 </P><>同样做为动漫爱好者
碰到这事谁不生气
但在这里发根本就没人会回应你们
只是好心告诉你们罢了
你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啊
在这里吵多不雅 </P><>虽然他们不对在先
但你们也应该有点气度吧
用更好的方法解决 </P><>围攻说错了吗~~~这么多人来主册这里
就为了骂它
这不叫围攻叫什么
这里没有小编
都是动漫爱好者啊 </P><>你不是在向偶们开炮吗</P><><b>晕,我们在和编辑理论,怎么出来个这么敏感的?别人什么也没做,她就觉得自己挨炮弹了?</P><>对于该小白的无知言论,圣迷们给予了精彩的批驳:</b></P><>冰莲: </P><P>这个筒子说话真是好奇怪。什么叫围攻? 大家到这里来是指出他们的错误,这是他们的网站,与读者交流的地方。难道还要我们花钱去打长途找他们?? </P><P>你不是在向偶们开炮吗
你这话说的更是莫名其妙,我们现在是针对那个剽窃文章的人及这家报刊,是让他们对此事做出一个明确合理的处理。 </P><P>向你们开炮?请问你们又是谁呢? </P><P>水月悠华: </P><P>围攻?我们只是来说道理的,错误在谁眼明的人都知道。什么叫围攻?贵刊这样敷衍了事这是对受害者的尊重吗?
等第42期?CC大人在前面把话都说清楚了,管事的小编们也总该出来说话吧?说我们白费力气在论坛上?是不是不打算管这事了?至于动周有没有满意的答案,现在还不知道呢,大人就如此肯定吗? </P><P>
赢嬴: </P><P>“
你们这样围攻它~~
对谁都不好吧~~
敬等42期吧
主要责任在抄袭者不是吗
动周会有满意的答案给你们的吧” </P><P>再次重申,道歉,对不起几个字大家都认识,但是最重要的是态度! </P><P>刚刚CC已经说了,她们那里根本没有这个刊物卖 </P><P>而且这个错误已经犯了为什么不能马上解决呢?在论坛上发表个正式的道歉声明有什么不应该么? </P><P>一个4号发生的错误是不是一定要拖到11号才解决?再说这种答复是不是给人骗取销售量的嫌疑呢? </P><P>是不是所有的圣迷都要买一份报纸才能知道这件事的答案?这种算盘打得也太精了吧? </P><P>“另外说句
你们不要白费力气在这论坛上了
动周的编编很少来这泡的” </P><P>也就是说,这个坛子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 </P><P>芙萝拉: </P><P>望天,楼上地猫咪筒子,我们的做法不是围攻哦,你仔细看看帖子,我们没有骂人,没有恶意诽谤,没有找你们坛子的麻烦,我们只是重复我们的要求而已,要知道到了现在都没有人做出一个明确的回应,让我们觉得很困惑啊,因为困惑,所以着急,因为着急,所以就不停的重复,这是很自然的呀,如果你问别人一个问题,对方明明知道,可他就是不理你,你是不是会“打破沙锅问到底”似的追问下去呢?你会不会为对方的这种行为生气呢? </P><P>另外,我们要求编辑出面给个答复的态度也是冷静而不失礼貌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来,似乎没有人联系到编辑,我们有看到任何一个动漫周刊的编辑出来表态说:“我们正在研究or讨论这个问题”吗?没有。整整一天了,如果照你的说法:动周的编辑很少来这里泡的,那么,这个论坛设置出来了,是做什么用的呢?这个“读者小编交流专栏”设置出来又是做什么用的呢?难道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吗?诶呀呀,这样的事实真是让人心寒哪…… </P><P>退一步说吧,就算动周编辑不上这个论坛,难道这里的站长,没有办法联系到动周的编辑吗?联系不到,来这里的动周的读者的声音,怎么可能传到动周编辑的耳朵里呢?这不是很可笑么?如果能联系到,都经过了一天的时间,为什么动周编辑依然没有任何反应?是视抄袭如无物?还是视读者的声音如粪土?我想,不论是哪一个,都是无法令人接受的解释。 </P><P>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作为动周的fans,你自然不希望看到自己喜欢的刊物被人指责,同样,我们对于我们喜欢的作者,也不希望看到他们的文章被人抄袭,互相理解是重要的,但是一味的包庇是不能让他发展的更好的,相反,只会害了他罢了。不可否认的,小编也许因为经验不足,无法在审稿的时候觉察出错误,也有人说了,“人非圣贤”么,但是知错不改,似乎就不太应该了哦。 </P><P>摸摸猫咪,我也希望相信“他们能做出答复”的,可是动周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表态,这样的做法会让我们心凉的~~~ </P><P><b>JJ说话就是粉亲切D说,最重要就是句句在理,那位MM后来不再说话了,应该也是因为此贴吧。 </P><P>这时候终于有编辑回答了:</b></P><P>朋友: </P><P>对于这次&lt;狗狗下厨记&gt;作者剽窃文章的事件,编辑部会作详细调查,如属实,一定会还原作者一个公道! </P><P>各位的心情偶非常了解,但希望各位圣迷稍安勿躁,静心等候.编辑部会尽快解决此事,给大家一个交代. </P><P>谢谢. </P><P>
<b>如果一开始得到这样的答复,相信矛盾也不会发展成这样,叹,小编你来晚了…… </b></P><P>九音无色: </P><P>人不能说绝对不犯错误~
小编们工作中有所疏忽我们可以理解。
但是,
做为一个正规的,想要有良好发展的资讯传播界从业人员,对来稿的处理是否应当给予相当的谨慎态度?况且,对来稿的性质是否真是原创的确认,难道不是任何一家杂志都会重视的原则性问题么?
剽窃者无耻!而默许剽窃者也并不能说是无辜!
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能不让所有熟知CC和关注动漫周刊的朋友深表失望和遗憾,在处理稿件中的这种不谨慎态度从某种层程上甚至可以说已经构成了对读者智慧的侮辱,现在唯期望贵刊对此事件是否能有一个让人满意的后续处理,伤人伤事莫伤心,毕竟天下漫迷并不都像剽窃者所想像的那么无知! </P><P>Diana:   </P><P>
贵刊40期的文章〈犬犬下厨记〉是剽窃cnzone7526 的〈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
原作者和很多的读者都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P><P>事情从原作者到这里抗议一直到现在,已经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天
如果说这两天恰好是周末,不是工作日的话
那么在CC大人提出抗议的帖子下面明明白白有 小三 不休两位版主,以及助理版主白月光的回帖 </P><P>这至少说明版主和编辑已经看到了原作者cnzone7526 的抗议,已经知道了这件剽窃事件的发生。 </P><P>按理,发生了这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编辑和版主们应该马上做出恰当的反应:
既然事实明确,证据充分,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发表专门帖,承认这个事实,向原作者道歉,并且对剽窃者做出处理。 </P><P>但是贵刊的编辑,版主们是怎样做的呢?
在一阵“瀑布汗”“以后尽力杜绝此类事情发生”甚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寥寥数语之后全体不见踪影。
不知道这是不是贵刊一向的工作方式? </P><P>不休大人:您是《犬犬下厨记》版面的编辑,您知道那篇文章,现在您也知道了那是剽窃。多少会员在这里发表看法都只是自己的立场。
但是,您是您所负责版面的直接责任者,我们有良知的读者,包括来抗议的所有圣迷,希望您,不休大人,能够给我们一个说法。 </P><P>如果说起他的帖子都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话,这篇帖子,是Diana直接写给您的: </P><P>敬爱的编辑不休大人,请您在看到帖子之后,务必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请贵刊承认事实,请贵刊向原作者道歉,请贵刊对剽窃者做出令人信服的处理,并在贵刊的公开论坛上发表措辞明确有诚意的致歉信。 </P><P>不休大人不会觉得这点要求过分吧?
Diana读了多少年的新闻专业,这是基本的媒体从业者应该具备的责任感和道德 </P><P>这篇直接写给您的帖子,请您务必答复。
如果您仍然不答复的话
我们是否可以认定,贵刊在有意拖延时间,或者根本没有认真对待这次剽窃事件的诚意? </P><P>请您认真考虑 </P><P>
赢嬴: </P><P>米错,道理我们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P><P>大家都是成年人,用俗一点的话讲,都是社会上混过的,应该怎么处理事情,相信大家都知道 </P><P>这件事情,是别人偷文在先,小编们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是正常的,这种事情是每个杂志都可能发生的。但是对于小编们的态度,却根本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P><P>贵刊作为一个明确的法人机构,做事怎么可以完全不负责任?犯了错误首先应该承认吧? </P><P>你们觉得,在贵版斑竹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引起大家激愤心情的情况下,扔一句“42期给答复”这样的所谓回答,是不是也太简单了呢? </P><P>起码应该在论坛上先发个正式的道歉贴吧? </P><P>
dujiaoshou:</P><P>我坚决支持!
我是最早发贴的
可是一直没有让我满意的回答
我觉得动周起码应该在报纸上登出你们的道歉文
我不是一次发现抄袭
可是总没有回答
上次抄袭《comic新视点》也是不了了之
这次我希望不是这样了!!!!!!
已经过去周末
动周你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祥琼说过,就算不是王杀死的,可是王让那种官员存在,到最后王就必须付起责任。
同样的,就算不是动周的编辑抄袭,但是你们的不查,所以同样的你们也要付起责任!
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推卸责任!
给一个明确的回答,
已经有那么多人回帖了
为什么小编还是没有回答,
或者说动周觉得自己不在在乎抄袭,也觉得因此少掉我们这些在你们看来也许麻烦的读者也无所谓,所以不做任何回音!!!??? </P><P><b>其实“朋友”也出来作解释了,大家在上面把意思表达得很明白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定有人看不明白情势,我们的正义使者又出手了,而且是简单明了地:
</b></P><P>carl: </P><P>等到有了解释的时候大家又有新的骂词了吧!</P><P><b>说实在的,这句话不是没事找事么?你到底是为了这个坛子好还是唯恐天下不乱呢? </b></P><P>赢嬴:   </P><P>怀疑楼上的是在激化矛盾还是在进行你所谓的“缓和矛盾”呢? </P><P>口口声声说不吵架,发表的言论却根本没这个意思。我们已经在提供证据了,你这时候又来一句 </P><P>“等到有了解释的时候大家又有新的骂词了吧!” </P><P>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P><P>
yingwosheng:</P><P>carl大人啊
偶真的已经彻底无语了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不都思路明确事实清楚吗? </P><P>CC的文章被剽窃了,她本人和朋友们来抗议
编辑斑竹们留下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消失了
于是大家继续抗议 </P><P>不就是如此简单吗? </P><P>有任何问题吗? </P><P>你认为大家不该在这里抗议要静待,我们静待什么?
须知说“42期有结果”的大人他不是编辑啊
事实是至今没有一个动周的责任者出来说过一句话
那我们静待什么?等待戈多? </P><P>不错,这件事情是一个法律问题
那是底线
它除了是法律问题
更是道德问题
是剽窃者的个人素质问题
是报社的原则问题
是编辑们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问题
…… </P><P>想必carl也是反对这种剽窃行为的
这里没有人做过任何一件过分的事情
过分的是动周的编辑斑竹们失职!
请弄弄清楚 </P><P>Diana:
   
另外
并没有针对carl,更没有冷嘲热讽
只是发表不同见解
而且,恕我直言,carl大人某些言辞观点实在有点忒…… </P><P>来这里是想解决问题
有不同意见本来难免
何来冷嘲热讽 </P><P>而且
貌似主动来和这里抗议的朋友们理论的,是carl大人
汗一个 </P><P><b>切不与小白计较:</b></P><P>xiaozhimiao: </P><P>支持CC大人。无论如何,作为一份正式出版物,发生稿件剽窃应该严肃查处,以挽回声誉上的损失。
请编辑注意,你们的目标读者正是会来这个论坛说话的漫迷,请不要太忽视这个群体的声音。
期待你们的调查 </P><P>
冰莲 :  </P><P>--------------------------------------------------------------------------------
今天最后的周末渡完了,明天各位编辑。老总。负责的大人们。。该上班了吧。 </P><P>请当事的不休编辑大人。完整的向能说话算话的老总编汇报一下。顺路也请联系那位窃手筒子。 </P><P>可以吗? </P><P>我们一直都是有很礼貌的,耐心的等到现在了。请不要让大家。特别是CC大人失望。 </P><P><b>而这时候,在另一个帖子中,身为斑竹的xiaoyazi继续把矛头指向圣迷们。由于该人前后词不达意,一句话中好几个错别字,就不复制了。 </P><P>首先是以周末放假作为编辑们不管此事的原因,圣迷朋友们据理力争,说明此事反映到这里的时间是11月末,并非周末。然后这位斑竹又指出,这么多人是偶们找来的,说偶们是来打群架的。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该斑竹却一直避而不谈。并说小编上班的时候不能来论坛,但不是不来。好奇怪哦,自相矛盾的说。这位真的有版主的水平么││││││││││ </P><P>于是朋友们头上冒出问号:上班不来,周末又不来,那他们什么时候来?这不是”读者小编交流版“么? </P><P>这时候,偶们圣界“传说”中的人物也来了哦,大家鼓掌! </b></P><P>姑妄言:

诸位不是动漫周刊编辑的网友,恐怕各位没有发言的必要。到这里来的每一个圣迷朋友都可以肯定CC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但是我想各位恐怕没有能力代表动漫周刊编辑部的立场,多说无益。这事情发展到现在本来就是动漫周刊编辑漫不经心的处理态度造成的。并不会因为各位的任何语言改变,这件事情如何解决,最终始终还是看编辑部的。 </P><P>
般若兰宁:   </P><P>恩恩,这已经是这两天里看到的第二起圣文剽窃事件了。做为一个还算资深的圣同人作者,看到这种情况是非常痛心的,并且,从目前勉强可以称之为“结果”的结果来看,这件事情还没有得到贵处的高度重视。也许有些大人的心中,是把动漫定义为小孩子娱乐的东西,但对于圣迷来说,更多的人,已经是步入社会的成年人了,所以,什么事情并不是只用对待小孩子的敷衍手段就可以摆平的。希望贵刊的大人们认真对待这次抄袭,而不要等到事情到了无法挽回的时候再做徒劳之功。
支持一下CC大,兰宁与大人只是神交,但会坚持支持大人讨回公道的。</P><P><b>至此,争取篇告一段落,关注此事的朋友请移步“小编出现篇”,看看小编们的回答以及圣迷朋友的想法吧。</b></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进入圣域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4-11-27 19:44 , Processed in 0.206063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