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23200
钢铁圣斗士
小宇宙 点
银星砂 克拉
第七感 %
积分604
注册时间2004-6-17
最后登录1970-1-1
|
楼主 |
发表于 2004-1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SK: </P><>作为忠实的圣迷,我喜欢圣斗士已经十几年了,也正是因为有了圣,才有了我今日对于动漫的热爱。相信国内和在下一样的人不在少数。
贵刊此次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国内所有圣迷的感情。作为一本公开发行的刊物,居然抄袭同人的作品,实在是令人感到可笑与悲哀。希望贵刊能够对此事作出合理的并能为广大圣迷所接受的解释! </P><><b>SK说得没错,剽窃者是中国漫迷的耻辱!</b></P><>星琪: </P><>我现在可以告诉编辑现在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的影响力,请编辑考虑清楚
1,你们的杂志以后都会被人鄙视,而且这件事会在圣界流传,很可能动漫界也会知道
2,就拿现在来说,如果你们再不正式道歉就会有大批圣迷跑到你们坛子来投诉来声援,现在我所知道的已经有10个以上坛子有谴责你们的帖子了,而且有几个是人气很高的坛子
3,你现在不严肃处理作者不道歉,以后我相信偷文的人会越来越多,想想你们今后的发展
另外,我看你们版规里有不触犯法律这条把,笑,来看看这几条法律如何?
(二)国内外版权法中复制和复制权的概念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中规定:“复制是以现在已知的或未来开发的任何方法将作品固定在除录音制品以外的物质载体上,由此作品能直接地或借助机器或装置被感知、复制或传输的行为”。1991年欧盟的《计算机程序指令》中则规定:任何方式和任何形式对计算机程序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在线的或离线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复制都被包括在权利人的专有权之内。而国际《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只规定:“作者的复制权是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复制其作品的专有权”。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中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而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中则规定:“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然而,在版权理论中,“复制是指不增加再创作内容的作品‘再现’。” </P><>三、网络复制权的限制
法理告诉我们,一种广泛的权利必须要以适当的权利限制相制衡。版权的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本文仅讨论网络复制的合理使用。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而既无须征得许可又无须支付报酬。当然,合理使用不得侵犯版权人的精神权利及其他权利。
网络本身具有信息共享和自由流通的理念。但自网络诞生之日起,网络的信息共享性便与传统版权的专有性不可调和地冲突着。解决这一冲突的法律途径是:在保护版权的基础上对这种专有权利实行必要的限制,在保证作者独占使用其作品的前提下规制他人以不同的条件利用该作品。上述情形在相关法律上表现为版权的限制,其主要制度有合理使用。根据经济分析法学的原理,合理使用区域的建构,并不必然导致作者利益受损,而这必然有助于公众用户的创作活动,必然促进作品信息的传播和使用,因此是有效益的。反之,任由作者独占其作品的全部信息资源,任由其严格控制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这必将会形成过高的交易成本。显然,这是一种无效益的选择。 </P><>我也不懂法律,只是看这几条大概可以解释你们现在的行为,如果再得不到解决,法庭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其他论坛除了被人唾弃之外就每什么大影响了,你们可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想清楚把 </P><>
笑,现在的风气现在的人品啊,在其他网站上抄不算还上了报纸,抄的还是圣界鼎鼎有名的CC大人的暴力烹饪,这和直接和人家说:来鄙视我把.有什么区别?不要以为什么不会有人发觉,就这一两次还是什么,虽然说这次责任不能全怪刊务,但是你们回答的是什么态度?事不关己还是什么意思啊,文章就是从你们这里留出去的,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CC的态度已经表示的非常明确了,不要在那里推卸责任了,快点解决不是很好么,为什么每次出这种事都不能圆满的解决要闹的满城风雨那,现在我常常去的论坛都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后果请你们考虑清楚 </P><>冰莲: </P><>各位筒子们请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 </P><P>不休 :管理员。也是这个盗文版面的老编。 </P><P>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P><P>小三:版主 </P><P>瀑布汗…… </P><P>白月光:试用助版 </P><P>谢谢你的帖子
我想动周也不是故意的把
再说,既然你都如此说拉,那么偶想你一定很爱动周哦
所以谢谢你
还是那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对不对 </P><P>============================================ </P><P>看看吧。。这就是他们的态度。一副无所谓。一副人非圣贤。。。轻描淡写不痛不庠的道歉。。。
没有一个人出来对此事件进行积级处理,好像是在说这事件发生了。又能怎么办,最多保证下次不犯。 </P><P>但就是因为这些管理员。版主的态度,造成网络上一些网站非法转、盗他人原创作品恶风之盛。 </P><P>而且继曹版《棋魂》事件之后,又出现这样的状况。做为漫迷,真是为中国动漫感到悲哀。 </P><P>
流氓兔子: </P><P>請編輯身為一個資訊業者(我不用新聞業者,因為你們根本不算得上是.),正視一下這次發生的事件,不但要專重原作者,更重要的,是要對得起自己這個----編輯的身份,一篇文章刊載在報章上出現的,其實,是不止改改錯字,修修文筆便放出來的,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沒有人抄襲,維護作者本身辛辛苦苦的勞力成果. </P><P>請編輯好好的重視一下自己的工作吧! </P><P>yingwosheng </P><P>如果这几位正好是动周的编辑
特别是不休大人,那就容易多了 </P><P>我们到这里来
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解决的
不休大人:
“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尽我所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说明您是反对这种剽窃行为的,我们很高兴
我们也相信您以后一定会尽您所能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P><P>但是眼下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要怎么解决
是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 </P><P>原作者已经提出了她的要求:
请贵刊物刊登道歉启事
请抄袭者书面道歉
请严肃处理抄袭者 </P><P>请您认真地考虑、 </P><P>至于试用助版白月光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说法
请恕我直言
不像是一个杂志的编辑或者是一个板块的版主能说出来的话
会员年纪小或者没有常识都可以理解
作为编辑或版主都如此,难免让人怀疑这次的剽窃行为不是偶然 </P><P>不管怎样,我们只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妥善解决 </P><P>谢谢 </P><P><b>婴这样说,是非常讲道理的了,既员了小编们的面子,又把道理叙述得清清楚楚。前面冰莲大人已经拿出了相关资料,《狗狗下厨记》确为剽窃无疑。如果此时编辑们聪明一点,接着婴的帖子马上说句话,什么事都好商量。可是编辑们似乎不以为然。于是更多的朋友气愤不过:</b></P><P>乞食清光: </P><P>我现在才知道CC大人的《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被剽窃,没立即来声讨还向大人道歉个先。 </P><P>啊啊,还不仅仅是《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的名字连同名字也更改了呢,大人你也剽窃得真够彻底呢,笑。别给在下看到有一天您还将CC大人其他的文章一起列到您的名下啊。 </P><P>如在圣坛混过那么点时间的人都知道CC大人的名字,更别说《雅典娜暴力烹饪事件》这篇文了。
在此,这位大人,还请你向CC大人慎重的道歉。非法转载本就是一大错,如今你还将自己的名字贯在上面,有些许羞耻心的人都不至于此。如今你已揪起众多圣迷的公愤了,还请收敛点,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的过失并向CC大人赔礼道歉,以不至于一错再错。 </P><P>躲在后面不是英雄好汉,就算阁下不是英雄也请尽到一个人做人的本分,懂得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的道理。 </P><P>至于斑竹大人的意思我们不是不了解,但现在的情况并不是CC大人允许不允许你们转载的问题,也不是作者名字是否更改的问题,而是CC大人是否能得到正式的道歉这点。斑竹没有查清作者就登载是有编辑大人门的过失,但最大是错在剽窃师CC大人的那位大人,如果不能得到公开的道歉,我想这事是不可能有个完结的。 </P><P>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CC大人或其他圣迷的意见。谢谢。 </P><P>斑竹大人你们的态度看来并不大剽窃这件事认真看待呢。
网络文章版权问题请问你们是怎么看待的,是不是亦认为网络文章无版权呢?(为什么又是狗……和师傅的文被剽窃有关吗?)
请慎重看待这个问题,并公开想读者表明,以及道歉。 </P><P>这也代表贵杂志的信誉问题,如果不交代清楚,各位编辑大人们如何在往后的发行中面对读者?
还是贵杂志希望以登载剽窃文章的名声继续在市面上驰骋于众? </P><P>剽窃,侵权的事是很严重并被众人鄙视的。当然,我指的是稍微有版权意识的人。没一篇文章都包含了作者的心血,是作者的一部分。试问,如果阁下的文章或图被别人盗用,自己却为被还以一个说法,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阁下会舒服吗? </P><P>这是很令人心寒的事,为了贵刊及贵论坛的将来,请重新看待这个问题。 </P><P>以上仅代表在下个人意见,与作者及众圣迷无关。如有失礼请见量。谢谢。 </P><P><b>此时,嬴本人也了解到,CC文章被剽窃一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方式,于是以正义的身份出场,发了下面几个帖子:</b></P><P>赢嬴: </P><P>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 </P><P>我杀了个人然后用一句“人非圣贤”挡驾,是不是就不用偿命了? </P><P>如果你们动漫周刊只是个为了赚漫迷钱不择手段的盈利刊物,那就明明白白说出来吧! </P><P>
要怎么处理拿句话出来,不要打马虎眼。 </P><P>钱是你们赚,文是作者辛辛苦苦写,现在出现这种剽窃事件,你们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算什么? </P><P>这个钱你们赚得光彩么?凭凭良心再说话! </P><P>不要说套话,不要以为马马虎虎不痛不痒“提出批评”就可以打发我们 </P><P>将心比心,各位编辑们,如果你们的工资被人冒领了,相信你们就不会这么冷静了吧 </P><P>
小孩子不懂事,编辑们都是老油条了,应该不会不懂事吧,怎样平愤不会不知道。 </P><P>CC写文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今天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就要正个名而已。知道你们是刊物,发错了登个启事只是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有多少诚意呢?从你们斑竹的回帖来看,对这件事并不重视。这也是大部分圣迷朋友不满的原因所在。如果你们一开始表现出足够的诚恳,相信大家现在也不会如此愤怒了。因此对你们即将在下一期发表的所谓道歉产生怀疑也是常事。自己反思一下吧</P><P>
紫烟梦雪: </P><P>抄袭是最可耻的行为
作为一名作者,要是看到自己的作品仅仅被改了人名就发表出去,会是怎么样的想法?
CC大人的雅典娜暴力烹饪室是我们圣界公认的经典
那文我也看过不少次
如今贵刊的《狗狗下厨记》居然内容一模一样
希望贵刊能给我们圣迷一个合理的说法 </P><P>说到抄袭,郭X要好的多
毕竟他的《幻城》也有自己原创的部分 </P><P>星琪: </P><P>引用:
--------------------------------------------------------------------------------
原文由 yingwosheng 发表:
其实很想对那个剽窃的人说一句
你也太不会抄了
偏偏要抄这么经典的地球人都知道的文章
笑,说你什么好呢 </P><P>-------------------------------------------------------------------------------- </P><P>
是啊~~~我特别喜欢小食那句话:有点可怜那人,偷谁的不好偷XX的…… </P><P>这不是直接和全世界说,来,唾弃我吧…… </P><P>唉…………………………………………………………………………
狂笑~~~有的人就是那么欠扁,不过有句话也有道理
真的要偷文一定是写的不错的,写的不错的那也一定会有点名气,所以说一定会被揭露出来的,某人不要抱什么侥幸的心理,以为什么偷那么一两篇这里不是专门的圣坛不是圣界里面的地盘就不会出什么事,圣迷的遍布势力不是很小的~~! </P><P>
赢嬴: </P><P>请始作俑者道歉,同时动漫周刊也应该有个表示 </P><P>这件事不是斑竹冷冷就算了 </P><P>请拿出切实的解决方案 </P><P>我们不是随便就可以敷衍的孩子,相当一部分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P><P>都是漫迷不想把事情闹大,请给出解决方法而不是打哈哈</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