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S

 找回密码
 进入圣域
查看: 2280|回复: 31

为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迪的实力平反和从中想到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9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清楚在《冥王十二宫》里,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迪是穿冥衣的,如果他们是穿黄金圣衣,结果又会怎样呢?我个人认为是穆会被打败,为什么?那就是圣衣跟冥衣的差别,就像五小强穿上黄金后实力变强一样,所以他们两个的实力还是不会比穆差的,就算真的有差距,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打败。从这一点看,不难想象为什么沙加可以以一敌三,以撒加的真正实力来说,他一个人对付沙加就够了,沙加与撒加的实力相等这没人反对吧!?至于史昂跟童虎,我还是认为他们实力向等的,因为他们的对决根本就是一场戏,两个实力这么高的人用绝招对撞后可以什么伤都没有的走出来,这可能吗?而且还有一段时间是双双消失了,到最后才出现,这不是演戏还能算什么?

P.S:希望《冥界片后章》不要令我们失望,最好能有十二宫的效果!!

补充:有朋友提出童虎和史昂没受伤是因为两股力量抵消了,我认为不可能,如果这样说两个“雅典娜的叹息”向撞应该是抵消掉才对,那为什么会爆炸呢?又如两个炸弹相撞,威力是两个炸弹相加才对,所以抵消说法我不认同。如果是真打,大家想想,两股力量相撞的一刻所发出的威力是一股力量的两倍,面对比自己强大一倍的力量面前,他们两可以无伤吗?我的结论是演戏,策划者是史昂!大家都知道当撒加,修罗,卡缪被剥夺五感后是靠心灵感应互通消息的,那么史昂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与童虎沟通的,而且他们是2百多年的好朋友,怎会不知道对方的想法呢?何况史昂不知到有冥斗士在监视他们么?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摆脱冥斗士而又不漏破绽,我估计在他们对决后利用隐身马上离开了,只有这样才能赶得及当五小强到达教皇厅后也同时到达,众所周知,圣域是不可能利用瞬移到达教皇厅的。综上所述,我的结论是可能成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两应该也算是真正的圣斗士了,只是他们更现实一些,他们认为只有实力才能维护和平,而撒加就有这种实力.但是他们绝对不是随风倒的人,他们只要认准了撒加就一直效忠他,在冥界篇,他们恐怕也是为了帮助撒加完成计划才回来的,并不一定是觉悟了,回来帮助沙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sky-castle2006-09-09 00:50发表的“为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迪的实力平反和从中想到的问题”:
  大家都清楚在《冥王十二宫》里,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迪是穿冥衣的,如果他们是穿黄金圣衣,结果又会怎样呢?我个人认为是穆会被打败,为什么?那就是圣衣跟冥衣的差别,就像五小强穿上黄金后实力变强一样,所以他们两个的实力还是不会比穆差的,就算真的有差距,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打败。从这一点看,不难想象为什么沙加可以以一敌三,以撒加的真正实力来说,他一个人对付沙加就够了,沙加与撒加的实力相等这没人反对吧!?至于史昂跟童虎,我还是认为他们实力向等的,因为他们的对决根本就是一场戏,两个实力这么高的人用绝招对撞后可以什么伤都没有的走出来,这可能吗?而且还有一段时间是双双消失了,到最后才出现,这不是演戏还能算什么?

P.S:希望《冥界片后章》不要令我们失望,最好能有十二宫的效果!!
\\


黄金们只是在招式的效果上有着不同的反应,在小宇宙上不会有太大的差距。但是其中撒加和沙加完全是特例。沙加一旦放出天舞宝轮,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是所有斗士中最强的!而在平常状态下撒加的能力完全要高于沙加。

史昂和童虎之所以没受伤,一是因为两人的小宇宙在同一水平线上,二是二者的攻击方式相近,威力杯互相抵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楼主这么一说,我都觉得巨蟹双鱼其实不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xueleishe2006-09-09 10:01发表的“”:



黄金们只是在招式的效果上有着不同的反应,在小宇宙上不会有太大的差距。但是其中撒加和沙加完全是特例。沙加一旦放出天舞宝轮,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是所有斗士中最强的!而在平常状态下撒加的能力完全要高于沙加。

.......

呵呵,黄金本来差距都不大~~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又涉嫌讨论实力了~你凭什么说撒加和沙加实力相等?所以,就此打住,还是不要讨论这些的为好,否则,又是一场口水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LS何必太严呢,LZ只是谈论一下自己的想法,稍微牵涉一些关于实力的东西也应该是被允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撒加明显的不如沙加,这是事实!
天舞宝轮是攻防一体的招式,这招式不是撒加任何一个招式能比拟的!
如果说,他们实力对等的话,那也只是沙加在闭眼的时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迪斯的实力是强是弱,  圣里面他是最让人无法原谅的人物之一了!!!

他是个十足的杀人狂,无数人曾死于他的手上,巨蟹宫内满布死人的颜面...

他虽然知道教皇的真正身份,但是却相信『力量就是正义』的信念,甘心为黑撒做坏事!!!

虽然最后在面对叹息之墙时,十二黄金同心全力,将其击穿,这里面当然也有迪斯的功劳.

但是就凭他以前杀死过那么多人(其中应该有很多人是无辜的吧?!),  我无法原谅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angus3902006-09-09 16:24发表的“”:
不管迪斯的实力是强是弱,  圣里面他是最让人无法原谅的人物之一了!!!

他是个十足的杀人狂,无数人曾死于他的手上,巨蟹宫内满布死人的颜面...

他虽然知道教皇的真正身份,但是却相信『力量就是正义』的信念,甘心为黑撒做坏事!!!
.......
迪斯本质不坏,只是走错了一步,选错了信仰,就凭他最后撞墙,我原谅他了!! [s: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螃蟹和双鱼最后回来,不一定是为了撒加,也可能是真正对雅典娜忠心,十二宫战斗也许让他们清醒了,又对雅典娜效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angus3902006-09-09 16:24发表的“”:
不管迪斯的实力是强是弱,  圣里面他是最让人无法原谅的人物之一了!!!

他是个十足的杀人狂,无数人曾死于他的手上,巨蟹宫内满布死人的颜面...

他虽然知道教皇的真正身份,但是却相信『力量就是正义』的信念,甘心为黑撒做坏事!!!
.......

这位朋友,那你想想撒加的所作所为牺牲了多少人?你原谅他吗?
总不能推拖是双性格就否认是这个人所做的坏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9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很多人把黄金圣衣无限神话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sky-castle2006-09-09 00:50发表的“为迪斯马斯克和阿布罗迪的实力平反和从中想到的问题”:
楼主的帖子

鱼蟹双雄是在为生前的所做所为赎罪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进入圣域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_^。。。。。。。等^_^。。。。。。。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看卡妙越帅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pris2006-09-09 20:01发表的“”:


这位朋友,那你想想撒加的所作所为牺牲了多少人?你原谅他吗?
总不能推拖是双性格就否认是这个人所做的坏事吧


我宁愿把撒加看成两个人,黑撒是一个,蓝撒是一个。

黑撒当然无法原谅,蓝撒却是真正的孝忠雅典娜的圣斗士,真正的维护世界和平的斗士!!

可是迪斯不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晕,没怎么看懂LZ的意思,反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黄金里他俩的实力确实很让人汗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进入圣域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4-11-16 20:29 , Processed in 0.117188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