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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A4的版主们处理一下,这样算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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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里之外,就你刚才的举动完全可以说侵犯他人隐私,居然把我们上海群的聊天记录放出来,就算你编辑了又怎么样,我们可有截图的。

对,没错,我们群里的人可能对你有点意见,说话过激了,那是他们个人的事,我们无权干涉,最多我们会提醒或者处理一下,况且我们已经在群里把这件事情慢慢平息,你现在放出聊天记录显然就是侵犯了群里所有人的隐私,真是可耻(我只能这么说),至于那个卧底我已经不想多说了自己退群吧

总之,请A4的版主们处理下,本来我们群的有些同志说话过激是有些理亏了,但是千里这么做无疑是在原本要平息的事情上火上浇油,你说你个千里还凭什么当版主,还说什么观察期间,我看应该给我们个合理的解释,马上让他下课~~这样的人道歉可是说只是形式,如真诚恳哪会做这么无耻的事情~~~

A4的版主们请你们好好处理下。不要让事情越闹越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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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是太过火了,我们已经在劝821005 停息此事了,某人还来个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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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鱼那句:“不要让事情越闹越大”还是很中肯得话,有些敏感得,容易引起冲突的话还是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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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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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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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又这样了? [s: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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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希望千里解释一下 为什么要发那段聊天记录 想说明什么 或者想达到什么效果?太不能理解了... 这个群本来就是以ALL4周边区 为基础开的 现在倒好象是为了搞破坏才弄出来似的 就千里 这种行为 就完全没有一个当BZ的资格.... 常说:"严于律己 宽以待人"  看看现在周边的人气吧~  难道就是单纯因为没有新货才低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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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鸟姐,观察期是今天开始吧?


出事真快。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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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发一下千里的哪个帖子,我还没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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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排卧底,无间道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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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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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s:16] 从有QQ开始,转发或者张贴聊天记录就是一种可耻以及卑劣的行为。麻烦请遵守网民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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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啊,搞的人糊里糊涂的!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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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Q群聊天内容系群内人员发布,群员本身为谈话参与者,将其转发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其发布,相当于A告诉B,自己昨天和C说话的内容,在C未提前要求不能外传的情况下,A对自己与别人的谈话内容有处分权,B将此内容发布,A与B均不负责任。因此,并非贵群人员的千里之外得以公布贵群的聊天记录,乃是聊天记录从贵群自行流出的结果,此事系贵群内部管理问题,与论坛无关。如果贵群有聊天记录不得公布的规定,请贵群自行处罚群内人员,但此事件中,无人违反本论坛规定。

如果不愿意公开内容, 论坛可以采取屏蔽或编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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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白羽鸟.2007-03-09 14:34发表的“”:
Q群聊天内容系群内人员发布,群员本身为谈话参与者,将其转发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其发布,相当于A告诉B,自己昨天和C说话的内容,在C未提前要求不能外传的情况下,A对自己与别人的谈话内容有处分权,B将此内容发布,A与B均不负责任。因此,并非贵群人员的千里之外得以公布贵群的聊天记录,乃是聊天记录从贵群自行流出的结果,此事系贵群内部管理问题,与论坛无关。如果贵群有聊天记录不得公布的规定,请贵群自行处罚群内人员,但此事件中,无人违反本论坛规定。

如果不愿意公开内容, 论坛可以采取屏蔽或编辑等措施


鸟姐,你说的这些话有法律效应吗?可以付法律责任吗?

B转C,C再转D,那D发人家的隐私,不也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吗?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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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卧底。。。。。。。。。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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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白羽鸟.2007-03-09 14:34发表的“”:
Q群聊天内容系群内人员发布,群员本身为谈话参与者,将其转发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其发布,相当于A告诉B,自己昨天和C说话的内容,在C未提前要求不能外传的情况下,A对自己与别人的谈话内容有处分权,B将此内容发布,A与B均不负责任。因此,并非贵群人员的千里之外得以公布贵群的聊天记录,乃是聊天记录从贵群自行流出的结果,此事系贵群内部管理问题,与论坛无关。如果贵群有聊天记录不得公布的规定,请贵群自行处罚群内人员,但此事件中,无人违反本论坛规定。

如果不愿意公开内容, 论坛可以采取屏蔽或编辑等措施
如果涉及隐私的话,就没那么简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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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MS是越来越乱了,真是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啊!!!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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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管理员应该就此事发表个人看法.
而不是讨论是否违反了论坛的版规.

这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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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seele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3-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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