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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么不能用“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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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我开始看“女神的圣斗士”漫画以来,一直到如今20年后,圣斗士动画接近尾声,我和我身边的所有喜欢圣的朋友始终用5小强来称呼伴随我们从小到大的5位圣斗士!,这是因为我们真正的喜欢他们而对他们的昵称!也是大家长久以来的习惯。在我们心中“小强”就是5位主角的代名词。
   要不是在论坛上看到不许用“小强”这个称呼的版规,我还从没想到过这是“有侮辱性质的称呼”。难道真的要用5青铜,5人众,这种称呼才算对他们的尊重?
   建议所有喜欢用“小强”这个称呼的朋友们一起把帖子顶起,也建议,尊敬的版主尽快改掉这个版规。毕竟“5小强和5小弱”始终是大家心目中对10位青铜的昵称!



看了版主关于全民公投这个帖
http://www.all4seiya.com/bbs/read.php?tid=50689
以下疑问
1.投票标题为" 关于“小强”等侮辱词汇"的投票结果,大家注意,当中有"等"这个字,"等"是社么意思?
"等"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指所有侮辱词汇.我相信在相当一部分投票的朋友中会有这个误解,如果让我来投是否可以用侮辱词语,答案也一定是否定的.
2.投票只有短短两星期,我相信有很大一部门喜欢"圣"和"圣衣神话"的朋友都还没有看到这一帖.最终投票结果为224比177,大约为55%比45%.在这55%中,只要有5%的人因为"等"而错误理解了帖子的含义,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
3.提醒大家一下:小强形容蟑螂是最近10年来在中国某些省市刚流行起来的语言,你试问自己的爷辈,父辈"小强"是社么.10个当中至少有9个和你说"I DON'T KNOW".而我和我身边所有喜欢"圣"的朋友,从放完第一次TV版以后(大约在91,92年左右),就始终用"小强"来称呼他们,因为在我们心中,黄金就是"强者",而他们5个就是"小强".何来侮辱之有.
4.话说回来,的确,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方式都不同,这也是为社么论坛上会有这种分歧和争论.不过,请所有反对"小强"的朋友们相信,所有喜欢"圣"和"圣衣神话"的朋友在论坛上用"小强"来称呼他们都绝无侮辱之意.他们喜爱"圣"的程度,也绝不会比那些喜欢用"青铜"的朋友低.
LAST:希望版主就"小强"这一个词语再举行一次全民公投,大家号召论坛上所有喜欢"圣"和"圣衣神话"的朋友都来投票,这样,才不会因为部分人的误解,而失去我们心爱的"小强",这样,结果才是最公正的.希望通过投票,能让所有没看过91年第一次"圣"的朋友,能理解"小强"在我们心中的意义!

最后一句:最爱5小强(在我们心中,他们是"强者",而不仅仅是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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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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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所有人都将这个词作为昵称来用,LZ去各大论坛贴吧逛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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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规矩,既然LZ来到热血就要遵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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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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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ijunfeng于2008-03-31 20:05发表的  :
楼主,你知不知道小强有害虫幛螂的意思啊!!!在广东和香港、澳门,小强就是幛螂的代名词!!!

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年对青铜五人组的这个不怎么友好的称呼,之所以流传开来,起源就是多数对圣作并不像我们这么热爱的人,认为剧情过于简单幼稚,把青铜圣斗士那种勇敢直前、信念引导一切的热血精神,简单的理解为作者的无能与忽悠,因此借用蟑螂生命力极强不易被灭绝这种特性,来指代剧中主角,所以说它的起源就是不被大家接受的,才能在本版全民公决中得到FANS们一致通过,做为禁词,所以请楼主入乡随俗,也是应该的吧

PS:投票我没参与,这是我的理解,至于投票帖中版主解释的他们由弱变强的过程,因而有人这么叫,我个人认为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也支持禁绝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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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些牵强的理由就不能有“小强”这个称呼,实在是。。。
我是80年代初出生的上海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说对于圣的忠实程度,绝对比各位有过之而无不及。身边喜欢圣的朋友从10多岁到30多的都有,大家都用5小强来称呼他们。从没想到过有地方竟然规定不能用这个大家都习以为常的称呼。
算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各位一定要认为“小强”是我们带有侮辱性质的称呼,以后不上这版就是。
不过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最爱5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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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上已经为人父母者,还不成熟到不懂得什么叫入乡随俗,我也实在无话可说;如果您打算临走之前还要因违反版规被扣一次分,我更无话可说,也许你对SS的喜爱不少,但至少对本论坛的喜爱并不多,毕竟注册半年只发了18帖,小宇宙的增加也全靠逢节过节的BOUNS,那我想您来与不来,不是一件值的我们关注的事情,但是版规是我们这些热爱A4S的人的所尊重并愿意遵守的,因此我们热烈欢送您的离开,请一路好走恕不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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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吧
建议版主今后再遇见发这种套着错别字、明知故问、带有禁字并且勇于坚持自我的帖子
直接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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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索功能据说还可以用
LZ要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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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首先不得不佩服楼主的CJ啊~
然后,请问,如果你到某种娱乐场所,是否也见着个女孩子就管人家叫“小姐”?
最后,对人翘大拇指在中国是夸人家,可是到了希腊这就是骂人家,你是否知道这一条以后,见到希腊人还要坚持举起你的大拇指呢?
亏您为人父母啊……
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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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楼主的观点,吧主和大腕们愿意删帖封号也都随你们吧
反正在我认识的同学里,都喜欢这么叫,没有贬义,只是昵称,就像说小孩“鬼机灵”,“顽皮鬼”一样,鬼难道不是骂人?什么事情都非得追根溯源难道是文字狱不成么?
大家谁也别说谁更忠诚,当年小学看《圣》的时候,都一样为星矢他们一宫一宫的闯揪心过,也都高喊过“天马流星拳”,喜欢侮辱他们的无非是些极端黄金迷,大多数圣迷不会!

好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总结一下
我就喜欢叫他们小强,但我觉得小强们也挺可爱,挺亲切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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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刀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4-6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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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Adalgisa于2008-04-02 16:02发表的  :

亏您为人父母啊……
慢走不送~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呢,人家爱怎么称呼也轮不到你来讽刺吧

引用第15楼Adalgisa于2008-04-06 02:58发表的  :

我终于知道了,原来这论坛是论资排辈的,很好,轮不到我说话的话,敢问,应该轮到谁呢?您的话我听着更别扭的说~

xiangqiang禁用,由版主进行处理就行了,作为一名热血会员没必要在一旁冷嘲热讽吧(你的贴子的意思是个正常人都读得出来吧),我承认我用词不当,应该是“人家爱怎么称呼也用不到你来讽刺吧”。

to15楼,我已经表明违规由版主进行处理就行了的态度,是你自己一口一个HJ,那按你的意思你就是个不HJ的人了(我也可以称呼您任何一个肮脏的词吧)?别的不说,你先解释一下"亏您为人父母啊……"是否含有讽刺?这就是你的议论?你仅仅因为个人的好恶而不去尊重别人又是什么行为?兄弟,有话好好说,事情都处理了,别人犯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啊!说重一点,要你在一旁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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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吧,在我看来这类帖子的所谓民主投票,一旦投了,就似乎有了一种所谓的“道德标杆”的暗示,未必能代表所有人的心声
好了,说完了
我不是来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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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着望楼上,又出现一位CJ人物啊~未必能代表所有人心声?请问世界上有哪一句话能够代表所有人心声?请您给我说出一句来好么?这个投票固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心声,但是既然多数获胜,那总还是比您的言论更能多代表一些人的心声的~其他的我不用多说,自己去爬前面的楼,别人该说得早说得够清楚。
再微笑着望13楼,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请问谁家规矩允许过这样的道理?那么我可以用任何一个肮脏的字眼来称呼您么,如果您这样说的话?哦,我终于知道了,原来这论坛是论资排辈的,很好,轮不到我说话的话,敢问,应该轮到谁呢?您的话我听着更别扭的说~
那我更可以说,面对着那些孩子们的血泪与奋斗,还轮不到我们任何一个坐享和平的人给他们起什么绰号!




既然帖子锁了,我就把要回复的东西编辑出来


TO 13L: “xiangqiang禁用,由版主进行处理就行了,作为一名热血会员没必要在一旁冷嘲热讽吧(你的贴子的意思是个正常人都读得出来吧),我承认我用词不当,应该是“人家爱怎么称呼也用不到你来讽刺吧”。”

微笑,请问此地为何处?莫非不是论坛么?论坛为何物?议论之处也,我不明白若是议论便称为“冷嘲热讽”,ORZ,我不知道这论坛是干什么用的?而至于什么“人家爱怎么称呼也用不到你来讽刺吧”,这种话,若按照您的说法我很可以称呼您任何一个肮脏的名字,您也不可反驳。




TO 18L“我觉得就算是规矩,也有一个逐渐完善修订的过程吧,有一些人对于某条规矩有了疑问,可以拿出来讨论商量。现在就算是校规企规,员工有疑问一样可以拿出来商量的嘛,何况只是论坛里的一个称谓问题。我们现在是一个越来越民主的世界,当然要有统一的规范规矩,但对于不同的声音,我们当然也可以倾听一下,既然意见不是一边倒,那就说明确实有探讨的价值是吧   
再说了,我个人觉得LZ并不是有意挑衅,和无礼指责,说话语气都是很有礼貌客气的,带商量的,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无知的违规贴,为什么非要坚决来不来就删除呢?”

很好,纯洁的筒子,是否我们可以允许这样一个局面:某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然后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跑出来反对,然后因为这个我们就要针对这一条全民公决一番?没这么神经吧?
例子可能有点极端,但是表达的意思都是一个样。
另外:民主为何?民主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存在“民主”,若连大多数人的利益都无法保障试问谈何民主?20楼的帖子替您解答的够清楚了吧,您自己去看吧。
还有,一个版的版规如此明白地写在那里,居然还有人说什么“为什么非要坚决来不来就删除呢”这样的话,那么一个偷盗者是不是可以认为自己是第一次偷盗就不被判刑呢?
另外就凭楼主这口气,我真看不出何谓礼貌何谓客气!
青铜也是两个字,XQ也是两个字,无论哪种输入法都是前者更容易写,我就不明白究竟有多么不方便!为了维护所谓的“自由”而让更多的人被你们的言论所伤害,好一个“民主”!好一个“自由”!私问一句,是不是仅仅因为你们自己还没有被雷到才说出这类不负责任的话?




TO24L:“相信论坛里喜欢小强的朋友绝不会比不喜欢的少!
将小强坚持到底,希望再次公投!(见首页)
如果投票结果还是如此,偶绝对会兑现诺言!”

说句很难听的话,您的视力还好吧?投票结果您没看见吗?205:148!这个结果您是真的没看见还是装着没看见?57票之差您看不见么?!一句空口无凭的“相信”就打算来个什么“再次”,好不好您先有点资本再说?为了您单独的好恶不惜伤害更多人的感情,这种行为这种动机我没有苟同的理由!要不要我把去年的截图发给您看?
然后重复上面的话:“很好,纯洁的筒子,是否我们可以允许这样一个局面:某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然后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跑出来反对,然后因为这个我们就要针对这一条全民公决一番?没这么神经吧?”
另外自己抽自己的嘴巴的事情最好不要做,您不是自称要离开了么?为何还停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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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挺同情LZ的说,其实习惯我也这么叫滴。。。 [s:134]  [s: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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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禁词没经过公投决定,只是论坛单一做出的,就可以去违背吗?
简单点说,你进入学校有校规吧,校规就是规定你在学校必须遵守的条例,你不想遵守,就只能离开学校——没问题吧?
再举一例,单位还规定不可以迟到,而我特别讨厌早起,但假如还是想违反单位的规章,那我只能提出辞职。
到哪就得守哪的规矩,这就是生活中最简单的道理。
就这么个简单道理还有什么可议论的?
版主人呢?
这帖子还不删除吗?
相应违纪还不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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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就算是规矩,也有一个逐渐完善修订的过程吧,有一些人对于某条规矩有了疑问,可以拿出来讨论商量。现在就算是校规企规,员工有疑问一样可以拿出来商量的嘛,何况只是论坛里的一个称谓问题。我们现在是一个越来越民主的世界,当然要有统一的规范规矩,但对于不同的声音,我们当然也可以倾听一下,既然意见不是一边倒,那就说明确实有探讨的价值是吧 [s:131]  [s:131]
再说了,我个人觉得LZ并不是有意挑衅,和无礼指责,说话语气都是很有礼貌客气的,带商量的,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无知的违规贴,为什么非要坚决来不来就删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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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7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这个称谓问题由来已久,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使用后就逐渐变成了侮辱性的字眼,论坛禁止也是考虑到很多人的心情,难道不打xiaoqiang这两个字这点小小的要求都那么难做到么?
愿意在朋友间其他地方使用这个称呼,是您的自由,但是既然坛规已定,且非版主一时心血来潮,个人制定,遵守这一条就那么难接受?
不用提升到文字狱的高度……
退一步讲,xiaoqiang是昵称,但xiaoruo也是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请原谅我的孤陋寡闻,什么时候称对方为弱也带有亲昵的意思了……
对版规有质疑,去版务区发帖难道不可以?非要在主版这么折腾,标题还特意加上引号和叹号,这叫礼貌客气?至于错别字就先无视下……
这般明知故犯,以自我为中心的帖子,删除难道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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