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S

 找回密码
 进入圣域
查看: 2376|回复: 2

[讨论] 为什么哈迪斯和希露达死了,亚斯格特,冥界,极乐净土会被毁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神的肉身如果从人间界消失,或者他被封印或者处于沉睡状态,这个神的神殿也会跟着消失,但是他管理的东西和地方是不会消失的


厄里斯的肉体死了,消失的是她的神殿,世界上的纠纷仍然没有消失
阿贝尔的肉体死了,消失的是阿波罗神殿,太阳没有消失
波塞冬被封印了,消失的是海皇神殿,海洋没有消失
路西法的肉体死了,消失的是伏魔殿,魔界没有消失
修普诺斯死了,睡觉没有消失
塔纳都斯死了,死亡没有消失

然后说说神指定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利
举例说明
1.雅典娜在230年前死了,但大地没有被毁灭,并且因为有管理者教皇在,雅典娜神殿也没有消失,而当史昂和亚力士被杀害后,由于亚力士的教皇身份还在,即使他死了,圣域也不会自行毁灭,所以在雅典娜降临人世并尚未觉醒前,雅典娜神殿没有自行毁灭(这也能解释了为什么撒加不毁灭亚力士的身体,而将他的尸体置于星楼祭坛,是想借亚力士真正教皇的小宇宙维持雅典娜神殿,如果亚力士的身体没了,那么雅典娜没觉醒前整个雅典娜神殿也就没了)
顺便说一下教皇死亡的真相之我见:
首先教皇可以传位那是雅典娜赋予的权利
撒加杀史昂前要求过要继承教皇之位,史昂不同意,又怕黄金圣斗士之间引发矛盾,也不想传给大艾了,传给了他名义上的弟弟亚力士,撒加是知道教皇的小宇宙可以维持整个圣域的,既然史昂不同意,就只好杀了史昂然后将他的尸体置于星楼,这样管理者的小宇宙可维持圣域,可史昂已经传位给亚力士,于是撒加杀了史昂后毁灭了他的身体,再去找亚力士要求传位,亚力士也不同意,撒加又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放到星楼上.
2.加隆被海皇赋予管理者身份,所以那么多年来波塞冬神殿也在
3.哈迪斯那边的话管理者应该是死神和睡神,由于他们自己也是神,所以可以管理冥界和极乐净土以及哈迪斯神殿,哈迪斯觉醒后,他们虽然死了,极乐净土和冥界也暂时没毁灭

那么为什么哈迪斯和希露达死了(或者不祈祷了),消失的却是他们管理的东西呢

理论上来说,
奥丁不过是处于沉睡状态而已,他的力量还在亚斯格特,管理者维持的不过是神在人间的行宫而已,希露达作为管理者即使死了或者不再祈祷了,顶多奥丁神殿没了,可是亚斯格特不会受到影响,但事实是希露达竟然可以管理整个亚斯格特,并且一旦她不管了或者死了,亚斯格特就会被毁灭
哈迪斯更是如此,即使他死了,顶多哈迪斯神殿没了,冥界和极乐净土应该还在

那么为什么哈迪斯和希露达死了,亚斯格特,冥界,极乐净土会被毁灭?

我猜测原因是
1.希露达可能被奥丁赋予了"拥有者"的权利,奥丁非常信任希露达,将这个权利赋予了希露达,但是海皇在进入朱利安身体前,用自身的小宇宙压制住了奥丁的小宇宙,而希露达则受到了戒指的控制,也就是说两个拥有者的小宇宙都不作用于亚斯格特了,所以亚斯格特处于崩溃
2.哈迪斯是因为自身的小宇宙完全被雅典娜消灭了,所以他的小宇宙不作用于神殿,冥界和极乐净土(而阿贝尔,厄里斯,波塞冬的小宇宙还在,也就是说即使哈迪斯的管理者还在,这个管理者即使被赋予了和哈迪斯一样的权利,都不能维持冥界,极乐净土和神殿,也同时说明黄金箭只能杀死神的身体,但只有尼姬才能毁灭神的小宇宙)

综合说明神的管理者:
管理者的身份是管理神在人间的行宫,不能代替管理神所要管理的事物和区域,除非神赋予他们更高的权利.一旦神觉醒了,即使管理者死了或者放弃他的管理者身份,行宫也会重生或者不会被毁灭,但是神的小宇宙一旦被压制或者完全被消灭,管理者不管权利有多大也无法维持神的宫殿和神管理的东西(因为主子都被打压了,奴才也起不了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露达是因为没有祈祷
冰川会融化
会导致全球变暖
亚斯格特气候毁了
也就是所说的毁灭

而哈迪斯不同
伊利西亚是他创造出来的
他死了当然就毁灭了 消失了

其余你说的神只是被赋予管理权
太阳 大地 海洋 魔界 冥界都不是他们创造的
只有伊利西亚是哈迪斯创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神话中冥界和冥王是一个词。这俩估计是一心同体的关系。
所以冥王没有了冥界也不复存在……

话说冥王篇之后地上会不会大白天闹鬼啊X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进入圣域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4-5-25 23:22 , Processed in 0.097650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