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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交易区帖子的版主操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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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创造一个更好的交易平台,并且方便版主管理帖子,因此从2013年1月1日发布的所有帖子,版主进行如下操作:

1、所有的“二手转让”贴,经版主审核以后,以蓝色加以高亮;
2、若不符合版规的帖子,版主以“下沉”出来并短信通知作者,作者可回帖补充或者说明,修正以后的帖子经过审核,以蓝色加以高亮;
3、若不符合版规的帖子的作者,在接到短信之后的5天内没有对帖子进行补充或者说明,则版主对此贴进行删贴处理。
4、“求购”贴不进行审核。

2013年4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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