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S

 找回密码
 进入圣域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kankan

老车真的老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不奇怪阿,鸟山明要不是有他以前的编辑现在周刊少年JUMP的主编鸟岛和彦强力撑腰,能混到现在吗?可是即便如此,鸟山明现在的作品也大不如前了,包括很早了的《龙珠G》漫画版也是请人代笔。

圣如果真的能传承下去,必须靠后辈发扬光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3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紫龙2006-09-03 22:13发表的“”:

  说实话,你的回复比我想象中快,说明你还是挺重视我的回应的,说明你也是个执着的人。呵呵,我喜欢你这种“固执己见”的家伙,至少象条汉子!
  我承认自己较易激动,这也是我性格的体现吧,不过也说明了我车田死忠的身份,呵呵!不过,大家都彼此彼此,你的脾气也比我差不了多少,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五十步笑百步”没有任何意义!不过这都在我意料之中,这样也好,让我们辩个痛快!
  另外,瞧前辈您这个老资格摆的,“还没认真看过后辈漫画家任何一部作品过”,在下可是甘拜下风啊!可是……,你真的没看过新近动漫作品么?那你举出的高达SEED是什么?这可是目前日本最火的动画作品啊!阁下您这种老漫画迷是怎么知道的?说明您也在不断关注新动漫的消息吧?在下确实有摆资格之嫌,这点我可以道歉,还有在下可以声明,前面所言句句出自肺腑,并无刻意攻击阁下的成分!可阁下这种公然语言攻击对方的行为实在过分,恕在下无法忍受!借用您老人家的话,“发言之前先考虑一下自己的态度吧”  
  回到你的意见上来吧,你是希望车田“进步”“跟上时代”吧?但你有没有给出“进步”的定义呢?是单指画技方面么?那我告诉你,车田的画技确实进步不大,不过这也是风格所限,你不可能让他把人物画成象北条司这么写实(老车也没这么扎实的写生基础);也不可能画成CLAMP这样的唯美浪漫风格,这样就成少女漫画了……。人们心目中的车田风格就是这样的:人物线条比较粗硬;人物外貌清秀;铠甲等金属物刻画逼真传神;背景层次感丰富;网点纸运用纯熟……。要是没这些特征,大概阁下会认为这是伪车田作品吧!是指故事方面情节方面么?不知道你心中的优秀故事是怎样的?难不成让车田编绘BL或灰暗悲观的作品??这样才算能吸引读者?跟上时代节奏??!若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做个“抱残守缺”的古板迂腐之人!!
.......
1。不认真看现在的动漫等于不看现在的动漫?
2。我的原文是表达对车田的编剧水平原地踏步的不满,何时去理会他的画风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老圣斗士迷来说,我不是盲目喜欢这套作品,因为我们是看这套作品长大的,正是这个原因,很多童年的回忆就与星矢的故事联系在一起.我承认老车今天对星矢的态度明显没有十多年前的好,但他现在全力集中在另外一个作品[拳王2],而那作品还是深受好评,与其说他老,倒不如说他对星矢的重视程度不够.
进步应该是有的,大家现在看的其他优秀作品多了,就难免有此一想,正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车田的编剧水平是每什么进步!依然是直线思维,想到哪是那!这个真该进步!
不知你有没有构思长篇故事的经历?在构思的同时你要考虑在某一场景出现的时候得合理性——即禁得起逻辑推敲,让人觉得合理!而车田作品这点很差,甚至需要我们这些FANS不懈的为他原上各种在逻辑上的不合理的地方!虽说有的经过推敲找到各种和那种的证据让其合理,但依然牵强!这是老车该改的第一点!
还有一个就是故事的精神!说实话车田的《SS》在冥界篇开始之前是个没魂的作品!除了热血、友情这些以外根本没有任何思想性!而冥界虽说开始,但还是不足!直到天界才明朗,但好像车田又不想这么思考?! 可要真是如此,那可不行!因为今天的动画,即使再垃圾的动画,也会装摸作样的有些思想!这个在冥王神话不知会不会有?目前不敢下定论,但似乎难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是新人冲击力加大了,不过车老大的作品还是经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车还是想过一些变化的,在<<拳王创世纪2>>等一些较后期的作品中,他纯热血的风格都有些改了.说实话,现在纯热血风格的漫画,看的人已经不多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现在的热血作品与八十年代的热血作品有了很大的区别.
一句话,时代在变,人不跟着变就要被淘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看了这么多年了,习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血才是王道,大家记得当初被吸引的原因不也是因为它的热血吗,至少我是被它的热血所吸引的,老实说我一直不喜欢小日本,但唯独它的这个拼搏的价值观我很欣赏。如果圣斗士改变了,不走热血路线了,那就不是老车的圣斗士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linhui2006-09-04 07:42发表的“”:
还有一个就是故事的精神!说实话车田的《SS》在冥界篇开始之前是个没魂的作品!除了热血、友情这些以外根本没有任何思想性!而冥界虽说开始,但还是不足!直到天界才明朗,但好像车田又不想这么思考?! 可要真是如此,那可不行!因为今天的动画,即使再垃圾的动画,也会装摸作样的有些思想!这个在冥王神话不知会不会有?目前不敢下定论,但似乎难说!
说SS在冥界篇开始之前没有任何思想性,这我完全不同意
在我看来,“思想性”这样东西恰恰一直贯穿着这部作品的始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热血才能让我们这些圣迷真正地随圣斗士一起复活在这个已经不在热血的时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linhui2006-09-04 07:42发表的“”:
说实话车田的编剧水平是每什么进步!依然是直线思维,想到哪是那!这个真该进步!
不知你有没有构思长篇故事的经历?在构思的同时你要考虑在某一场景出现的时候得合理性——即禁得起逻辑推敲,让人觉得合理!而车田作品这点很差,甚至需要我们这些FANS不懈的为他原上各种在逻辑上的不合理的地方!虽说有的经过推敲找到各种和那种的证据让其合理,但依然牵强!这是老车该改的第一点!
还有一个就是故事的精神!说实话车田的《SS》在冥界篇开始之前是个没魂的作品!除了热血、友情这些以外根本没有任何思想性!而冥界虽说开始,但还是不足!直到天界才明朗,但好像车田又不想这么思考?! 可要真是如此,那可不行!因为今天的动画,即使再垃圾的动画,也会装摸作样的有些思想!这个在冥王神话不知会不会有?目前不敢下定论,但似乎难说!
  这位兄弟说的很好,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车田漫画最欠缺的之处——情节的逻辑性。这才是真正中肯的意见,也是车田最该下功夫改善的地方!不过就像LS所说的,在“拳2”中,剧情方面已经有了一定改善(不像“拳1”,那情节真是弱到没法看下去,纯粹就是为战而战……。)这令我这个车田死忠感到很欣慰。
  至于思想性方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若说车田的作品(包括圣)没有任何思想性似乎偏激了点,在我看来,车田作品每一部都表达了相近的中心思想,简单概括就是“热情讴歌拼搏精神;号召青少年为自己树立一个积极的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还有就是歌颂为贯彻信念(比如圣中的爱、友情与和平)不惜牺牲一切的行为!”在目前这个社会环境下看,这些确实很幼稚、很无聊、很不切实际。可是别忘了,在80年代的日本,这类热血拼搏漫画可激励了整整一代人呢!那时的日本,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时代,正需要用这种热血信念鼓励年青人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这类热血漫画在当时非常受欢迎,对社会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时移事易,经过90年代经济衰退期的日本,在现在还提倡这些拼搏精神,显然不合时宜了……。这也是车田,高桥阳一,宫下亚喜罗这些热血漫画家们逐渐退出日本漫画第一线的根本原因了。看的出,兄弟和我一样,对车田漫画“恨铁不成钢”,很希望看到她重振雄风的一天。可惜,车田和他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是个执着于自己信念的硬汉,他是绝对不会为了适应市场而刻意改变自己作品的思想以及基调的(这也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所以,对于车田漫画的思想性,兄弟还是不要苛求了。
  不过,换句话说,要是车田哪天真搞出个和以往作品相比面目全非的“深刻漫画”来,又有多少人能接受他呢?到时恐怕在争取不到新读者的同时,连我们这写老拥趸都会离他而去,真可谓得不偿失了。也许,对自己创作其他类型作品的不自信,才是车田拒绝改变,原地踏步的最根本原因啊!毕竟维持现状的他还不至于晚节不保,顺便从我们这些老读者这里赚点养老钱呢,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kankan2006-09-03 23:18发表的“”:

1。不认真看现在的动漫等于不看现在的动漫?
2。我的原文是表达对车田的编剧水平原地踏步的不满,何时去理会他的画风过?
1.早料到你会扣字眼,在这方面争论最没意义,你这种不服输的人惯用的就是这类手段!
2.这个回答也在我意料之中,好一招“避实击虚”!不过你原文可远没你现在表达的这么明确,算了,就当我理解能力弱好了!
  我花了好长时间写的回帖,你居然两句冲话就打发了?I服了YOU!看来我高估你这个对手了!好好看看人家23楼兄弟的回帖吧,这才是切到点子上的言论!连我这个你眼中的“顽固派”都不禁为他鼓掌叫好了!你呢?有没有真正思考过车田漫画不足在哪里?和你认为的优秀作品相比差距在哪里?你这种仅以“好看”“不好看”这类简单的用语来评判作品的做法,我是无法赞同的!
  始终不明白你发表这主题的用意,仅仅是发泄不满情绪么?抱歉,这里是大家交流感想,讨论看法的场所,不是你发牢骚的地方。这也是我第一个回帖里对你有不满言论的原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紫龙2006-09-04 19:02发表的“”:

1.早料到你会扣字眼,在这方面争论最没意义,你这种不服输的人惯用的就是这类手段!
2.这个回答也在我意料之中,好一招“避实击虚”!不过你原文可远没你现在表达的这么明确,算了,就当我理解能力弱好了!
  我花了好长时间写的回帖,你居然两句冲话就打发了?I服了YOU!看来我高估你这个对手了!好好看看人家23楼兄弟的回帖吧,这才是切到点子上的言论!连我这个你眼中的“顽固派”都不禁为他鼓掌叫好了!你呢?有没有真正思考过车田漫画不足在哪里?和你认为的优秀作品相比差距在哪里?你这种仅以“好看”“不好看”这类简单的用语来评判作品的做法,我是无法赞同的!
  始终不明白你发表这主题的用意,仅仅是发泄不满情绪么?抱歉,这里是大家交流感想,讨论看法的场所,不是你发牢骚的地方。这也是我第一个回帖里对你有不满言论的原因!!
1。自己语文没学好反赖人家扣字眼?曲解他人原意并无中生有地攻击人家,差劲。
2。语无伦次费了那么多墨水就想要人家认真对待?如果是圣矢、云在世他们那种水准的回复我倒是会认真对待。
3。这里是学术论坛不成?说什么话都要论点、论据、论证地来上一通?我发贴一开始就不想明说23楼的朋友所说的理由而只是说出自己的感慨有什么不可以?这里本来就是喜怒哀乐皆可说之的地方。倒反是你一派帝王作风啊。
    你下面爱说啥都好了,懒得陪你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kankan2006-09-04 20:50发表的“”:

1。自己语文没学好反赖人家扣字眼?曲解他人原意并无中生有地攻击人家,差劲。
2。语无伦次费了那么多墨水就想要人家认真对待?如果是圣矢、云在世他们那种水准的回复我倒是会认真对待。
3。这里是学术论坛不成?说什么话都要论点、论据、论证地来上一通?我发贴一开始就不想明说23楼的朋友所说的理由而只是说出自己的感慨有什么不可以?这里本来就是喜怒哀乐皆可说之的地方。倒反是你一派帝王作风啊。
    你下面爱说啥都好了,懒得陪你玩了。
  瞧啊!某人终于被逼得狗急跳墙了,侮辱人的言语都出来了,就差从你那张臭嘴里蹦脏话了!我语文学没学好来论不到你这个痞子混混来评判!到是我看你的人品很有问题,懂不懂“尊重”这两字怎么写??!别成天拽的象个二五八万似的,地球没你这样的,照转!现在才发现和你这种没素质、没教养的家伙多费唇舌简直是浪费时间!早知道这种结局,我就和你一样,直接开骂得了!不过,我没你这么无赖,先礼后兵这规则我还是遵守的!
  爱不爱看漫画是你自己的事情,在这里发帖子大放阙词,硬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就是不算语无伦次了?!别人发表点不同看法,给你提点意见,立马无理取闹并进行人身攻击,就是你的圣人作风了?!明明没23楼那样的表达水平(说我语文差,你也好不到哪儿去)还厚颜无耻的剽窃别人的东西,恶心!!
  我再差劲,也还懂得对事不对人的道理,哪象你啊,辩不过人家就狂吠骂街,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就是对你最好的形容!!不过你最后还算有自知之明,乘早回家学学怎么辩论吧,别以后还出来丢人!!要是我还在这帖子里看到你对我人身攻击,我发誓就算被这论坛除名也要你好看!!!!!
   [s:24]  [s:27]  [s:27]
  最后声明一点:我前面的言辞确实挺过分的,不过这个人真的令我非常气愤!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想有血性的汉子,被他这么出言污辱都会生气的!!要是我的言语令各位不舒服的话,真是非常抱歉了。我在这里注册很长时间了,这儿的人们给我的感觉一直很好,大家都很友善,很通情达理。即使有摩擦,也是点到为止,不伤感情。哪里知道,这回时运不际,居然遇上这种令人光火的事!!斑竹要是觉得有必要的话,扣我的分也无所谓,我心甘情愿的接受。只求能出这口恶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5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田本来就老了
人谁能不老..

没必要强求车田改风格吧 反正ND的张张彩页我很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进入圣域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A4S ( 苏ICP备12080535 )

GMT+8, 2024-11-27 17:07 , Processed in 0.115239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